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死了陈维刚?
歹徒当街行凶,警察不敢上前制止,导致一个活生生长的生命就此终结。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凶杀案,是一曲社会的悲歌,警察尚且如此,百姓何堪?大家不仅要问:“是谁杀了陈维刚”?是歹徒?是社会?是懦弱?是失职?读罢让人发馈!
7月31日中午,辽宁丹东市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歹徒王才军报复社会,无故将素不相识的交警陈维刚刺死街头。
当街杀死一名警察不算什么稀罕事,但案件却有稀罕的看点。
看点一:处警人员20分钟才到达案发现场。应该明确的是,城区法定处警时限是5分钟必到现场。案件发生在12点10分,12点12分丹东公安局110接到报警,但处警人员12点30多才到达现场。案发后,110先后接到50多个报警电话,他们当中定有个别口齿伶俐,国语标准的,这就排除了处警人员满城寻找案发现场的可能。
看点二:警察见凶手犹如老鼠见猫。警察到达后,见凶犯持刀,不敢向前,也没有任何有效作为,只是不停地打手机。王才军因此精神大振,信心倍增,不断作强人表演。凶手三次进入超市取酒,最后端出一箱啤酒,盘腿坐在啤酒箱上,边喝酒边向警察叫板,三米开外躺着被杀得奄奄一息的陈维刚,警察还是不敢向前。王才军见警察如此孬种,索性主动挑衅,挥舞啤酒瓶将现场三辆警车玻璃砸毁,吓得车内警察纷纷逃出;接着欲点火烧掉警车,不知何故没有成功。面对凶手的疯狂攻击,警察始终不敢向前。不仅如此,凶手还指着自己的头叫警察朝这里开枪,警察没有任何动作,一副野鼠戏家猫的揪心表演在几百名市民的围观下尽情演绎!
看点三:处警警察竟未全部下车。从报道可知,部分警察现场并未下车,凶手王才军用啤酒瓶砸警车玻璃才将警察全部吓出警车。抢救同伴性命,制服杀人恶魔,明摆着是公活,而且险象环生。对待这样的活计,这些警察不忘古辈遗训:“作客莫在后,做官莫向前”,坐在警车里到底还是安全得多。可恶的是凶手硬要用啤酒瓶将车上的警察赶下来,吓得他们魂飞魄散。
看点四:陈维刚当时并未被杀死,还有抢救生机。警察到达10分钟后,凶手王才军的父亲赶到现场,他过去摸了摸陈维刚,见一脉尚存,劝子投案自首,争取宽待处理。凶手得知陈维刚还未死,叫嚣:“我就是要他死”,提刀从背后再补两刀,果断地了结了被害人的性命!
看点五:当时警察手中有铁锹。冷兵器时代讲究一寸长一寸强。铁锹明显长过尖刀,占尽便宜,警察大概是不愿占便宜,感到胜之不武,竟不用铁锹,也不用枪。警察未配备尖刀,所以当凶手用尖刀对战友补刀时,只得干瞪眼。但两小时后,当凶手被狙击手撂倒,便衣警察和制服警察竟一哄而上,用铁锹猛击凶手王才军,全然不顾江湖规矩。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把戏。警察为什么会如此丢人?因为有些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好;一是前些年从侧门招进了大量的关系警察,这些警察的素质是不言而喻的;二是领导不习惯担责。重大问题,部属请示很具体,领导指示很抽象。做好了是因为领导亲自把关,搞砸了是没有吃透指示精神、准确领会意图,素质有问题,责任当然要自负;三是枪支管理一年被蛇咬,三年怕井绳,出点小事就刀枪入库,大部分警察成了赤手警察。四是长期疏于训练。警察艺不高,胆子自然小。
下午3点多钟,陈维刚的尸体从现场运走前,他的妻子赶到了,大声喊问:“谁杀死了他”?
我不禁也要大声喊问:“谁杀了陈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