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如厕规,雷倒多少人?

远恪辰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8-16 09:43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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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开篇引述新闻,与后文叙事议论是何关系?类比论证。接下来引述公司厕所规定,以拉肚子为例证明规定的荒唐;再以受责罚为例,证明规定的荒唐。该文的可贵之处是把这荒唐规定与法制建设联系起来了。论述还不够深入。

时间转到2010年,什么奇异怪事都有了。今天“22岁懒汉饿死家中”,昨日“伪娘著姐亮相超男”,而浏览网页,却看到了这条新闻,不得不啼笑皆非。

农村有句话说的好,管天管地管不住老子拉屎放屁。马克思说了,“最大限度的榨取工人阶级的利益是资本家的本能。”而这家公司,不把上帝当上帝,自己做起老天爷来了。这还不止,老天爷管不了的事情他们都也包揽了。究其缘由,原来是为了防止一些员工假装上厕所偷懒,这就是这条不成文的规矩出台的前因。

公司厕所门前有专门人员——“厕所所长”把手,打卡记录上厕所的时间。如果出现有不打卡现象,“所长”估测时间并做好统计,并对当事人作办公室张贴名字以儆效尤。以上就是这家公司的“上厕所制度”,估计员工也很郁闷吧,上个厕所也得遵守时间制度,悲哉悲哉。

而我好奇的是,万一某人拉肚子什么的触犯了这家公司的“法规”,罚钱就不说了,他们张贴公告该怎么写呢?该不会是某某、某某、某某等人,因上厕所超过了公司规定的400分钟/月,特作出罚金XX元并公告全公司之处罚,以儆效尤。如果真是这样,虽不敢争“全球第一荒唐事”,稳坐前十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笑的是,员工还真拿这不成条文的规则当法规了,当法规也就算了,不触犯就可以了嘛,竟然还有人为了不触犯这一“法规”而不惜自损身体和触犯刑法。某员工介绍说,不少员工因此长期憋尿,憋得膀胱疼痛,前几天还有员工因为上厕所的事情,差点跟人打架。

问起公司负责人员,原来还真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他们诉苦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玩,因此也就出现了不少借上厕所之机偷懒,一玩就是半个小时长则达到一个小时。这就是他们的苦恼之处。好吧好吧,他们的问题我仔细考虑了一下,的确,他们也真的不容易。设置“厕所长”一职、配置服务器几台、办理厕所卡人手一张、还得对厕所长这个官员进行培训,要是万一有人不愿意打卡,那就得估摸着来了。你以为估摸时间任何人都可以呀?不得行,人家是正式公司,上厕所都限制时间呢,何况估摸时间这样的头等大事!

最终还是应了那句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监察人员介入调查,劳动分局方面已责令该公司在7到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如果逾期不改,那劳动分局将对该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最后劝告资本家一句:追求利益值得提倡,规章制度谨慎为妙。也希望广大人民加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