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生取“义”,遭遇践踏的尊严

慕容竹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9-14 12:42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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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个营业员,为了财产献出了生命,被追认为烈士,值不值?作者有作者的看法。作者分析了在一切财产中生命的重要性。作者用自己的工作经历,揭示了一个不平等的现象:老板给员工的责任很多,而给员工的报酬很少,就是这种不平等的责任逼迫员工必须用命去保护老板的财产。员工不这样做,你就没有其它的出路。文章提出的生命可贵的观念,对社会中的不平等的抨击,值得我们思索。作者激愤之中提出了生命与责任的问题,也值得我们社会民众来讨论来统一认识和看法。

今天早上,突见一则消息:某某营业员被追加了烈士称号。原因很简单,她赤手空拳勇敢地搏斗几名持刀劫匪。身中数刀,英勇牺牲。

类似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网络,电台等等。这说明什么呢?很简单,类似的事迹很多,类似的英雄很多呗。

读了这则消息很不畅快,吃了夹生米饭一样,别扭。我吃过误将面碱当做咸盐的菜,就是这个味道。艰涩,难咽,胃里火燎燎,说不出的压抑。

倘若一个具有正常思维的人完全可以认定某种行为非常危险,且完全有可能断送一个人性命。面临这个行为,如何选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是避其锋芒。很简单——

生命本能告诉我们: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哉!

我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生命之所以珍贵,因为生命的自然本能的无可替代性,无可重复性。生命不可能复生,不可能轮回。生命的意义完全是因为它是生命,而非它所谓的社会性。

一个生命降临到这个人间,他生而自由地享有本属于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除了特殊职业(刑侦,战士等等)外的任何人都不会面临可能的死亡而毫无畏惧,拼死去以卵击石。

那么,干嘛还有那么多人为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他人财产和公家财产去拼死同歹徒搏杀呢?

我不是那些将这种光芒行为付诸行动的人,自然不清楚他们的内心情怀。那抉择的一瞬间,他们心里泛起了怎样的权衡,我同样不会知道。

我只知道,这种行为很不理智,很不值。如果是我,我首先保全自己的生命。

我无力挖掘某些人的高尚内心和情操。可是,有些事情需要发掘,需要探幽索隐。毕竟,这社会不属于某些人,不属于不食人间烟火的情操。

一种行为有一种行为的根源,一种观念有一种观念的发源地。

那一年,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同大多数毕业生一样,遭遇了就业寒流。权宜之策,我选了一家大商场工作,混口饭吃。

第一项工作是搬运家电,绝对是个体力活。老板说,出品是人品。一个不负责的员工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这个“负责”是什么呢?搬运过程中家电坏了,碰了,你要赔偿。自己掏腰包赔钱。大家兢兢业业,就算胳膊酸了,累死了也不敢疏忽。刚毕业,饭都吃不起,哪里有钱赔呀。

第二项工作是收款员,绝对是个精细的活。老板说,收款台这一亩三分地你是管理者,你是所有者,你是主人。你要因你自己的行为负责。收到了假币,你要赔偿,因为你是主人;少收了钱,你要赔偿;因为你是管理者;多收了钱,要上交商场,因为商场属于老板。

我就非常别扭,生气。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搬运工,收款员,干嘛要我承担那么多责任。东西坏了,要负责;收了假币,要负责。那时,我一个月才赚几个钱,区区八百元钱呀。一天干了那么多活,还有承担责任。这叫欺负人。不干吧,吃饭还成问题。只能忍气吞声。不愿意,不行;明知不公平,那能怎么样呢?

一次,商场金银首饰部来了个小偷。他行窃暴露了,掉头就想跑。岂料,营业员死死拽住他的胳膊不放。因为那个项链还在小偷手里,小偷恼羞成怒,用匕首砍了营业员胳膊。

事后,营业员说,她真怕,怕受伤,怕死。但是,她更怕那个项链,项链成本价就七八万。如果丢了,不管什么原因,她都需要赔偿。这一赔,少说五年,多说十年。

这事让我不舒服,别扭。吃了夹生米饭一样不痛快。

真想不通,这所有可能的损失全部由员工来承担,那么老板承担什么。经济规律我也略知一二,风险和收益成正比例。

那次,老板很生气。他说:“我出了多少钱,你们知道吗?这家商场一旦破产了,几千万就要打水漂了。”

几千万,吓我一跳。这么多钱,想都不敢想。

他说:“我承担了这么大风险,你们也承担一点。这是让你们体会到主人翁的危机感。我们平等,我们共同进步。”

我只知道,老板如果不赔钱,他的收益是我们的几万倍,几十万倍,甚至百万倍。我知道,老板用避孕套的钱比我们干一个月苦力的钱还要多。

半年,我升职了。一个部门主管,职位升上来了,薪水基本没有变化。就是多了一个提成。提成不是平白无辜地多,我要承担另外一个责任。要确保这个部门天天盈利,且今天要比昨天多,明天要比今天多……

连续一个月没有增加额,那么就滚蛋。

滚蛋?王八蛋的东西,就算他不下令,我也要滚。滚,总好在这里工作。

老板简直就是混蛋,人渣。

他的美梦真好,投资出了钱,就可以赚钱。他的逻辑,他稳赚不赔。将所有可能令自己赔钱的隐患全部转移到员工身上。

他想得美,老子偏偏不伺候他。此地不养爷,自由养爷地。

我离开了,高高兴兴地离开了这个鬼地方。

其实,我错了,彻底错了。

找工作太难,太难,太难,太难!就算找到了,能怎么样呢?同第一份工作一样,正所谓天下乌鸦一般黑。

我想,这是绝大多数现代人都有过的经历。

一个颠簸不破的铁律:想生存,就要顺从。

用颠簸不破诠释这个铁律真有些心酸和无奈。

事实上真就这样。两股力道太过于悬殊了,不仅仅可以影响到一个人的行动,思想,甚至左右了一个人的心灵和尊严取舍。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事实,这是真实。

一个人想干什么要受人左右,这是可怜;一个人敢干什么要受人左右,这是可悲。巨大的力量漩涡覆盖下,可怜变成了理所应当,可悲变成了生存法则。

上级和下级之间,一个就是玉皇大帝,一个是虾兵蟹将;老板和员工之间,一个是西天如来,一个是凡尘俗子。

玉帝、如来的话谁敢不听,这就是金口御言。玉帝、如来下达的指令原则,那是皇王圣旨。

你可以不听,不遵从。你不听,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吃饭的家伙。你不遵从,你就寸步难行,莫说想自身的发展,实现自我价值,退一万步讲,就算想独善其身也难于上青天呀。

法制不够完善,社会保障和福利不够公平,教育不够普及和深入。人类情绪狂热一点,封建观念多一点,贪欲助长一点。那么,身为个体的生命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

再加上贫与富的差距,尊同卑的悬殊。那么这个贫和卑的境遇可想而知了。贫和卑们,只能放弃自己的尊严,在单位里只能夹着尾巴做人,唯唯诺诺。同人发生了争执,矛盾,也只能打肿了脸充当胖子。

如今,贫富差距巨大。2005年为例,我国职工工资总额仅有19980.8亿元,仅占当年GDP的11%,这种收入水平实在是太低了。无怪有学者惊呼:中国正在摧毁资本主义的道德伦理底线!这意思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最残酷的原始时期,劳动工资水平也没有这么低!2010年这个数字是多少,无缺考数据。

贫人越卑;富人越尊。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中国劳动收入被剥夺的野蛮程度已经打破了原始资本主义底线。

同时,富有阶层不但享有经济上的优势,而且享有政策法令的优势,社会舆论的优势。

为了继续满足不断膨胀的野心,老板们学会了一个华丽且美妙的太极手。将激烈竞争和经济危机下的危机巧妙地转嫁给普通员工。

员工们获取的不是利益,不是权益,是更多的责任和付出,还有一个虚无缥缈的从国外引进的不适合国情的理念。

无怪乎,那位营业员拼了自己的性命不要,也要同歹徒殊死搏斗了。她有这个责任,她弄没了钱,她要负责赔偿。

她抵抗了,财产保住了,她牺牲了,她成了烈士。

如果不抵抗呢?她的生命保住了,财产损失了,她就需要赔偿了。

这就是一个悖论,一个无奈的社会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