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政策是否应该放开

黄小栌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6-24 20:02 责任编辑:李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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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四个方面谈及独生子女政策是否应该放开。统筹考虑、系统推进、因时制宜是需要考虑的。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到现今为止政策的成功实施使中国少生了近4亿人,使总人口达到13亿延迟了4年,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口发展的历史轨迹,同时也使世界60亿人口日推迟了4年。中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中在20世纪唯一达到低生育水平的国家,并将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提早半个世纪实现人口零增长,对世界人口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同时,我国目前的人口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老龄化人口迅速增加,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随着多年来生育水平的下降和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未来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将急速从轻度老龄化转变成重度老龄化。老年人口规模迅速扩大,老龄化程度还将继续提高。

从“4万万同胞”到现在的13亿多人,中国人口问题的主要矛盾,也已由原来的数量过多转变为了结构性矛盾——一方面老龄化问题突出,一方面出生性别比失调。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执行了近30年。在人口问题凸显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士,呼吁放开对生育二胎的管制政策。为什么那么多人士呼吁放开二胎指标?二胎政策到底该不该实行?具体要怎么操作?

一、为什么呼吁放开生育指标?

1、中国老龄化严重,将来会成为制约中国发展的因素。中国的人口红利自09年后就开始呈现下滑的趋势,到2017年前,人口红利仍在获利期。但随后中国的人口红利就将消失殆尽,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人口结构和分布,健全的人口结构是国家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而畸形的人口结构却是经济衰退的充分条件。低生育率不可能建立起合理的社保制度。在中国,人口的数量上的优势已经转化为结构上的矛盾。

2、人口结构性矛盾。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加速,家庭养老功能急剧弱化,社会保障将面临空前的压力,正在崛起的中国经济可能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面生育率下降过快,与出生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将导致4000万左右的适婚男人难以成家,给家庭与社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影响。

3、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一个高风险家庭。二胎政策放宽,可以避免独生子女家庭结构的畸形传承,被扭曲的家庭结构能得到部分修复。同时,可以避免未来的劳动力过度短缺,延缓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与程度,减轻未来社会养老的压力。

4、研究显示,人类世代交替所需的更替水平是平均每对夫妇生育2.1个孩子。而中国学者的研究结果是,1992年以来,中国的生育率低于此水平已经长达17年。现在每年人口净增长不足700万。一对夫妇一生平均只生育1.6个孩子,老百姓的基本生育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综上所述,似乎只有放开生育指标才能解决上述问题,那么二胎指标为何迟迟没有解禁,到底应不应该放开二胎指标呢?

二、限制生育指标放开的因素有哪些?

决定一个国家人口是否合理,从人口统计学上来说,应该从四个角度来考量: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和人口分布。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基数庞大,实施计划生育政策30年间,虽然我国减少出生人口4个亿,但是我国的人口数量仍然是庞大的。人口数量的庞大带来了大量的劳动力,劳动力成本低,为我国经济的崛起奠定的数量基础。但是现阶段我国人口数量的优势已经开始转化为我国人口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我国庞大的老龄人口在不远的将来将为我国发展带来沉重的压力,老龄人口增多,国家要付出更多的心力、物力来保障我国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结构性的调整,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人口结构,但转型期我国面临人口素质不高、年龄老化,劳动力不充足、老年人养老的问题以及低出生率的问题。

1、人口数量的限制。我国人口的基数还是很庞大,农村人口数量众多,受经济和各个方面的条件限制,农村人口的整体人口素质不是很高,而且中国的固有的传统思想在广大的农村还是居于主要地位:“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多子多孙,人丁兴旺”。由于有这样的思想,我国新生人口的性别比例的差距越来越大。如果无条件的放开二胎指标,那么我国人口的数量又将要面临新一轮的挑战,在农村会产生新一轮的阶段性的婴儿出生潮,同样在未来会导致人口阶段性增长过快,社会资源集中出现或浪费,不符合自然规律。

2、人口素质的限制。我国人口素质整体不是很高,特别是农村人口,农村的受教育条件和现有人口的自身的素质导致未来新生人口素质发展受限。现阶段我国不仅仅要考虑人口数量、出生率的问题,更要看到新生人口的素质问题,这是未来我国在新一轮的竞争中占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人才,人才的养成需要很多的条件,创造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环境也是重要的措施之一。

三、放开生育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如果放宽生育政策,那么国家的相关政策,要做相应调整?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陈友华表示,户籍制度、教育、社会保障等进行了改革,走在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前面。

我国现行的是户籍政策实际上限制了很多资源的共享和流转,导致了社会财富分布不均,人人都向往城市户口。户籍的区分直接带来的就是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均甚至是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保证社会财富平均分布和每一个新生儿平等的享有社会资源和地位,平等的享有应有的权限。那么中国的户籍制度必须改革。而且要走在人口政策调整之前。

现阶段我国优良的教育资源和配备都集中在城镇之中,相对比而言,农村的教育资源和质量就要大打折扣,无论是在师资力量,教学资源上,还是在教育的种类上,农村和城市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在其他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上,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确实是很大的。农村户口基本上没有什么养老金,也没有医保的或者很低端,造成这些的原因就是中国的户籍制度强行将人加以区分,造成了部分人能够很好的享有社会资源,农村人口就相对差了很多。

所以,如果实施放开生育政策,保证人口的整体素质,必须要创造出等同享有资源的前提,创造提升人口素质的环境和条件,那么户籍改革必须先行,带动其他的相关政策如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教育政策的改革。

四、如果放开生育政策,应该怎么实施?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形,生育指标不可轻易放开,即便放开也应是有条件的,分步骤、分区域、分人群的放开,随着我国人口情况的变动而变动人口的政策。为了防止在将来我国出现人口的“断层现象”或“断代现象”,在将来我国人口情况需要的情况下,会逐步放开生育指标,既要保证我国人口的稳定性,也要保证我国的人口结构、人口素质和人口分布。分区域的实施生育指标,保证人口的分布;分人群实施生育指标,鼓励优生优育,注重人口素质;分步骤的实施生育政策,保证人口的结构和数量。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陈友华表示:考虑到二胎指标的可行性,或者说为减少现行生育政策调整的阻力,生育政策调整应采取渐变的方式,分步实施:第一步,允许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生育第二个孩子,与此同时,允许再婚夫妇无条件至少生育一个孩子。第二步,普遍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第三步,对生育数量不加任何限制。第四步,鼓励生育,认为在2030年前或者更早就应该走完所有这四步。这种分步骤的观点是目前是国内学者的基本观点。

具体的生育政策的调整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制定,不可以一蹴而就,更不能依凭单一因素制定,需要综合因素因时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