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崇洋媚外
“崇”的是人家的内在思想,“媚”的是人家的发展理念,很有思想的一位中国人,骨子里深藏着对祖国的热爱,厌恶国人过度的学习、吹捧外国人物与外国文化,学习,再学习;思考,再思考。探究国外的一些哲学本原,及人文意识形态。喜欢英国人的素质、美国人的热忱、日本人的韧忍、法国人的浪漫,还喜欢意大利人的幽默和德国人的理性。人各有志,不必强求,做好自己就好,不必为他人的喜好而冷落了自己的感觉!
现在是2010年,距离1840年的鸦片战争刚好整整过去了170年。170年,看似漫长,但在人类历史的万古之中实不过只是短短的瞬息之间。170年过去了,但是,1840年的炮声仿佛仍然在我的耳畔之处久久回荡,那甲午战争的浓烟似乎依旧没有烟消云散,庚子赔款的耻辱也不时萦绕于我的心灵。170年长吗?不长,仅仅只是由一些不甘屈辱的中华儿女所演绎的你唱罢后我蹬场的前赴后继奋斗史,是由一连串的名字相交织而成,是魏源、严复、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陈天化、辜鸿铭、冯友兰、蔡元培、胡适、鲁迅、巴金等等文哲者们的苦苦求索;是光绪皇帝、李鸿章、孙中山、林森、蒋介石、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等领导者们一次又一次的理治与改革的实践。170年长吗?不长。其实只要小小的几处段落就可以把这段充满激动与波澜、苦难与血泪的时间剖割开来,洋务运动、维新变法、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国共纷争、抗日战争(国共再度合作)、新中国建立、文化大革命至改革开放的今日。
1979年改革开放之后,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的天空终于拨云见日,苦尽甘来。我们的生活日渐地好了,人民富足了,国家强大了。资讯发达的今天,全球已成一体。大概是由于1840年以来的屡次战败使国人们失去了对本土文化曾执著的热心,倒是对西方的一些文化氛围愈发地热衷了。英语热、出国热、日语热、韩国风潮、张嘴肯德基闭嘴麦当劳,仿佛自己学会了英语便与全世界接轨了,仿佛吃了几次洋垃圾便已经享受到了正统的西餐;好像喝了几瓶廉价的白兰地或伏特加,就已经领略到了正品的轩尼诗与人头马的甘醇和韵味。
本人在读中学的时候,英文老师在英文测验时,是要求同学们把自己的名字按照西方人的序列方式写在试卷签名栏上的。那样,我的名字就不是马英鹏,而是变成了英鹏·马。名字只是一个人的代号,与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编码别无不同。名字是什么就是什么,难道为了学习英文,还要把自己的名字也颠倒了吗?如此类推的话,那么国外的友人是不是在学习中文或者到中国进行友好访问的时候,也要把自己的名字按照中国人的名称序列来修正一下呢?例如,乔治·布什到中国访问,名字是否要翻译成布什·乔治?或者是他本人在中国的高等学府进行演讲时,首先要向中国的莘莘学子们介绍自己,更正自己,说,“同学们,你们好。我的名字叫乔治·布什,但是中国名字叫布什·乔治。”我想他不可能这么做,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令人捧腹的笑话。
学习英文是为了自己能够增加并掌握一门外语知识,仅此而已。但是,我国的诸多学校现在都把英语列为了主要学科。难不成一个学生,物理学的好,哲学悟的扎实,几何学的透彻,而唯独英语学的不好,就要剥夺这个学生的升学资格吗?学习异国的语言学科,是一种个人的爱好问题,就象有的人喜欢伺候花、有的人喜欢饲养小宠物、有的人喜欢静、有的人喜欢热闹那样,每个人因为先天个性的不同,喜好的事物也不尽然。比如本人就不喜欢外语,日语、英语、韩语我都不喜欢。因为,我对翻译这种工作兴趣并不大!
华人的歌星,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及外籍华裔歌手,在歌唱自己的歌曲时,有很多均喜欢在歌词中夹杂几句晦涩却通俗的英文,搔首弄姿,不中不洋。坦率的说,这样的行为令我感到啼笑皆非。一个音乐艺术者喜欢演唱英文歌曲,大可完全使用英文来进行演唱,而这种方式算什么?刘欢与布莱恩·莎拉曼共同演绎的奥运主题曲《我和你》也是这种类型,当然,大概是张艺谋考虑到布莱恩·莎拉曼是一位英国歌星吧,所以才“用心良苦”这样安排的。
同时,本人也注意到了西方其他国家的著名歌星,无论是莱昂·纳尔里奇、席琳·迪翁、或是惠特尼·休斯顿与凯莉·米洛,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在演唱自己的歌曲时,都是不会在歌词中插上几句不伦不类的中文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本人对他们天籁般的歌声和美妙的旋律的钟爱。
现在我们放眼所有大、中、小型的中国城市,左一家的肯德基,右一家的麦当劳,这类食品我是向来不吃的。但是,年幼的儿子却是非常喜欢吃的。于是,我便经常带着他光顾这类的洋快餐。一块面包,夹上一小片薄薄的牛肉,就是汉堡;夹上一小块粗糙的鸡肉,就是鸡肉堡。不到2元钱的食品,到了肯德基被卖到了15元左右。可谓暴利啊!但是我们中国人却喜欢,中国人认为这是享受、这是追求,甚至认为可以经常到肯德基喝点粥是一种自身富裕与格调的象征。实不知,在国外这种食品被人们称为垃圾食品;实不知,肯德基里贩卖的小玉米原本就是中国本土种植的,成本还不到0·4元人民币。
美国加洲牛肉面目前在中国的城市中星罗棋布,比比皆是。那么如果我告诉读者们,那所谓的美国加洲牛肉面实际上就是中国的面条之变种,发明者也是一位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并且这牛肉面的滋味并不比我们自己在家打上两个荷包蛋的汤面好吃,读者们在内心深处又会怎么想呢?中国的油条,豆腐脑既营养、又实惠,不好吃吗?是的,肯德基目前也在销售油条,其实那都是我们自己的油条啊!美国人原来根本就是没有油条的。馒头、花卷不好吃吗?山东煎饼卷大葱不好吃吗?烧卖、馅饼、羊杂汤,冬天吃上一口,油汪汪的,喝上一口,热乎乎的,不好吗?羊肉泡馍、狗不理包子,又当饭,又有肉,咬上一口,那叫一个香啊!可是这些原本的民族食品,现在却已经不再被我们的青年们所提及。我思忖着,或许有一天,肯德基也悄然地经销起馒头、花卷、饺子、包子、烧卖等等我们民族食品的时候,我们的青年们一定会说:现在呀,我每天都去肯德基吃包子,喝玉米粥,时尚嘛,潮流嘛!肯德基花卷味道真好,绿色保健康!
辛亥革命之后,尤其是在五四运动前后,以胡适与鲁迅为主的文化界人士牵头批判中国的儒家思想,提倡新文化运动,主张新文学以白话文为主,接受西方的先进文化。通通这些是正确的,儒家思想愚昧了国人2000余年,是该卸下这个沉重的守旧包袱走出封建的枷锁了。但是,我们学习西方文化,效仿西方制度,并非是一定要完全照搬啊?我们也有自己的文化底蕴,也有自己的民族个性,难道连好的都要泯灭剪除吗?林语堂先生是一位西化的中国文人,也曾经在美国居住多年,其与诺贝尔文学奖失之交臂的著作《京华烟云》中的女主角姚木兰便是一位活生生的新女性。可是,林语堂先生仍然肯定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也有好的一面。
生活中,本人周围的人有许多是皈依基督教的。但是,偶尔听到这些中国教徒的对宗教的认识和阐述,我便啼笑皆非,忍俊不禁。这些教徒完全是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去领悟《圣经》中的内涵的,更有甚者把《圣经》当作神龛高高地供奉于其家居的光亮洁净之处,以顶礼膜拜。先不说基督教早已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便已为欧洲人所批判与摒弃,而是这种畸形的中国式信仰,是信仰吗?我个人看来完全是一种愚昧无知的封建迷信。确实,现今的美国人也大多信奉基督教,并且也非常的虔诚,但人家那是把宗教当成了一种心灵上的慰籍,而非盲目的笃信。
经常有中国青年高谈阔论赞扬乔治·华盛顿这位美国的缔造者、开国元勋,说他有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崇高。歌颂崇高、赞美高尚,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一味地肉麻的吹捧,一味地把高尚当成歌来唱,那么此时的味道也就变味了。变成什么了呢?变成了一种赤裸裸的个人崇拜。愚蠢的民族才会搞个人崇拜。我想,如果乔治·华盛顿出生在中国,他很可能会在国人的吹捧与崇拜下,转化成一位独裁者或刚愎自用者。美国人特别崇拜他们的总统吗?不是的。在美国,总统的“威名”大概还不及迈克尔·乔丹名气大,可能还不及迈克尔·杰克逊那样被所有的人所尊重、所热爱。在美国,总统只是一位邻里的大叔,一位帅气的或成熟的小老头,一个象脱口秀演员那样的天花乱坠的演说家,一个为大众服务的仆人……为什么要崇拜仆人呢?
严格的说,本人也是一位崇洋媚外者。但我崇拜的和其他人有些不同,我不会崇拜华盛顿,不会喜欢肯德基,亦不会苦练英语。我只是学习,再学习;思考,再思考。我探究国外的一些哲学本原,及人文意识形态。我喜欢英国人的素质、美国人的热忱、日本人的韧忍、法国人的浪漫,还喜欢意大利人的幽默和德国人的理性。本人也是一位崇洋媚外者,但是,我“崇”的是人家的内在思想,“媚”的是人家的发展理念,而绝非邯郸学步般的荒谬,这就是我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