霸王条款,岂可嫌贫爱富
开篇评述了铁路部门关于改签、儿童票调整的问题,引出了霸王条款的论述。文章比较详细地分析了铁路部门的新规中的不平等之处,这些新规,这与倡导社会和谐平等公平的主流是不一致的。
铁路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行业,同时与民生息息相关。然在近期,车票的改签、儿童票价都作了相应调整。而在现实生活中,每一项新规定的出台,都会有相关的听证会,这次却不然。新出台的铁路规定,表面看是为顺应时势,实际上还是单方说的算,说实行就实行,言外之意,不接受也得接受。这种没有经过听证程序的新规定在众人眼里更是一项霸王条款,甚至堂而皇之的嫌贫爱富。
显然,新规定提出儿童票身高再提高10厘米,按身高定价与更为科学的按年龄定价相比,哪项更有益于人民生活,我想应该是众人皆知。这一而再再而三的漠视和拒斥公众的想法而单方作出规定,岂能凝聚民意、团结人心?另一方面,车票改签规则也作出相应调整,而火车每次晚点也只能听见车站喇叭致歉的声音,从未给乘客以真正的说法,乘客迟到了却规定车票作废,这是什么道理呢?有首歌词写得好,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在这里套用下,火车何必要为难乘客呢?
乘客和铁路部门是一种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关系,服务与服务的对象之间本身就存在一种契约交易,为什么要显得那么不平等?而且随着新规定的出台,这种不平等还在日益加大。更有甚者,普通车票晚点后无法改签,动车车票改签却不再受开车两小时内的限制。为什么这种不平等还要延伸到乘客与乘客之间?当然,不同价位的车票享受不同的服务待遇,但是,这些新规则的规定为什么不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之上?乘客已经付出出行成本而未享受服务,改签应该随时皆可,否则,他人钱财据为己有的做法,不合逻辑也不合乎情理。
当前社会是平等、和谐社会,人与人都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合法交易。既然买票坐车的都是乘客,都应该受到尊重,在服务意识上就不能存在高低贵贱之分。而在新规定里不难看出,服务的对象只是针对一些高端乘客而言,这是在激发矛盾还是另有企图?更何况,新规则的调整涉及到乘客的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不征求公众意见,一意孤行,这还能谈得上铁路为人民吗?如果权力部门不改变单方定规的机制,必将引起公众质疑,会在发展建设的道路上制造明显障碍。综上所言,要在真正意义上发展铁路经济大动脉,服务质量跟不跟得上是关键,而单方定规甚至嫌贫爱富更是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