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妖,我不能理解你

蓝色孤独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8-05 12:34 责任编辑:梦客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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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篇个性张扬的文字,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观点,不人云亦云。人妖,是社会发展至今最让人难以理解的产物。无论是十年没笑先生的理解,还是蓝色孤独的不理解,都有自己过于主观的一面,至于人妖是否让社会大众接受与理解,其存在是否合理,希望大家能够参与健康的讨论与点评!

今天,浏览好心情文学网站,看了十年没笑先生的《人妖,我理解你》,心情不再好,二十年也笑不出来。人妖,我不能理解你,你这种畸形的美,变态的美,我不能接受,我甚至厌恶你,鄙视你。

我们人类的身体经过数万年的演化,已经进化的十分完美,以其最高妙、最完美的造型,体现了人类和谐、典雅、热情、智慧以及创造欲望等等的优秀品质,成为艺术家采掘不尽、用之不完的宝藏。世界上再没有什么美妙的事物可以和人类的身体相媲美的了,再没什么美景比人体更使人着迷的了。德国的伟大诗人歌德说:“不断升华的自然界的最后创造就是美丽的人类。”现在,你人妖用残忍的手段去蹂躏它,用变态的思想去摧残它,打死我也不会去同情你,理解你。

“人之体肤受之于父母。”我们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细胞乃至每一根头发都是父母亲给的,没有父母就没有自己,我们没用理由不去爱护它,没有理由不去珍惜它,这也是我们对父母的尊重,对父母的孝道,我估计普天下的父母都不会赞成自己的儿子去变性成人妖的,假如他们的儿子变成人妖,他们会痛苦一辈子的,除非他们精神有问题。我们中国古代的男人甚至连自己的头发和胡须都十分爱惜,不忍心轻易地剪去。《三国》朋友们肯定都知道吧,曹操有一次急行军,坐骑不小心受惊吓损坏了老百姓的庄稼,为了严明军机,曹操欲割颈自刎,最后在部下的劝说下,决定断发以谢天下,看来在中国古代断发和割头是一样同样的重要啊。现在,你人妖却要把男人的标志、男人的命根活生生的割去,也太残忍,太变态了吧。

对于人妖,我不由得想起中国的另一个恶习,就是缠足,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缠足是中国历史上沿袭近千年的独有丑恶现象,是以男性为社会主导的压迫女性的畸形审美产物,如果以20年为一代计算,在中国已传沿四五十代之久!缠足给妇女带来身心扭曲的痛苦,在世界上实属罕有。从记载所见,缠足是用五尺长、二寸宽的布条,紧紧地缠在女童的足上,把足背及4趾下屈,压至足心,被缠者痛得汗如雨下,双足鲜血淋漓。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极大地提高,缠足的历史也一去不复返。现在,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大老爷们却自愿地去做人妖,十年没笑先生却去理解他,去同情他,我就不明白了,难道我们理解和允许一种丑恶现象去代替另一种丑恶现象吗?

男人的躯体之美在于阳刚,在办公室有一个伟岸的美男子,花枝招展的女同事就会觉得有一种无名的快乐,干工作也格外的卖力,做事也好像有了主心骨,此所谓“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也,女同事遇到工作上的困难,就来一句:“帅哥,帮一下忙。”事情就会很快搞定,多好!女同事有什么生活上的烦恼,和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又善解人意的男同事聊聊天,心情马上就会愉悦起来,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所以美丽知性的男人也是办公室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他们美丽的躯体同样让女人着迷,让女人魂牵梦绕。假如男人你没有一个伟岸的身躯,没有一个阳刚的体魄,但你也可以有一颗坚忍不拔决心,有一颗努力向上的信心,你同样也可以赢得女人的青睐。但假如你是一个人妖,你将什么也没有,更谈不上有什么社会地位和价值了,这样的人犹如行尸走肉,活在社会上什么意义也没有,这样的人又有什么需要什么理解和同情的呢?又有什么值得理解和同情的呢?

对于男人,你可以去打架,我或许会理解你,你可能是为了保护你的老婆和孩子,也可能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也可能是为了维护你自己的尊严;你可以去喝酒打牌,或许我会理解你,你可能是为了应酬,也可能是为了娱乐你的身心,也可能是为了减轻一下你生活的压力;我甚至会理解你去花心和拥有情人,因为花心或许是男人的本能,男人看到美丽漂亮的女人而不怦然心动,也许生理有些不健全吧?男人拥有一俩个情人,也是男人的魅力所在吧?我还甚至允许你去犯错误,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我不能理解你去做人妖,做人妖你就走上了死胡同,走上了不归路,已经是不男不女、不阴不阳,甚至是非人非妖了。

十年没笑先生在文中感慨到:“我不禁眼眶湿润了,他们为了理想而奋斗的毅力和勇气,世上能有几人体味?”没笑先生的眼泪也太廉价了,如果你去同情人妖,那你还不如去同情卖淫女,因为卖淫女只是出卖了自己的尊严和灵魂,而人妖不仅出卖了自己的尊严和灵魂,还摧残了自己的身体。如果你去同情人妖,你还不如去同情小偷,因为你在酣然睡觉的时候,小偷还在黑暗中辛勤的工作。如果你去同情人妖,你还不如同情贪官,贪官为了让自己的父母和妻子儿女过上幸福的生活,不惜以身试法,身陷囹圄。所以我们的同情心也不要太没有原则哦。

最后,我还是认为,我们不仅不能同情和理解人妖,我们还要在舆论上谴责人妖,甚至我们还要在立法上禁止人妖的存在,我们不希望我们美好的社会存在这种丑陋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