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山为王

zld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6-08 10:50 责任编辑:江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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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占山为王,自古有之,但属匪类,人所不齿。但封侯封王,食一县或数郡、数州食邑、财税则是现代特权的真正源头,因是皇上所封赏,小民自然无话可说。当代中国的诸侯经济、垄断企业,其实与占山为王者关系不大,倒是和皇封食邑有些个干系。正如作者所呼吁的: 削减这些“王”的特权,对这些王的不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不但对百姓有好处,对国家和社会也是有百益而无一害。

人类经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发展,弱肉强食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大到国与国之间,小到人与人之间。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山过,留下买路财”。这一句口号,活生生的刻画了一群鱼肉百姓强盗的狰狞面目。

占山为王者他们的鼻祖倒底是何人,源于何代?无从查考,但有史以来,就有强盗占山为寇的记载。不良之徒占据了一个或几个山头,在他们的势力范围内就是鸟儿要从此经过也要被拔毛了。书上对他们虽然有“打富济贫”之说,恐怕也是美化之词吧!

历来都是富者少贫者多,富人的庭院有家丁保护,出行还有保镖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盗是奈何不了这些富人的。

所以,他们能鱼肉的就只有那些靠勤奋起家,靠勤奋解决温饱的“富人”了。这些“富人”一件好一点的衣服和家中的谷物鸡猪也就成为这些强盗赖以生存的财源。至于身无分文,家徒四壁的百姓来说,本来就没有什么可供强盗们打劫。

古来一遇到荒歉之秋,强盗们就啸集林,少者几人,多达数万。他们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势力大的甚至可与官府对。因为他们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甚至威胁到政权的安全,所以,古来的当政者对于这些人,自然是采用最严厉的镇压手段,万不得己才使用“招安”这一招。当然,这些人中的一部份也是被逼上粱者。

纵观古来的占山为寇,事实上受害的都是广大的贫苦百姓。小害,他们则被抢走赖以生活的粮食物品,大害则身家尽丧。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占山为王者有的已经有了合法的外衣,用不着杀人放火的手段和担任何风险就能获得大量的财富。

现代占山为王者,事实上就是政府赋于特权的一些部门和行业,他们占特权,先天性资金和技术优势,他们没把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放在眼里,任意蛀食国家财产,践踏国家法律坑害百姓。

电老虎,是指电业部门和电信部门。文明强盗指的是指医药,教育,公检法等部门,路霸,是指道路运输的管理部门,财神爷指的是掌管国家经济命脉的证卷交易,信贷和审批资金的部门,国土部门则称被称为土地爷。这里边的一些人利用职权盘剥百姓的和侵害国家的行为,从历来的报道中被揭露。老百姓对他们的痛恨也表现在这形象的名字中。

现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是要平均主义,平均主义已经害苦了中国人民几十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是最公正的一种分配方式。

多劳多得。一个人如果他研究出能为社会带来福祉的科研成果,他就是成为亿万翁谁会眼红?一个人如果他有高超的技术和过多的付出,他再富有也是天经地仪。

小偷盗窃财物的金额只要达到几千,几万元就会被判刑,可是这些占山的“王”吸食的民脂超过窃贼的十倍几十倍也不容易被判刑,原因何在?那就是他们有了合法的外衣,照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他们领到了“吃票”。

他们不须多少付出就能攫取大量的财富,他们视老百姓为羊羔,可任由剪毛剥皮,其行为对百姓和社会的危害甚于强盗。

百姓合理合法的要求无人理采,利益受到侵害也只能忍气吞声。善良的老百姓遭到冤枉时,受不了一次次酷刑的折磨也只好违心认罪。现在是什么年代了。死人能复活于世才使受冤者冤情大白的令人发指的事件为什么还会屡屡发生?这些事件难道不象是山大王所为?不公的社会现象会对老百姓的思想意识产生什么样影响?

普天下之下莫非王土,山是国家的,也是人民的,如果利用国家和人民给予的“山”为“王”就不对了。这样的结果是加剧了社会矛盾。

削减这些“王”的特权,对这些王的不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不但对百姓有好处,对国家和社会也是有百益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