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 愤怒
文章例举几件事,都是触目惊心的,是使人震惊和愤怒的。文章涉及了交通肇事、城管蛮横等方面的事情,反映了社会弱势群体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和生命的无法保障。
恒久不变的起床时间,又一次同闹钟一起苏醒。穿衣、洗漱、吃早点,小跑着开始一天的生活。不到两个小时,却让我一次次瞠目结舌。
公交车撞死花季年华的自行车少年,亲人的悲伤,围观者的愤怒,却敌不过政府及媒体一句“公家车速度并不快,不是主要责任方”。难不成是少年不想活,自己钻到车轮下?血泊中的少年保持着骑车的姿势,双脚和自行车的大半部分在人行道上,身体整个倒在机动车行道上,公交车尽管车轮没上人行道,但可清晰的看到突出的车体严重压在人行道之上,为什么还不算主要责任方?难道仅仅是车速不够高!相信徒步行走着和骑电动车、自行车的人都有过几次惊险的马路经历,绿灯时开始过马路,过了一半红灯亮起,无奈的站在人行道上等待呼啸而过的机动车,明明有斑马线的地方车子要求减速行驶的,而绿灯亮起后还是有许多车子加速行驶,而且直冲行人,逼迫得行人不能不左躲右闪,可想而知这是何等危险!没能在绿灯灭之前通过斑马线,行人有责任,但他们固定站在自认为不妨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方,车辆是活动的,那么个大活人为什么车辆还要直向而行,使得行人不得不后退躲闪,难道驾车者不知道后退是多么危险的事,谁的脑后长有眼睛?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难道要对肇事车辆说该车、该司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车速也不算高,关键是行人不该在绿灯车辆通过时站在斑马线上?什么理论!前两天,记得正在人行道上走,突然被一只大手推进旁边的绿化带,回过神才发现,原来自己经过的人行道有一辆大车呼啸而过,好险!明明是人行道,机动车为什么还会如此无视行人?是道路太狭窄,还是开车的人不把生命当生命看待?
到办公室后,随手拿起当天的报纸刚刚扫视两眼,一个令人震惊的标题刺的眼睛泪水泵涌,“城管盯梢两年,逼死15岁少年”,又一花季少年陨落了!只因自家装修房子用三轮车载了两块木板,就遭到城管扭断拇指的待遇,想要讨说法却一次次不了了之,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无奈向更高一级部门反应,却遭到长达两年的人身控制!不能正常生活,连孩子的上学问题都遭到严重影响,别的孩子有书读,而这个15岁的少年却因自由受限错过中考,无缘课堂,家人一次次交涉未果,15岁少年被迫失学!对自由的向往,对知识的渴求,对社会的不满,将花季少年送上了不归路!如果不是少年生命的陨落,让丑恶无法藏身,城管还要横行多久?为什么一件小小的事,总要以生命的凋零结束?少年一家人的反应能够被肇事者重视再重视,日日5名城管盯梢,而无人实质性的介入调查,这到底说明了什么?
一件件令人震惊而愤怒的事,腐朽到底还要蒙蔽社会多久,生命到底何处维权?如何维权?个人如何才能真正受到重视?不不,应该说没钱、没权、没势的个人究竟如何安度一生?如何拥有属于自己的安宁与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