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安全,才有尊严——我与杂文
文字不是游戏,很多时候会成为杀人的匕首。杂文之要,正是在此。但是言论的发表,却不能也不是可以随意发表的,正如作者所说,现有安全,才有尊严。如果不懂得保护自己,那么对于社会不公平不合理现象的批判就可能没有机会了。社会就是社会,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为文者,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俄国诗人涅克拉索夫曾说:“你可以不做诗人,但是必须做一个公民。”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想许多人都乐意作出这样的选择。但事实上,这社会还无法保证人们稳稳当当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所以我们常常是别无选择的。正如可以选择的话,我不愿学作杂文,倒喜欢来写些风花雪月儿女情长的东西,我甚至希望杂文这玩艺儿早早消亡。但以我今天对历史和现实的一些粗浅的观照,以我今天的这种浅陋的精神构成,我只能选择学习写杂文。
说到这里,想起一段小插曲。我们这里几年前在电视台开通了一档叫“行风热线”的节目,让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直接与公众对话,在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某次总结会议上,各界人士说了不少好话,到我发言时,我说,我希望“行风热线”能够早日收摊。这话一出,很多人吃了一惊。我解释说,我见过一位老杂文家曾经在他的新年祝辞中,“祝愿所有的杂文家从此找不到写作题材”。行风热线的诞生,是因为一部分职能部门未能很好地履行职能,该办的事没办好,该解决的问题没解决好,办行风热线的初衷就是为了促进解决一些遗留问题的。一旦这个节目冷下来了,没生意做了,是不是就说明,许多职能部门也许已经能够在自己的衙门里头将那些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事一件件办好了呢?这跟“杂文家找不到写作题材”的祝福大概是一样的道理。而事实上,行风热线还得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做大做强。表面上看是好事,如果要说真话,实质上并不值得可喜。
我真的很希望自己活在“杂文家找不到写作题材”、没有“行风热线”之类的设置来越俎代庖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的时代!
既然说写杂文是“别无选择的选择”,那么杂文的功效是相当大的了。答案是:写杂文一点用处都没有!正如丁聪临终前不久曾愤言:“画漫画有个屁用!”
早在十年前,我作过一首《嘲杂文家并自嘲》:
闲倾心力忧天下,误信《孝经》抵万兵。
律法条条难自律,文投匕首复谁惊?
《孝经》是古代劝人行孝的一本书。有个故事说:东汉时张角造反(这是“三国演义”的前奏),一个叫向栩的大臣给皇帝上书献计,说不须派兵去镇压,只需要叫人在河这边向对岸颂读一番《孝经》,那些造反的人就不攻自破了。
小诗的意思是说:当个小文人而喜欢忧国忧民,真是吃饱了撑的,以为玩弄文字如同指挥兵马,可以上阵杀敌,事实上,在一个连那些铺天盖地的法律条文都常常等于空话废话的社会里,文章写得再尖锐,又有谁拿它当回事呢!
既然被人称为“匕首投枪”的杂文其实也一文不值,干吗又要写呢?
也不知道怎么的,因为写了一些自己并不满意的文字,就常有人来说我“忧国忧民”。其实我也不太明白,国家、国家的兴亡果真与自己有那么大的关系么?在我的印象中,是有不少人是常把“国家”“国家”挂在嘴上的,他们非常在乎的大概是国家的权力、国家的财富在谁手里,在乎自己家的财产有多大,但这都是他们的事,容不得我来多嘴。至于“民”嘛,包括我自己在内,是天天都在见,时时都在感受其中的生存状况的。说“忧”确实有点“忧”,开始确实是为别人忧,后来冷静想想,主要还是为自己而忧。人们一说到写杂文的,就几乎自然而然要跟“心怀天下”、“崇高”这类字眼连在一起,我也相信他们多半是崇高的。但就我来说,我现在想清楚了,我承认我很自私,我是担心自己活得并不很安全而写杂文的,是为了自己能够活得更安全而写杂文的。人生在世,首先你要活得安全,没有恐惧。如果没有了安全,所谓尊严,多是一种虚拟的空谈。
为了表达这个担心和愿望,我必须尽可能地要求自己讲点真话,尽可能地使自己和芸芸众生的某些真实的生存状况(安全的和不安全的)保存下来;要尽可能地讲真话,于是我选择了杂文。而这个社会上的人,特别是主宰着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那些人,他们对待真话的态度,他们容不容许人讲真话,同时也就成了检验每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尤其是每一个弱者是不是活得安全的“晴雨表”,成为检验这个社会的发展步履是艰难还是轻松、是正常还是不正常的“试金石”。
让我幡然醒悟到自己写杂文的这个真正动机的,或者说,让我看透自己写杂文的这个“真面目”的,主要应该是发生在上世纪末的两起冤案(我们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说上世纪末听起来似乎很远,其实很近,不过是一九九几年的事)。这两起案件所揭示的这个世界残酷的一面,虽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足以让人们感受到现实的严峻,足以考量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安全指数”了!
一件是曹海鑫冤案。曹海鑫是什么人?他是个青年农民,原是郑州市金水区祭城乡一个自然村的村民组长。1998年9月25日,他以“故意杀人罪”被冤杀。所谓“故意杀人”,实际情形是怎样的呢?
据群众反映,案发的主要原因,是新当选的村民组长曹海鑫带领新班子维护了村民的集体利益,触及到前任村民组长曹新豹,使曹新豹怀恨在心。在曹新豹的策动唆使下,其弟曹新春一伙人夜晚闯入曹海鑫家寻衅闹事,辱骂殴打曹海鑫,从院内打进一楼,曹海鑫逃到二楼为阻止歹徒,锁上门向公安机关报警求救时,曹新春等人又冲上楼用锨砍脚跺,砸坏门锁,破门而入后继续行凶。曹海鑫为了保护自家性命,顺手操起猎枪欲阻止闯入内室行凶的曹新春等4名歹徒,曹新春等冲上去抢夺猎枪,因枪是五子滑膛猎枪,争夺中不慎走火伤人致死。
曹海鑫的前任村民组长曹新豹在任期间,胡作非为,劣迹种种。他擅长以集体资产(西韩砦村的一大优势是土地)做人情,拉关系,编织了一张以公检法人员为主力的庞大网络。(如早在1983年,经过曹新豹的牵线,就在村里给河南省高级法院低价划了十几亩地盖宿舍楼。)全村70多亩地转让后所得的2490万元,几乎都被他挥霍浪费殆尽。
1995年4月11日,曹海鑫经民主选举当选为新的村民组长。新班子在遭受一连串的打击威胁中,仍然坚持自己或配合区纪检委、监察局的干部核查曹新豹的帐,直查得把集体财产2000多万元蛀空得对不上帐的曹新豹张口结舌。一系列深得全村绝大多数人称赞与拥护的举动,更引起失去大权、不能再肆意占有全村摇钱树的曹新豹家族及其团伙的嫉恨,他们不断寻衅闹事,要收拾掉曹海鑫。在这样的背景下,1995年9月28日夜晚,曹海鑫“故意杀人”的一幕发生了。
曹海鑫因此被判处死刑。拥护曹海鑫的村民成群结队一次次上访、请愿,新华社连发三篇内参,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负责人都分别作了批示、干预,希望慎重处理,但河南省的有关方面负责人对这些批示不当回事,一意孤行。1998年9月25日,郑州市中院根据河南省高级法院下达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对曹海鑫执行了死刑。从文章披露的情况看,是属于“秘密处死”。
为挽救一个人的性命,纠正断案为公、揭露司法腐败,不遗余力连发三篇内参,是新华社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几乎一切援救手段都用上了,然而还是未能挽救一个年轻的生命。这大概也是历代冤案中所罕见的。
另一件是刘建军冤案。刘建军又是何许人呢?他原是河北省唐县县委副书记。因给省委写信反映地委书记的两个问题(假廉政典型,包庇犯罪儿子)而被扣以“栽赃陷害、诬告他人”、“分裂党”等罪名,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刘建军不服,逐级上诉,历时3年,上诉201次,直至惊动中南海,最后由江泽民总书记亲自过问,中纪委直接派人调查,才得以平反。
很明显,这是一起因反腐败而遭受严重打击报复的冤案。都怪刘建军“捅了马蜂窝”:省委有领导赏识这位地委书记,想提拔他到省里,有意给他树典型、造舆论。刘建军半路杀出来,不是成心要跟省委领导对着干吗?给刘建军的“问题”定调的,就是那位“在河北叱咤风云多年”的省委主要领导,这简直等于宣告了刘建军翻案的可能性为“0”。正由于这一关键的背景,使刘建军几年的时间在希望与绝望之间不停地颠簸,精神支柱不只一次濒临崩溃的边缘。3年中,刘建军找过的人,关系之广,级别之高,完全可以评个“告状之最”:保定地委的几位主要领导找遍了,他们主要是劝刘建军彻底检讨,忍辱负重,另觅出路;河北省委的六位大领导找遍了,主要是“踢皮球”。其中新上任的纪委书记曾告诫纪委的一位常委说:“千万不要介入此事。”中央一级的找了一位德高望重的政协领导人,一位举足轻重的人大领导人,虽为之愤愤不平,但还是不便直接干预,只能批转材料,介绍“衙门”;中纪委、高检、中央一些新闻单位也都找过了,程序上也都不可能直接办理,主要也是将材料、意见批转到河北省纪委、保定地委;此外找的人还有老市委书记郗光、原建设部长刘建章、原省委书记高扬,以及周恩来在重庆时的报童钟正伦(他提出要去找邓颖超)等。
一方面是:上至中央领导同志、离退休老首长,下至基层党员、平民百姓,对腐败现象同仇敌忾,对刘建军的遭遇深表同情,以各自的党性、良心诚挚地支持、安慰着刘建军,令人看到民心所向,公道所存,希望所在。而另一方面却是冤案一经轻易铸成,翻案的希望便几乎真成了泡影。省委主要领导的一句话,便轻易地判了县委副书记政治上的“死刑”,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竟无人敢说个“不”字!
如果最后没有能够见到江总书记,刘建军恐怕真要“因反腐而败”了。江总书记在听完刘建军的陈诉后,说,你这事找谁谁也得管。而事实证明,如果不是总书记的干预,河北省委那位主要领导的一关,要通过怕真是遥遥无期了。过不了那一关,就到死可能都翻不了身。
令我感到恐惧的是:刘建军是个有相当能耐的人物,他曾在中央书记处工作过,官见得多,且又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深厚的文字功夫。这样的“来头”,尚且要弄到几乎“九死一生”,倘是个凡夫俗子,结果又将如何呢?这问题你敢想吗?你的心里会没有恐惧吗?
刘建军在给江总书记的告状信中,有这么一句:我坚信,您会以一个伟大的贤明领袖的眼光,看待我被迫害的社会根源和危害。这是看得比较深刻的。只要这种社会根源和土壤不铲除,今日刘建军,明日就可能变成李建军、王建军,前仆后继不乏来人。这件事后来出了一本叫《“官司”惊动中南海》的书,《南方日报》曾经连载,书的后记说:“在一个有十多个亿人口的大国,确实不只一个‘刘建军’在继续遭受着某种冤屈的煎熬。更不知有多少人,成了腐败刀下的冤魂屈鬼。”
想想,如果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生存安全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得到保证呢?
现在我要说回曹海鑫冤案的“后话”。
曹海鑫被执行死刑后的次年,《今日名流》杂志刊登了一篇中国历史上罕见的调研文章,为已死的曹海鑫鸣冤,同时控诉有关司法部门。文章开头写道:
我们向全国富有良知的同胞们昭告:在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反复强调“依法治国”、“司法公正”、“欢迎舆论监督”的大好时代,在新闻单位力促公正审理连发三次专供高层领导参阅的材料、最高法院也予以干预之后,青年农民曹海鑫还是被郑州市法院蓄意枪杀了!
这是一个被金钱物欲酿制成的天理难容的大冤案。
说这篇文章“罕见”,一是它的内容,二是它的作者。文章由方成、李普、杜导正、邵燕祥、张思之、张黎群、牧惠、谢和庚、蓝翎、戴煌十位赫赫有名的老文化人联合署名。他们历经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本来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但他们以老迈之躯挺身而出了。
这使我想起一百年前的法国作家左拉。很巧,曹海鑫被杀是1998年,刚好是左拉《我控诉!》发表一百周年。法国为此举行了纪念活动,我国也有不少学人写了纪念文章。在这样的日子里,中国的10位文化名人,联名为一个冤死的小小农民鸣冤,对冤案的制造者发出了控诉。这是对人类现代文明先驱左拉的最好纪念,在二十世纪末的中国写下了闪光的一笔!
许多人都知道一百年前法国的德雷福斯事件。这个事件发生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的1894年,陆军上尉、犹太人德雷福斯被诬陷向德国人出卖国家机密,被军事法庭以叛国罪判处终身监禁。3年后,著名作家左拉了解到这是一起冤案,是挟裹着军国主义情感和种族偏见、以保守“国家机密”为籍口进行的不公正不合法审判。年近六旬的左拉义无返顾挺身而出,连续发表《告青年书》、《告法国书》,无情揭露出事实真相。陆军当局为了掩盖冤狱,颠倒黑白,伪造证据,军事法庭不仅坚持原判,还于1898年1月宣布已暴露的真正罪犯无罪。左拉愤怒了,他于1月13日发表了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我控诉!》,指名道姓地控诉了与此案有关的将校和法庭。面对接踵而来的威胁、迫害,左拉毫不畏惧、义正辞严,宣告“法国将因为我拯救了她的名誉而感谢我”。他为公正、为良知而战的呐喊响彻法国,震醒了许多人酣睡的良知,一时间要求平反冤狱的声浪席卷全国。在左拉去世后的1906年,蒙冤12年的德雷福斯终得以昭雪,一场正义对强权的韧性战斗也终于获胜,法兰西第三共和下的民主和法治则因经受了这场危机的考验而得到巩固。
由于左拉的介入而引发全法国人民普遍关注并参与抗争的德雷福斯事件,它最终获胜的意义不仅仅在德雷福斯的平反昭雪上。它揭示了最深刻的现代文明的本质,以左拉的《我控诉!》为发轫,促成了一种现代的舆论监督的民主机制,标志着现代舆论和现代知识分子的真正诞生。现在知识界对这一事件的共识告诉我们:知识分子的介入与媒体的舆论监督是由此形成并渐渐强化的民主机制的两大支柱。同时,要真正实现对权力的制约,还必须有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当权力有不轨行为而危害公民的生存时,挺身而出者将有强大的后援力量可依恃。
左拉最终促成了正义的胜利,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富有良知的知识界、舆论界以及日渐觉醒成熟的公民作了他的强大后盾。(套用本国的一句曾十分流行的口号,就是实质上拥有了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生活氛围。)难以想象,左拉不惜以自己的巨大声望和晚年的安乐作代价,为一个素昧平生的小人物伸张正义,挑战不法权力,如果知识界普遍明哲保身、袖手旁观,民众公民意识昏睡沉沉、不关心事实真相和事态发展,那么左拉的抗争充其量只能使黑暗中闪现出一抹正义之光而已,他所深情眷注的人民,谁知道仍须在公正丧失的社会中摸索多少年。
我同时还想起了德国新教马丁·尼莫拉牧师在他的碑文上写着的他谈论纳粹大屠杀时的一段话:
起初他们屠杀工会人士,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人士;后来他们屠杀共产党人,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后来他们屠杀犹太人,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再接下来,他们屠杀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是基督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善良的人们呵,我们总是习惯于做“沉默的大多数”或“响亮的马后炮”。其实应该知道,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只要是某个关键环节出了问题,我们就不可能总是做个安稳的旁观者,今天曹海鑫们遭受的厄运,说不定明天就会降临到你我的身上。
是啊,只有人人都活得安全了,我们每个人才能安全;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习惯于为遭受不幸的他人说话,关键时刻才会有人出来为我们说话。
与此相连的是:一个写作的人,如果不想以左拉那样的姿态说话,其价值我认为是可疑的!真正的写作,始终与人类命运、人类精神风雨同行、生死与共。正如一位作家所说的:“惟有站在人类生存的立场上,我们才能对作家和作品,一切的美学生成物,作出关于优劣的根本性判断。”
这其实是写作的唯一使命:捍卫人之所以作为人的尊严!
捍卫尊严,首先必须活得安全!为了判断我自己和身边的人是否活得安全,我必须尽可能地讲真话,于是我选择了写杂文。
当看到10位文化名人为被冤杀的农民联名鸣冤、控诉司法腐败时,我就想,作家啊作家,纵使吟风颂月诗文等身,甚至弄得一个“环球作家协会”的会员证,又何如在一份声援弱者的呈文上签上自己的一个名?没别的,因为这是真正的人的声音!是的,拿起笔时,你首先应该在乎写出的是否人的声音。
这个社会还无法保证人们稳稳当当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因此,人的相当一部分尊严,仍然只能作为一种理想和诉求见诸文字。于是有人写诗,而我则学习作杂文。而文字中的尊严,现在看来其实仍然免不了“虚拟”的成分。因为,真话的存活空间,折射出每个社会成员的安全系数。所谓人和写作的现实尊严,也在这个安全系数中得到权威的反映。而真话的存活空间,眼下还不像人们预想中那般广阔。
(本文系与某学院中文系学生交流的讲演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