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已经丧失殆尽

南书房主人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10-29 10:09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28144
编者按

官场考场舞弊,已经屡见不鲜。所谓的社会公平,有时候也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文章表达了对于这种践踏社会公平行为的愤怒。文章说古道今,却铺垫显得冗长,于今现象的批判之笔却聊聊带过。有本末倒置之嫌。

——浙江7名高考生利用游泳违规获得了20分的高考加分。

核心提示:8月12日,杭州一位读者提供了一份今年浙江高考体育加分造假的新证据。证据显示,浙江7名高考生利用游泳违规获得了20分的高考加分。

此为今年以2010年浙江省少年儿童第30届“迎春杯”冬季游泳锦标赛,

申请高考加20分的考生公示名单。(为保护学生隐私,略去其名)

南书房主人点评:

在封建时代,朝廷对科考舞弊案是很重视的。一旦接到风闻举报,皇帝会派自己信任的心腹干练大臣前往审查。一旦查出弊案,处罚也是很严厉的。——一般不杀几个官员,是不会轻易了结的。所以,很多实际上未参与科考舞弊的低层官吏,最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受牵连被罢官夺职。考生若参与科考舞弊,会被革除功名,永不录用。

因此,虽然我们经常批判封建时代的腐朽、落后,但实际上,从已有的历史记录来看,大规模的科考舞弊案发生的并不多,有的,也只是隐秘难辨的个案而已。主要原因是:朝廷对这方面有严厉的律法;科举制度也发展得比较规范;最高统治者对每届的科考也比较重视;主考当年科举的官员也都是经过特别挑选的……所以,要想发生科考舞弊案也很难。这一状况,并不像现在瞎编乱造的影视剧中所演绎的那样。

封建时代若发生科考舞弊案,一般与当时的朝廷大环境有关。如果朝廷一片昏暗,贪污成风,是有可能发生科考舞弊案的。试想一下:整个朝廷已经打根上烂了,科举系统又岂能独免呢!但即便如此,当朝科举系统的官吏群体相对于其他部堂的官吏来说,估计也是最干净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对主考科举的官员而言,在这方面大量收受考生贿赂,无异于火中取栗,风险太高,而且容易暴露,两相比较,参与或纵容科考舞弊就显得得不偿失了。如果朝廷政治比较清明,上有明君,下有正臣,科考舞弊案就更难发生了。即使发生,也会迅速得到强力纠正。比如:在清康熙五十年,也曾发生江南科举舞弊案。但康熙帝闻报后,大为震怒,连续两次审查案件,处决了一批贪官,使科考舞弊一事犹如一根现代的高压线,官吏、考生无敢逾越。这才是历史的真相。

我们后来之所以反对科举,是因为它只考八股文,把整个国家的读书人的思想束缚在很小的古书堆里。在自然科学领域,研究者如寥寥晨星。于是,造成整个国家、民族在与异邦的竞争中落伍了。这一落伍,沉痛到好比大地陆沉啊!这才引起晚清的仁人志士群起而要求废科举。

封建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们以为会迎来公平和进步。然而,我们和先哲不曾想到的是:现在,21世纪的“科举”——中国每年的高考,其糜烂不堪程度比之封建时代的科举有过之而无不及。有考前泄题的;有考中作弊的;还有考后运用权力和金钱加分的……在此基础上,社会公平已经丧失殆尽!这就是当今中国的真实写照。

最痛恨的,就是在这起案件中运用权力和金钱加分的当今社会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不仅自己享尽了人世间的尊荣,还要运用不正常的手段,破坏公平原则,希图把自己的官位和财富传递给自己的种!长此以往,下层民众的一切跻身上流社会的渠道都被堵死了,社会必然演变成两个对立的阶层——权贵阶层和草根阶层。社会上仇富、仇官的情绪,势必更加浓厚。整个国家将犹如一堆干柴,差的就是点第一把火的人。有道是:覆巢之下无完卵。到时候,智者亦不能身免啊!如果有这一天,我也只能流一把哀国、哀民、哀己的泪啊!

其实,保障社会公平的办法并是没有。国外一些民主国家已经实行好多年了,而且社会效果很好。比如:大力开征遗产税,避免财富代际传播;严格官员避嫌制度,防止官位权力世袭。可惜的是,要想让既得利益阶层把自己的权力和财富自动放弃,无异于与虎谋皮,不可能实现的!中国,不改革现有的政治体制,只有陷入“周期律”。

2010-08-14-17:25:40

附:

康熙年间科考舞弊案“第一清官”张伯行险被害

文化中国-中国网culture.china.com.cn时间:2010-06-1310:59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九月初九,正是辛卯科举考试发榜的日子。这天,夫子庙江南贡院门前,聚集着数千人在等待看榜,可榜单刚刚贴出,众人大哗。名单中,官商子弟占了大半,而不少颇有文才、小有名气的考生竟纷纷落榜,顿时,贡院门前像炸开了锅,叹息声、叫骂声、哭泣声、争辩声,交织成一片。

人群中有一考生说道:“听说这次乡试,副主考官赵晋受贿,使一些行贿考生买通关节!”众人听了,更加愤怒。发榜后数日,贡院门前每天人声鼎沸,咒骂声此起彼伏……

南京江南贡院门前闹事,让身为两江总督的噶礼烦躁不安。原来这次乡试前,有些考生向噶礼和赵晋暗通了关节,行贿舞弊,噶礼本人就受贿银子五十万两。噶礼决定先下手为强,次日,他命令手下将几个闹事的考生抓起来,然后,上奏康熙皇帝。在奏折中,他极力隐瞒闹事真相,却说是几个考生因未考中而心怀不满,诬陷考官。噶礼以为万事大吉,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多才不如多财之灵

时任江苏巡抚的张伯行,清正廉明,康熙曾夸他为“天下第一清官”。

张伯行得知贡院闹事,数次派人查访考生,当他获悉考生指名道姓说赵晋受贿舞弊,感到此事非同小可。他看着手下从贡院门前抄来的对联:“一经岂有一金之妙,多才不如多财之灵”。暗想,此次发榜后,千余考生闹事,街上流言盛传,身为总督的噶礼,理应先查明真相才是,为何一反常态,先抓人,还没审问,即定为“诬告”?张伯行亲笔给康熙皇帝写奏折说:“今岁江南乡试,发榜后,议论纷纷,九月二十四日,有数百人抬拥财神像,直入学宫,口称科场不公,臣不敢隐匿,请旨严查……”

那一次江南乡试的主考官,副都御史左必番是个老好人,不愿得罪人。他并未受贿舞弊,但副主考官赵晋受贿一事,他也有所闻,他知道,吴泌、程光奎两个考生,平日文理不通,此次却也中榜,推荐他俩的考官王曰俞、方名有受贿之嫌。

当左必番得知噶礼已将闹事的考生抓起来,并将治罪时,他感到良心有愧。考虑再三,左必番提笔写奏折给康熙,禀报实情。

康熙看到张伯行、左必番的奏折后,大吃一惊,极为震怒,他感到这事非同小可,若不严厉追究,势必影响朝廷尊严及科举制度的信誉,立即传旨:将左必番、赵晋先行解职,接受审查,派尚书张鹏翮前往江南,会同噶礼、张伯行“查处具报”。

经过调查,张鹏翮、张伯行基本查清这起罕见的科场舞弊大案。考试前,吴泌、程光奎各向赵晋行贿二十万两银子,各向考官王曰俞、方名行贿十万两银子。因此,吴、程二人竟然得以在考场中抄袭。阅卷时,王曰俞、方名又将吴、程的试卷呈荐给赵晋,赵晋格外加以照顾,将这二人都给予录取……

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更让张鹏翮、张伯行惊诧的线索。在审理赵晋的心腹家人轩三时,轩三供出,他受赵晋指使,在某晚亲自送银子二十万两给两江总督噶礼。再审吴、程二人,两人供认他们向噶礼行贿三十万两银子的事实。一起官场巨额的连环受贿,已确凿无疑。

康熙明察,清官过关

张鹏翮见事关两江总督,只得暂停会审。当晚,心怀鬼胎的噶礼拜见张鹏翮,先是表明自己的清白,然后问及张鹏翮的儿子张懋诚,笑着说:“张大人令公子,少年有为,以后大有前途。”原来,张懋诚当时任安徽怀宁知县,是噶礼的下级。说者有心,听者有意。张鹏翮听出了噶礼的弦外之音,连忙说:“哪里哪里,小儿不才,还望总督大人今后多多提携”。

张鹏翮为了自己儿子的前程,不敢得罪噶礼,其他官员也都畏惧噶礼权势,不愿深究。

张伯行却不买噶礼的账,他提笔再奏一本,奏参两江总督噶礼在受贿得银五十万两后,又滥捕无辜,企图掩盖真相,请求将噶礼解职,进行查处。

不久,康熙传旨,解除噶礼的职务,再派侍郎赫寿前来,同张鹏翮共同审查噶礼受贿之事,噶礼却反咬一口,列举张伯行“不出海捕盗,办案不力”等七条罪状,要求查处。奏本上去后,康熙竟下旨,解除张伯行职务,交由张鹏翮、赫寿一并查处。

张鹏翮因其子与噶礼是上下级关系,当然偏袒噶礼,侍郎赫寿是满人,也不想得罪噶礼,两人都要除掉张伯行这个心头之患。于是,张鹏翮、赫寿奏复康熙:“噶礼劾伯行办案不力属实,张伯行劾噶礼受贿五十万两银子全虚,噶礼无罪,张伯行诬奏督臣,应革职”。康熙阅奏后,认为是非不清。再次下旨:命尚书穆和伦、张廷枢前往南京复审。

穆和伦、张廷枢的复审结果,将事实确凿的赵晋、王曰俞、方名等案犯处以极刑,这两个人与张鹏翮关系甚好,与噶礼也有私交,他们回奏康熙:“前钦差张鹏翮、赫寿所奏属实,张伯行诬奏督臣,应当革职。”所幸,康熙阅奏后,察出端倪,他深知张伯行、噶礼的为人,对噶礼在任江西巡抚时数次被参劾也记忆犹新,他决然下旨:“张伯行居官清正,为天下第一清官,而噶礼操守,朕不能信,特命革除噶礼职,将张伯行复任”。(樊斌)

>>>参考文献:

1、《中国科举史》东方出版中心2006.1

2、《清代科举制度考辩》沈阳出版社2005.6

3.、《江苏文史资料存稿选编》江苏古籍出版社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