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值得倡导的,早就应该实行了,这不仅可以控制财大气粗的老板的乱作为,还能够体现出政府对民工权利的重视。帮别人干活,拿多少工资,享受怎样的待遇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这无疑造成一些人的骄横跋扈。对于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人士和部门的重视了!问好作者!
头些日子撰一小文,原本是想就‘工资集体协商制’发表点想法。不料写着写着却扯到共产党未得天下之前如何领导组织工人罢工的事情上去了。又唯恐如今的小青年对这段历史不清楚,所以文章写罢,竟大言不惭的将题目定为;‘给青年人上一课’。原是想给青年人补上这一课,然后再论‘工资集体协商制’。两者看似不搭界,其实有关联。
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先富起来成功人士,不是开公司,就是建工厂。当然如今不好把他们叫作资本家,换个叫法谓之‘企业家’。是资本家也好,是企业家也罢,总归要雇人。于是有了雇用关系,过去的无产阶级现在叫‘打工崽’,过去叫剥削,如今的说法是;资本为社会提供了就业机会,应当心存感激,莫仇富,既便剥削也是剥削有功。那么‘剩余价值’如何分?政府和企业占了大头,大约占八成,而劳动人民只占两成。这也就是我们国家为什么戴了一顶‘国富民穷’的帽子和贫富越拉越大的根本原因。
工资谁人说了算,自然是老板说了算。工资压得越低,利润越大,‘企业家’可不是‘慈善家’,你不干就滚蛋。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至于说到政府,只要你税收不欠,红包不断便懒得去管。
国富民穷和两极分化都不是什么好事,纵是百姓能忍,迟早是病。于是便有了‘工资集体协商制’这法子。这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工人的工资不再是老板单方面说了算,要集体协商而定。其实就是劳资双方协商谈判,政府从中仲裁罢了。可为什么在这里要用‘集体’二字呢?笔者就爱瞎琢磨,经过一番琢磨,豁然开朗了。
一个打工者面对财大气粗的老板屁都不是一个,但如果是十个,一百个,或者更多,那情形可就不一样了。一个,两个不干,吓不倒老板,如果是集体不干,再牛的老板也只好乖乖坐下来与黑爪子们协商。
然而集体不干,就是集体罢工。罢工岂是那么好玩的,关于这一点,从历史上看,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会是行家。但愿得这‘工资集体协商制’不是水中月画中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