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的婚约
老龄化的婚约,的确存在文章讲述的现象,并有越演越烈之势。俗语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老龄人的婚姻也应该有人情味才行,不要在畸形中让其发展,希望引起大家的关注。
婚姻原来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应该是最亮丽的一页,最美丽的永恒,最神圣的乐章。然而当今的婚姻却出现了许多怪现象,让人瞠目结舌。
“老来有个伴”,这是每个老人都向往的,本无可厚非。然而现在一些老人找对象却不再是以前的找老伴,而变成了找保姆。这保姆负责老人的一切生活,并要同吃同住,就是事实上的婚姻。
那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其目的就是免除后顾之忧。忧什么?怕后到的老伴分财产呀!这样做,只给后老伴一些工资,老人去世后就可把这后老伴打发走了。因为那是雇佣身份,合情合理。
这种障眼法式的雇佣关系成了当今很时尚、很热崇的老人新潮婚姻。但总是让人感觉少了些什么味道,是什么味道?人味!
如果出于老人的本心,那么这个老人是有感情的人吗?自古就有“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情分,能在你最无能力之时陪伴你,能在你最无助时帮助你,能在你被子女视为包袱时陪伴你,能陪伴你走向人生的终点,给你安慰,给你支持,给你鼓励,给你至爱,这样的伴你却要在两眼一闭时一脚把她踢开?让她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度余生?这样做的老人是不是太无情了,是不是太冷血了?是不是一辈子白活了?
如果此良策不是出于老人本意,则定是其子女强行编导的荒唐。为了把赡养老人的责任推给他人,为了达到侵吞老人财产的目的。无视老人的感情,无视老人的感受,无视道德的准绳,而强行把老人的爱情改写成雇佣关系。这种行为太卑劣、太可恶!想想假如那个保姆是你的亲人如何?
也许有人会说本是“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不用瞎操心。但是这种畸形的婚约,真的值得提倡吗?笔者不敢苟同。感觉那与年轻人找小姐一样,感觉与年轻人与小保姆私混一样,感觉与年轻人包二奶一样……总是说老有老的榜样,可这是好榜样吗?“上梁不正下梁歪”,是不是会有什么预示呢?年轻人对待老人看重的是什么?就是那点财产!为了强夺财产,要使其老子晚节不保,损老子的名誉?这是不是太缺德了?一箭双雕,把两个老子都处理掉!真的高呀!
不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江堰市是把婚姻演绎成雇佣关系,都是缺乏人性的,是畸形的婚约!是对人性的藐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