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该禁吗?
社会的进步,总是呈现波浪式。在现代的发展趋势和现代的文明倡导中,不能否认,确实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人肉搜索,是个新名词,大有鞭笞揭露之功能,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只有在实践中来正确判定。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叫“人肉搜索”?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电视、电脑、广播、新闻报刊等),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千方百计的搜索体验。
说起“人肉搜索”这玩意,熟悉网络的人耳闻能详,你要在网络上找哪个人,只要你把哪个人的名字输进百度一搜,就全然皆知,对于行得正,站得正的人来说,也许没什么后顾之忧;但是,对于那些曾经干坏事,做过亏心事,又或者犯过案的人呢?就另当别论了,在网络上将会表露无遗,让人尽收眼底。
正因“人肉搜索”有如此功能,所以,许多刑事案件都依靠这个“人肉搜索”引擎取得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若干线索,最后才得以早日破案,结案,所以,人肉搜索这个动作,在某种情况下,它给办案民警带来了许多有利信息。但是,现在为什么要提倡禁止呢?
我想,这个应该跟网络爱好者的素质有关,也跟网络的各种纷争,人身攻击,恶意谩骂,等等。例如:“局长日记门”曾引发的网络热议。一位科长与500多名女性有染,不说绝后,起码空前。应当承认,这样的新闻确实富有极强的渲染性和视觉冲击力。只是如果人们把目光过多地投注到“性爱科长”的情色上面,就容易忽视另一个更为严重的事实——这位科长到底与多少官员有染?相比之下,后者可能更有意义和价值。但是,在这事情上,往往忽视了事件的真实性,如果这是某人对某人的恶意中伤岂不是让人含冤受屈?
再者,就是一些腐败官员担心东窗事发,所以方方面面进行禁止,有效地做到“明哲保身”的作用。在实际应用中,“人肉搜索”大多是指针对某个事件中激起公众愤怒的特定人物,网民之间通过互相提供有关此人的真实信息,达到揭露、批评之目的。“人肉搜索”,仅凭借桌上一包高价烟,便让南京江宁区房产局长周久耕的违法违纪行为大白天下;“人肉搜索”,已成网络利器,更被评为“2008年度中国主流媒体社会生活类十大流行语”。随着社会官员腐败的泛滥,人间桃色新闻的增多,让不少知法犯法官员得到法律制裁,无形中“人肉搜索”已成为公众监督,张扬正义的法宝。
现今如果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表面上是有利于净化网络天地,还原网络纯净空间,但是实质的效果将会如何?我们只有放眼观望。相对于普遍大量正义之人来说,也许会反对多于支持,因它可以将不法之人绳之以法,得到制裁。但是相对于经常被网络诬告,或者受网络诽闻缠身之人,必然会强力支持。而笔者处于中立状态,左边是正义的讨伐,右边又是诽闻的纠缠,舍弃其谁,难以决断。
2010、11、08晚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