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与无情
“情”决定了一个人不同的人生,情感丰富和苍白之人表现出的做事行为就不同。作者所说的“情”是关爱天下的爱心,引用古贤之言,诠释了“情”的含义。大禹过家门而不入,是心忧天下;岳飞的“精忠报国”感动了多少中国人;刘胡兰,一个弱小的女孩,竟然能以死捍卫信仰;他们是十足的“情”。一个男孩,为了“情”竟然动用炸药,这“情”不是作者所说之情;那挪用地震救灾款的行为,更为无耻。文章观点鲜明,正反事例有很强的说服力。
人的一生,不尽相同,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有的人一生无声无息。同样都是一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每个人所做出的事情不同,对社会的贡献不同,所以人生的价值也就不同了。人生的不同,源于人的思想,人的思想不同,所做出的事情必然不同,所以就有伟大和渺小之分。产生这个思想的,从广义上来说,不外乎一个“情”字。这个“情”决定了人的思想。而人又是遵循自己的思想去行事,思想不同,行为不一,于是就有了不同的人生。
所以说,人生在世,都免不了一个“情”字,也逃不脱这个“情”字。有的人情感丰富,有的人情感苍白。情感丰富的人,做事从大处着眼,光明磊落;情感苍白的人,做事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低贱龌龊。“情”是内心的体现,是一个人思想的蕴涵。这些如果不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表达,外人是无法了解的。所以,想知道这个人有情无情,是伟大的,还是渺小的,就看他的行为。
当然,我所说的“情”并非儿女私情的“情”,而是关于人对于其他所有人或者是其它动物的爱心。这个“情”的伟大和渺小,表现在他的对待外界的态度上。一个人情怀天下,他就会以天下为己任,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也就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愿望。为了实现这个愿望,那些仁人志士热血澎湃,豪情万丈,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为了天下,他们不顾自己,心里想的是别人,时时刻刻以别人的利益为先。演绎了多少惊天地泣鬼神,让人荡气回肠的故事啊。这些人都是怀有“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无我精神的。
古时候的大禹治水,为了早日把洪水治理好,他三过家门而不入。这个在普通人的眼里可能不太理解,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恋家的本能。而大禹却抛去这一个自私的欲念,心里想的是洪水的肆虐给人民带来的危害,希望早日把洪水治理好,所以眼下最重要就是全心全意地工作,以便人民的生活早一日安定。在他的心里,装的是百姓,这种“情”就是伟大的爱心,为所有人可以抛下自己私心的高尚感情。
说起这些,由不得想起岳飞——那位让人潸然泪下的民族英雄,为了驱逐外族的入侵,为了国家的完整,他竟然被奸臣冠上“莫须有”的罪名惨死在风波亭。但是他的精神,他伟大的爱国之情后人永远不忘。他背上的“精忠报国”给多少人带来深深的思考,激励了多少人为了国家,为了人民,贡献了自己毕生的精力,甚至多少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如果我们对近代史熟悉的话,一定知道为了我们全中国的解放,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有多少革命先烈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他们的“情”,是高尚的,是伟大的。
这些怀有伟大情感的人也是不分男女老少的,只要心有真情,女人、孩子同样也是可以有超乎想象的威力,他们的行为也是震撼人心的。
也许大家都记得那位“怕死不当共产党”的刘胡兰,才15岁,不过是个孩子而已,她如果不是怀着让所有人都过美好生活的感情,怎么能大义凛然地走到铡刀跟前呢?毛泽东“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八个大字她当之无愧。谁说女子是娇弱的?谁说女子是怯懦的?何况她也是一个年龄不大的孩子啊。在她身上,只有为了解放人民不怕牺牲自己的革命感情在熠熠闪光。
不管是谁,情怀天下,心有真情,才能有可歌可泣的人生。
这些人的内心所蕴含的伟大情感无法比拟。在他们的意识里面,不光自己有生命,所有人都有生命,自己的生命比起别人来,是微不足道的。这种意识程度越深,情感的本质就越强烈;意识的范畴越广,情感就越丰富,这是一个无法推翻的定律。所以越是感情深厚而丰富的人,对于生命的意识也就更加的深切而广大。也就是有了这个意识的存在,才有了伟大的感情,有了忘我的爱心,才有了为大众生命而牺牲自我的伟大感情。
但是有的人却不是这样的,他们没有“情”。在他们的心中,有的是自我,有的是自我的利益,他们想的是自己,一切都是以自己的私利为出发点,如果达不到他们本人的目的,宁可将其毁灭,哪怕赔上自己也要将其毁灭。这个无情的狠毒的做法也是让人心惊胆寒的。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我们这里有一个男孩,在北京打工,因为长得高大帅气,和一个北京女孩相恋。女孩的父母只有这一个女儿,说什么也不同意女孩嫁给这个乡下男孩。男孩请求女孩和他私奔,女孩不同意这么做,说她会慢慢说服父母,等他们同意。男孩以为女孩是在敷衍他,气愤至极,自己拿了炸药,约女孩出来,然后点燃炸药,把他自己连同女孩一起炸死。
这个男孩也是为了“情”吧,为了自己的爱情,看起来死的也是轰轰烈烈,地动山摇的,但是男孩的做法,我实在不敢恭维。我认为那是自私,一方面女孩并没有拒绝,只说是慢慢说服父母同意,没有说和他分手的;另一方面,就算女孩真的提出分手,也绝对没有必要那样去做。
作为“人”,在用“情”上,是要分清大小,看看这个“情”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的。如果是自己的私情,一旦得不到,就将其毁灭,就算把自己搭上,也要将其毁灭,这种“情”还算是“情”吗?
真正的情,是需要从大处看的。就算牺牲自己,也是要成全别人。如果谁也不自私的话,悲剧可能不会发生的。就像上面的事情,女孩的父母要是不嫌弃男孩是乡下的,可能不会把自己女儿的命送掉。这个男孩,如果他是在战场上与敌人同归于尽,那就是英雄了。可他仅仅为了一点点自私的“爱情”,毁了自己的同时,把女孩毁了。而女孩的父母,一生只有这一个女儿,失去爱女的老境也就可想而之了。
很多人的无情也是让人无法想象,那年汶川地震时,其中有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特别费”为该行的职工买旅游鞋的事情。这件事情我是在电视上看到的,当时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有一种意外的感觉,觉得不大可能,因为那个钱不是普通的钱,那是用来救命的钱啊,心里就觉得这些人怎么这样无情?连别人的救命钱都产生据为己有的心,算什么东西?这种行为,真是让人深恶痛绝,让人心惊胆寒。我那个时候常常想,穿上这双鞋子走路,是不是心安理得呢?怕不怕扭了脚呢?连一点做人的良心都没有了,无情到这种地步,还算的上是“人”吗?
想到他们,现在我又想到了那个“我爸是李刚”的大学生。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这一类人有没有良心,有没有作为人的起码的感情起码的爱心,他们的心中都有什么呢?
做人,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感,有大爱,这样的人,虽死犹生。如果自私庸俗,那么活着也是行尸走肉。象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只靠经营自己的私利为目的的社会败类,不过是无情的冷血动物,他们连人的资格都没有。
这时候,我想起来臧克家那首《有的人》: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
人的一生很短暂,从出生到死亡,总共有多少天?你想让自己的人生怎样度过?你是选择有情有义?还是无情无义?你是让自己情怀天下,虽死犹生呢?还是自私无情,虽生犹死呢?
好好想一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