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统一城乡户口”决策

陈清海 杂文 乱弹八卦 2010-05-15 09:59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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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加强城镇统一,既是社会经济的进步表现,也是国家民主的进步体现。但是,“人人平等”并不仅仅只是限于物质上的同等,“以人为本”的深入也不能仅仅归功于“城镇统一”,而是要真正落实到对每一个个体意愿的尊重。文章对于这一政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评析,个别言语略显感性。

日前,由广州新闻得知,国家准备实行统一“城乡户口”政策。换言之,就是取消农业及非农业户口的称谓,统一称谓城乡户口。对于国家政府的这个重大决策,我完全表示赞同与支持。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国家自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已经实行人人平等政策。可是,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政策显然就存在有阶级性质。换言之,存在人人不平等性质。这一说法相信农业户口之人与非农业户口之人会有更多的理解。据清海了解,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农业户口土地被国家征收后享有每年分花红的权利,甚至在其他社会福利待遇也有失平衡,农业户口享有优惠政策,而非农业户口完全没有任何的福利可言。本人是农转非的其中一个,我亲身感受过。显然存在不平等的对待。对国家人人平等政策,显然就是一句空话。

其二,全国各地频频出现腐败贪污现象,这说明了什么?清海估计也许说明非农业户口之人与农业户口之人的“无形矛盾”在加深,因为存在两种性质的人口,同时也存在两种性质的矛盾,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国家公平的对待,仿似社会存在着两种人:一种是上等人,另一种是下等人。俨然存在阶级性质,何以服人?现在国家醒觉政策存在失误乃明智之举。何以此说?当我们回首历史会略知一二,解放前是什么性质的社会?解放后又是什么性质的社会?为什么毛主席会带领无产阶级推翻旧中国而建立新中国?显然是奴隶与奴隶主的社会性质作祟所至。

其三,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的区别在于农村人与城市人的性质。换言之,就存在上流社会与下流社会的性质区别,农村人从来被城市人视为“乡巴佬”,甚至城市人有“狗眼看人低”的恶习,显然就存在一种“敌对”关系,只是存在于无形中,这种“敌对”关系如果爆发,必将天下大乱,势必形成类似他国那种爆乱场面。所以说,现今国家适当改良有关人权政策无疑是上上之举,至少清海是完全赞同这项重大决策。

其四,我完全相信国家政府实行这项决策完全是自由民主选举之后所采取的一个重大决定。因为只有这样才会体现自由民主社会制度,也只有这样才会赢得民心。所谓“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国家不可能逆天而行之。

以上四点乃清海之个见。据悉,目前,已有河北、辽宁等13个省市区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公安部也逐步调整、放宽了婴儿落户随父随母、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以及投资、购买商品房人员落户等城市户口迁移政策。

这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措施,集中解决了三线艰苦地区和部分特殊行业干部职工长期两地分居问题,实行了农民自理口粮进入集镇落户,改革了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启动并全面推进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调整了大中城市和西部地区的户口迁移政策,强化了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

国家实行这一政策也体现党中央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特别是这几年致力于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要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最重要的是在国民中消除歧视农村、歧视农村户口、歧视农民、歧视农民工的问题。长期存在这个“四歧视”的关键就是从划分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开始的,就是农民没有和城里人同样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没有享受到共和国公民的平等权利。从根子上说,这就是歧视农民的起因,也是造成“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

国家只有实行统一“城乡户口”政策,才能体现中国政府“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深得民心,只有这样,全国乡村的青少年也就可以普及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民享受免费医疗,人才交流也不用受地区、地域限制,缩少城乡差别,这对国家的未来带来的将是前途一片光明的欣欣向荣景象。

总之,原来的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存在着一种阶级性质,也存在国家政策缺陷的过失,如果国家没有很好的理解这一种阶级性质的存在,久而久之,将会再次出现“内战”局面。因为每个战争的爆发往往是由阶级性质的“不平等”对待而引起的。当人类受到某种难以忍受的“不平等”对待的时候,久而久之,就会从内心产生对抗心理。如今,国家政府机构实行“统一城乡户口”政策,完全体现国家政府已经深得民心,受人民拥戴与支持,也充份体现国家“自由民主”的优良传统,体现国家政策是深得民心支持。此举乃国家明智之举。

2010、05、07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