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法
今天看的一则新闻让我几近麻木的心灵受到了一次震撼,使我对中国官员及衙门的感情又失望、不满转而为憎恶了,也使我本还清醒的思想忽而糊涂起来。我甚而至于弄不明白这样一个问题了:我们的法院是谁的法院?我们的法律在保护谁??
据称那位自称是厅级干部、自称比深圳是长官还大因而自认为可以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而为所欲为的官老爷猥亵女童的事件有了后文,但出乎我的预料、估计也出呼女童家人的预料,出乎所有还有一丝正义感因此关注此事的的人的预料、但绝对在那所谓厅长预料之内的是:被告猥亵罪因证据不足而不成立。不是有监控录像吗?是的,但据说,当法院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发酒店采证时,被店方告知三个摄像头中检控事发地--厕所门口的最关键的那个摄像头坏掉了。这就让普通如我的人不明白了:不是还有两个视频么?不是还有在媒体上公开的那个狗屁厅长耀武扬威的镜头吗?但法院的同志说,那两个不足为证,而且,当时厅长大人喝醉了,怎么能定罪?我更不明白了:喝醉酒就能撒泼?而且那监控怎么就那么会坏?三个里刚好坏掉最关键的一个,而且就在那天的那个时辰。这就让我想起前不久一个顾客告银行的事件,那个可怜的顾客损失了钱还输了官司就是因为监控录像没坏。我还想起去年闹得人心沸扬的许霆案只因小许用自己的银行卡取款时,正常状态下取款机故障而多吐钱给他,他没偷没抢,结果据说法律规定要惩罚他,于是一下子判了八年,后又改为五年。而这个禽兽厅长已致使一个十一岁女童精神恍惚几近痴呆,法院、法律却让他逍遥法外,而且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这又让我向前几年苏州的幼儿园爆炸案和清华大学食堂爆炸案,咱们的公安局侦查的结果竟然出奇一致,肇事者都是神经病。哈哈,就是这么巧,你能怎么样?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该和我一样糊涂了,我们的法院,我们的法律到底是谁的?他们的职责是什么?他们在保护谁?你还能说得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