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城26号别墅强拆随想

伟杰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8-04 11:00 责任编辑:十年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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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这是一篇反腐的檄文,针对一些腐化的官员去说的。作者运用对比手法,把一些官员与富豪的勾结关系揭示得清清楚楚,有理服人。结尾很有风采。

2009年11月27日,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政府在不具有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资格的情况下,不顾女主人的以死相争进行强拆。最终女主人的死还是改变不了房屋夷为平地的事实。

上个月人们议论纷纷的价值1.6亿元的违章建筑宏城花园宏达径26号别墅强拆工作,经过广州市长两次怒骂之后,才被落实。这好像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平严明,一种对富豪的公正严明。但强拆之前工作的一拖再拖,在经过媒体的穷追猛打后才落实强拆,这难免会让人想到是人民和媒体的舆论把政府“逼上梁山”后的必然结果。

同是强拆工作,为什么政府对平常人的房屋拆得那么的干净利落,而对富豪的又那么拖泥带水呢?为什么穷人以死都不能保住房屋,而富豪却能享有人性化的待遇呢?

难道这是我们社会的进步,是以人为本,是按照程序干活吗?笔者倒不是这样的认为,倒是认为正如26号别墅业主的代表律师所说的“侥幸心理”。正是业主的侥幸心理使强拆工作一拖再拖。在多次被媒体暴光后还能有侥幸心理。在法律面前,富人可以有侥幸心理,但穷人不可以有侥幸心理。这是什么道理?如果没有市长的两次发怒,没有媒体的穷追猛打,读者认为26号别墅会不会一直拖下去,会不会逃过一劫呢?

如果说上述问题与钱一点关系都没有,谁也不相信。古人有云:有钱能使鬼推磨。一间违章的建筑变为合法建筑有何难?

笔者认为由钱引申出来的情况大概有两种。

其一是,某些政府官员在小看穷人或平常人家,认为我们没有多余的钱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甚者认为我们根本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于是敢光明正大去剥削我们,遇到真为人民服务的官员,还大声地怒骂:“你是在为政府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呀?”。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听到这句话,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的呢?拆就拆吧,反正官字两个口,我们怎能与他们相斗呢?而在对待富豪时就不同了,动动就被告上法庭,就连说个话都不会大声一点。一不小心,头上的好不容易才搞来的乌纱帽就可能不保了,哪会有咆哮哥那样的“英勇”呀?

其二是,有些有贪念的官员抵不住富豪给予的诱惑,只眼开只眼闭,盖个章,不合法马上变为合法。一个章,两家开心,岂不乐哉?有钱,这磨你不推,还有千千万万的人来推。况且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不说,我不讲,谁会知呢?但对平常人就不同了,摊开了的双手,找不到要找的东西,或找到了,但数量不对。“唉,没办法呀,我只有秉公办事了”。搞得干干净净,利利落落,还可能得个奖励呢!

这不是笔者在危言耸听,也不是笔者在诬陷。这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情况,甚至还有其他与钱有关的扣搭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多少人会与钱过不去的呢?如今灯红酒绿的城市,物欲、人欲横流,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谁都想过着奢侈豪华、腐朽享乐的生活,宁静淡泊真的很难。孟子所提到的“为宫室之美”,“为妻妾之奉”,“为所识穷乏者得我”的弊病,在今天某些政府官员身上演译得淋漓尽致。甚至得到这些后,还不满足,还要“比”。比谁的豪宅更豪,比谁的妾更多,比谁更“帮助”人。只会管那台加长林肯有没有画花,哪会管人民的死活呢?哪会管得上已瞄准他的枪杆子呢?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的确还有很多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官员。但还有的是,贪少量、收少少红包的官员。但少少数量乘以一个庞大的人数,得出来的结果也会让人吃惊。

中国的发展还需要有更多的“我绝不会与你们同流合污”的声音。还请有身为人民公仆而有贪念的官员三思而后行呀,不要浪费国家的粮食和子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