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
由有关有偿家教的两件新闻引出作者的话题,作者概述了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情况。造成有偿家教屡禁不止的原因是什么?作者分析了三个方面的原因:教育制度的不公正“培育”了有偿家教的市场;白金主义之风导致一部分教师昧着良心进行有偿家教的补课;学校制度和评价机制的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如何解决教师的有偿家教,作者提出了四点建议。作者的观点明确,分析客观,语言平和,提出的问题,值得全社会深思。
最近,各大媒体上爆出两条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一条是杭州育才中学两名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校方勃然大怒,将这两位教师开除。没过多久,湖南、山东、陕西、四川等多个省市相继以立法的形式,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各类有偿家教,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一时之间,关于在职教师能否进行有偿家教的话题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身为中学一线教师的我也对这一敏感问题深有感触,现在我想针对这一话题,谈谈自己的切身体会。
虽然,国家是三令五申命令禁止各种有偿家教,可效果却并不明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类培训机构、学习辅导班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而不少在职老师也大展身手,利用业余时间到这些学校兼课,有的干脆自己亲自挂帅,在外租场地为学生进行各类补习与辅导,上级出台的各项法律与政策对很多人而言,几乎成了一纸空文。探其究竟,我觉得有以下原因
首先,是教育制度的不公正导致了社会对有偿家教的需求。众所周知,国家虽然一再强调要进行素质教育,可其方案却难以真正实施。考试这根指挥棒依然直接指引着教学的行为及方向。特别是现在的高考招生制度,采取的是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方案,而在领取的时候,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非常重,明显偏重于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孩子上同一档次的大学分数线要比湖南、湖北等内地学生的分数线要低100多分,教育制度的不公平直接导致了这些孩子起点的不同。为了想方设法地考上好的大学,今后能有好的工作,家长和孩子都有了补课的需求,想方设法不让自己在起跑线上输给人家。作为老师而言,也是个普通的人,不能把老师神圣化,当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看待。老师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学生补课,家长表示感谢也是天经地义,这是人之常情,不能因为老师收了红包或者收了补课费就把这种行为加以批判,上纲上线。其他行业加班都有加班费,老师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也是理所当然。更何况,老师也有父母子女,也要养家糊口,通过补课来提高经济收入,改善家人的生活,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只要有市场的需求,我觉得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补课是无可厚非的。
其次,是教育制度的缺失导致拜金主义之风侵蚀了教师的队伍,使得部分教师昧着良心,利用手中的职务职权之便,参与有偿补课。
有偿家教作为社会中长期存在的一个现象,早已被默认为一种“合理的形式”,由于我国关于《教师法》、《劳动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否合法合理,所以即使这种风气不正,也没有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法律法规的空白也为有偿家教的开办开了绿灯。再加上人们的维权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这也为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开了方便之门。而“有偿家教”有着丰厚的回报,一个数学老师周末带三班学生,每班20人,每人每期收费1000元,半年下来就有60000元,这远远超过了教师的工资。“有偿”亦大大调动了教师们的“八小时”之外“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开小灶”的内在热情。“有偿家教”的收入远远超出了这些教师的工薪水平,面对这种金钱的诱惑,有些老师利用手中的职务之便,暗示所教的学生参与周末或假期的补习。像数学老师特意把一些特殊的解题方法、解题思路留在补习时讲,课堂上只讲一些常规的解题思路与方法,课堂提问答问的时候更关注那些参与了补习的同学,如果你不去参与补习,就会远远落后于别人,这就使得那些本不想补习,但对自己又有严格要求的人被迫加入了补习的队伍,但这无疑对学生的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对其他学生而言,也是很不公平的,可巨大的经济利益也让这些人对补课非常热心。因此,这种利用职务、职位之便,打着学校的金字招牌,成建制地进行补课的行为,当然是不合理地,而且也让老师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大打折扣。
另外,学校规章制度不健全、评价机制单一也是造成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一些学校存在管理制度不当、规章制度不健全的现象。由于学校管理的粗管粗放,往往令一些本身自控能力较弱的教师在无监管的情况下去开副业,挣取额外收入。并且规章制度的设立有的只是形同虚设,并没有起到真实的约束与管理的效果。而且,在学校中往往存在单一的评价机制。以“分”作为教师能力高低的评价标准,忽视了教师作为人的全面性评价。这样往往会打消教师的积极性,进而打消教师的从教热情。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教师错误的认同了“分”便是衡量他们教学能力高低的唯一标准。并且,在进行有偿家教的过程中可以赢得一定的社会认可、社会声望,又可以带来一定的收益,在这种双赢的激励下,何乐而不为?
那么,对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哪些好的解决措施呢?我觉得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提高教师待遇
国家应提高教师待遇。因为,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当一个人的生理、安全等需要得到满足后,人们便会去追求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那么国家采取这一举动将增强教师的自信心与满足感,让教师认识到自身的重要性,从而使他们更加严于规范自己的行为,热衷本职工作。这样一来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现在同样作为老师,城市重点中小学老师的收入远远高于农村薄弱学校,所以国家一定要加强农村薄弱学校的建设,切实提高那里的老师待遇,让更多的有志青年能够安心于教育这一工作岗位
(二)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首先,国家应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应该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到底哪些教师具有开办补习班的资格,也可以采取对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进行资格认定的方式,通过对高、中、初级教师按照不同水平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的方法来规范家教市场。其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通过媒体或者群众来对为了谋求利益而进行不法家教行为的教师进行监督和检举,从而缩小其进行家教活动的空间。最后,建立严厉的惩罚机制,让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国家、学校的相关规定,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学校的资源对学生进行补课,并且让其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不可侵犯性,彻底打消其“违法”想法。
(三)正视供求关系,培育有序的家教市场
在社会中鼓励建立正规的家教公司,让其走系统化、规范化、职业化的道路。其一,为学生提供“培优补差”的正规场所。其二,也可以作为一种产业,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当家教公司发展的足够完善时,便可以成为正规学校的一个补充,从而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建立多元评价制度
学校内部应建立起多元评价制度,对教师予以全面的评价,这将有助于调动教师的从教积极性。学校领导不再将所有工作的重点都放在“分”上,这样就会弱化了升学压力的作用,减少教师的压力,增加教学的乐趣,从而有利于教师的全面发展,进而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
总之,这些措施的实行,一定会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让他们安心于本职工作,无疑会对教师从事“无偿家教”起到一定的作用,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也一定会减少,甚至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