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天下无贼》
本文的论述很精彩,对演员的演技深入评析,达到细致入微的程度。后面笔锋一转,变成了应倡导偷盗业,这样有两个没有多大关系的主题了;另外作者的倡导本意虽好,但有点不合理。
《天下无贼》从2004年底公映到现在已超过了五年,真正细致地看它却是第一回。一部电影,是否精彩,是否经典,第一要看它对人情感的冲击,第二要看它是否令人深思,在我个人来看,这两点《天下无贼》都做到了。
第一次如此关注和同情一个贼的命运,第一次觉得贼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刘德华”和“刘若英”是一对令人艳羡的贼鸳鸯。他们自由地在人类社会的海洋中游弋,潇洒地在贼的天空中翱翔。但是,刘若英的意外怀孕和“王宝强”——一个目中无贼的“傻根”的出现却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贼也有厌倦的时候,人厌倦了人的生活决心要做一个贼是很容易的事情,可是,贼厌倦了贼的生活要重新做回一个人却难了——“这辈子翻不了案,下辈子也别想”,唯一的希望只能寄托在贼崽子身上,这是贼比人更值得同情的地方。电影在一对贼鸳鸯沉浸在骗人的喜悦中开始,在只剩一个孤零零的挺着大肚子还有着令人反胃的难看吃相的贼婆子无望的等待中结束,恐怕没有几个观众不心酸落泪的。唯一令人欣慰的是刘若英的肚子里怀着她的希望,而傻根还生活在天下无贼的世界中,当然,后者是否真的令人欣慰还有待商榷。刘德华那段极力主张傻根的钱“应该被偷,应该从天下无贼的幻想世界中清醒过来”的诡辩依然印象深刻。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刘德华”与“葛优”谁算是贼中的状元呢?葛优心无旁骛,道行又高,刘德华虽然年轻气盛技艺超群,IQ也很高,但可惜有“刘若英”和“傻根”掣肘,最终搭上了性命。这是他的归宿,一个不错的归宿。“张涵予”的那六万冥钱应该送给他作为奖赏;他是个贼,又不能给他记功,颁发军功章什么的。没有正经人给贼发奖,赃物才是他们的奖赏。
贼们有那么好的手艺,得不到赏识也真够可惜的。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要吃饭,就像把IQ当成存钱卡的“范伟们”也是要吃饭的。有手艺的人靠手艺吃饭天经地义,像姚明、C罗、刘德华、刘若英们都是世人仰慕的明星,贼们也真够可怜的了。
要创造“天下无贼”的大同盛世,单靠“傻根们”的想象和视而不见是行不通的,道德的规范,法律的约束,武力的打压只能使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必要有高招奇招才可能将这个美好的愿望变成现实,我认为应该将偷盗技艺发展成为一种产业,要有国家或个人出资办学,开设偷技专业,让向往贼艺的孩子和人们能够光明正大地得到很好的训练,当然,学成了不是去偷盗,而是参加表演和比赛。要经常性地组织各种比赛和活动,使学有所成的人们有充分的展示的机会。要组织高级别的“偷技联赛”,甚至应该创办“偷技世界杯”,就像足球世界杯一样,给全世界爱好和擅长偷技的人们搭建一个交流技艺和感情的平台,给他们创造夺取奖金、奖品、奖杯和成名的机会并充分地实现个人价值,就像其他各行各业的人们一样,至少也能够以卖艺维持生计。让人们在欣赏了玩意儿的同时,甘心把花不了的钱拿出来,一个卖艺混饭吃找成就感,一个花钱买快乐和满足感,而国家则可以增加数量可观的税收,各得其所,各有所乐,何乐而不为。当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层层设防的贵重物品不翼而飞了,可是,你却不必担心,只要等待品尝“失而复得”的喜悦就可以了,因为你知道,那只不过是一个比赛,不管你事先是否得到了通知,都只不过如此。想想,那或许就是一个只有贼艺而天下无贼的美好世界了。
如果这真的能够成为现实,那么,我们用类似的手段还可以解决多少眼下解决不了的问题呢?有人说,存在即合理,像偷盗这种行为,在人还没有进化为人的时候,应该就已经存在了,在文明的世界里却容不下它了。文明视为丑陋的东西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和原因,消灭是消灭不了的。既是文明的世界,就应该用文明的手段来转化一些东西,使人们能够接受、容纳和欣赏它,别无良方。
以上戏说,不足为外人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