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还是不删,这是个问题
社会浮躁,做作之人难免少不了炒作的举动。没有引人眼球的实力行为,只能用张冠李戴、无中生有的手段来表达自我雷人的观点,只能是贻笑大方。做学问,还是踏实一些好。文章讽喻性强,就语文课本中某些优秀文章的删与不删做了论述,也对时下某些所谓的“专家”行为有犀利所指。
语文课本该不该删除鲁迅,一拨专家学者这么煞有介事的讨论着:删除或者不删,这是个问题。好像我们的语文专家们,一下子化身为莎士比亚里的那个著名的悲剧人物哈姆雷特,那个发出千古一问的丹麦的王子。
主张中学课本应该删除鲁迅有一个看似很站的住脚的理由是:鲁迅的文太艰涩,不好懂。只是他们忘了入选课本的《风筝》、《雪》、《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以及《社戏》,都极具儿童情趣,未见艰涩。所谓的艰涩,是指他的某些杂文,作为投向黑暗势力的匕首,投刀,而不得不为文隐晦。但是,如果老师引导得当,相信学生能读懂。
更有甚者,有论者居然认为鲁迅心理偏狭,煽动仇恨,不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鲁迅竟被如此妖魔化,夫复何言?至有认为鲁迅的文字批判这个那个,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只能当做笑话吧。对此,我真的无话可说,只想抄一句鲁迅曾经说过的话,表明我的态度: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而完美的苍蝇只是苍蝇。
语文课本删除什么,引发的笑话不止一起。水浒宣扬暴力,该删;《出师表》也该删,因为不利于“止战息兵”的观念。
最近,更有某位教授先生不知怎么,对朱自清的散文《背影》看不顺眼了,主张删除。其主张的理由之一居然是:朱自清的父亲穿越路轨为儿子买橘子是违法行为。这是我抄录的一段,也算奇文共赏了:
“遵守交通规则与否,不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有法律层面的问题。说得更明白一点,朱自清父亲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他的行为有可能触犯他人的利益,造成火车无法正常行驶,破坏火车站的秩序,影响他人的正常旅行。”
看来朱自清先生的父亲真得该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他的行为不仅不能歌颂,赞美,还应该送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经由我们可爱的教授先生的剖析,一篇歌颂父爱的文学作品,就这样成了他的父亲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材料。
为了否定《背影》的文学价值,那些人继续给朱自清的父亲抹黑,他们从一本书里得到这么一份资料,得知朱自清的父亲纳过妾,便如获至宝,断言朱自清的父亲是一个不忠不孝不慈而又不堪的男人。宛然一副道学嘴脸。只是这个观点,真让人啼笑皆非了。
在这里,我不想联系那个时代有纳妾之风来为朱自清之父辩护。道理很简单,正如今天包养二奶成风,不能因此为某个具体的人包养二奶的行为开脱一样。我想说的是,朱自清之父果真有此污点,尚不至于做全盘否定吧。
通过百度,我搜索到了针对朱自清的父亲的的另一种评价:
“朱自清父亲对他的教育具有三个很明显的特点,一是注意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朱家本来是书香门第,父亲也是读书人,亲自教儿子启蒙识字。他对儿子期望很高,朱自清本来的名字叫“自华”,取意于苏东坡的诗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号“实秋”,取意于“春华秋实”。父亲是希望儿子长大后能诗书传家。因为自身是行家,父亲对聘请私塾老师很有心得;二是进行严格的传统文化教育。晚饭后,父亲总是要检查儿子的作业,有时候因为不满意就会责备小自清,甚至一把火把自清的作业烧掉。当然,更多的时候是鼓励和赞许,父亲的严厉很有分寸。严格甚至严厉的传统文化教育,在培养了朱自清深厚的文化素养的同时,也锻造了朱自清做事严谨、“惟兢惟业”的品格;三是注重立志教育。朱自清十三、四岁的时候,因为陪祖父养病,有一年多,他住在扬州的史公祠内。父亲和祖父多次给他讲史可法领导人民抗击清军,宁死不屈,最后壮烈牺牲的故事。后来,朱自清还常去史可法的衣冠冢,写过许多凭吊的诗歌,可惜都已经散佚了。”
我不是学者,并无辨别材料真伪的能力。但是,对同一个人有如此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只能说:心中有佛,所见皆佛,心中有魔,所见全魔。
一篇感动成千上万个中国人的美文,在一个教授的眼里,就成了一篇毫无价值的文。照他们的逻辑,《红楼梦》该不该删,当然要删,表兄妹发生恋情,明显违反了婚姻法,且有鼓励学生早恋之嫌;《汉乐府·孔雀东南飞》要删除,刘兰芝“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焦仲卿“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这不是鼓励自杀吗?与“珍爱生命”理念不合!《醉翁亭记》该删,搞不好就有学生模仿着喝酒了。如此一来,中学语文课本就剩一个字--删,删除全部经典。因为从那些经典里总可以找到在他们看来是跟时代不合拍的东西。
“做还是不做,这是个问题”,怀着向弑君者复仇之心的哈姆莱特还在犹豫之中,我们的语文专家们,面对着删还是不删这样的问题,早就按耐不住了,“删”!他们的行为十分果决。莫非他们对经典之作的仇视心理,比哈姆莱特对弑君篡位的贼子的仇恨还要强烈么?
忽然想起了他们所仇视的鲁迅一句话:“书呆子不开口害自己,一开口害别人。”只是那些主张删除语文课本里的经典之作的专家学者们,大概并不会承认自己是书呆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