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愚不分美丑,红白岂论短长

西窗先生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7-21 10:04 责任编辑:李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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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编者一直为加红烦恼,也推荐过一些不满1200字数的文章,且也推荐过明显写得稚嫩但绝对是原创的文章,旨在鼓励写手继续努力,当然也有文章过后再看推荐的实在不妥,却又无法纠正,想必也会有议说,自问问心无愧就是。作者文章也提此问题,推荐供大家思考。学习了!

一直不知道网站对于推红加精的文章有一个字数的规定,近日读了几个编辑关于审稿的文章,方知在某些栏目内发表文字若想被推红加精的话,得超过1200字,否则,大红“好”字便会被“枪杀”,那怕你立意深远,结构精妙,文字华美,规定的字数不到位,便是“等闲”之作,文章标题右上方便是惨白一片,你即便是滴尽了“相思泪”,也染不红那红红的“推荐”之印记。于是,孤寂的文字与幽怨的灵魂一道蜷缩在潮湿的阴角暗暗哭泣。

一篇文字,如果语尽其意,意尽其韵,韵尽其味,何必要论短长?若人为设限,以字数多寡为门槛,则众弊生焉。为文贵在言简意赅,意尽言止,最忌的是冗长拖沓,文不对题,言不达意,若是为了凑满字数而东拉西扯,东拼西凑,枯枝烂叶,胡侃乱嚼,把无序的文字堆码在文章中以充足字数,定会影响文章质量,难以取得预期效果,且易滋生众多不良现象。

小时候上学最怕写作文,因为作文之时,老师命题且有字数要求(500—800字),当年读书不多,练得也少,望着文题咬着笔,搜肠刮肚,脑袋里贮存的几个有限的汉字在作文本上翻来滚去,实难成文,为了凑足字数,挤牙膏似的边写边数,边数边写,有油没盐的,管它有用没用,尽往本子上涂,实在是无话可写了,便不停地重复赘说,前言之,后言之,再言之,又言之,换言之,简言之,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言之字满,不再言之,然后,如释重负,收笔合卷,交差了事。此胡言乱语,东拉西扯,敷衍了事者,其弊一也。

有时,一文写就,却窘于字数不及,便又只得暝思苦想,另辟蹊径,首尾加字,中间插语,字数还是不足,所以就只得写出自己的感叹,于是,心怡体健之人,为文所迫,只得在文中写些诸如头皮发麻,腿脚抽筋,腰酸背痛,心口发闷,心律不齐,神情晃惚,无端的寻愁觅恨,好端端的一个壮硕之人硬是逼成疯言疯语的病人状。此无病呻吟者,其弊二也。

文已成章,且语达意顺,只欠字数,无奈之下,只得插写一段补充说明的话语,或把文中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处以文字的形式补述,反而使原文失去意趣,点金成石,刻鹄成鹜,此画蛇添足者,其弊三也。

“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以经年之得,沥血之思,肺腑之言成文,感悟颇深,意韵醇厚,字字珠玑,乃精妙之作,只可惜,意长字短,寥寥数句,不足推红加精之字数之标准,于是,附之以粗言陋语,拓之以道听途说,增之以张家母猪生牛崽,王府公鸡下鸭蛋之荒诞怪异之事,此佛头着粪,狗尾续貂者,其弊四也。

诸多弊端的形成,皆与人为设置障碍有关,其实这就是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付,却是害苦了作者,累坏了编辑。虽然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必要的规范还是不可缺少的,但规范是人制定的,制定的规范也是靠人来执行的,所以,执行中的人,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不能囿于条条,死抠框框,应要圆通,懂得机变,要让庸文下,精文出。在不破坏整体体制的前提下,要敢于突破,勇于创新,仅用“一票否决”的方式来对待所有的文章,是机械而有害的。

古希腊有一则关于金床的故事,有一位精通数学的国王,按照全体市民的身高平均数,非常精确地计算和设计了一张金床。他用这张金床来招待他的客人,但睡在这张美丽而舒适的金床上有个特殊的规定:客人必须适合这张床,不能超长,也不能不足,于是,客人太矮就要被拉成与床一样长,客人太高就要锯掉一些来适应金床,结果,睡上这张金床的客人苦不堪言。因为没有一个人是恰到好处刚好适应这张金床的。这个故事与中国的“削足适履”之意却是异曲同工,以一个固定的标准机械地去套不同的个体,只会带来事与意违的结果。推红加精的标准也如同此理。因此,为文适意则可,该长则长,犹之如(长颈)鹿颈,该短则短,比之于兔尾,若短之以鹿颈,则鹿不成其为鹿,增之以兔尾,则兔不成其为兔。美文如美人,“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其之为美矣,自然之美也,适度也。

“嫫母姣而自好”,美德成其誉,无盐丑女钟离春“臼头深目,长壮大节,昂鼻结喉,肥项少发,折腰出胸,皮肤若漆”,貌丑不改其贤。潘金莲妩媚娇艳,娉婷婀娜,却难掩其淫,妲己狐媚多姿妍丽动人却毒于蛇蝎。北岛之《生活》,仅一“网”字成诗,享誉寰宇;周敦颐之《爱莲说》,不足一百三十字而世所传颂,故,人,不应以美丑分贤愚,文,不应以字数多寡论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