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的作用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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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公车”的作用就是为党为国家为人民群众办急事办大事所用的。但现在不管是事业单位也好,企业单位也好,小部门也好,大部门也好,都有不同程度的“乱用车”现象,有的甚至于“违纪违法”用车。造成国家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那“乱用车”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小事平常事也用车;二是为单位或个人“虚荣”而用车;三是为私人事而用车;四是把公车完全当私车用。
虽然我们的有关政府部门也制定了关于使用“公车”的有关事宜。但最终还是阻止不了“违纪违章”用车。这是为什么?大家考虑过没有。
我认为:关键要控制政府那些部门需要配备公车,那些部门不需要配备公车。为什么只要是政府部门都要配备公车呢?难到乘公交车,骑自行车,甚至于走路,就不能办事了吗?想想我们中国在使用公车上的开支很大啊!我们要珍惜纳税人的钱啊!
我建议:一是取消或减少不太需要或完全不需要公车的部门;二是有些特殊岗位需要办急事或大事的用车必须登记,内容应包括:使用目的,使用地点,使用时间;三是普通岗位办常事或小事,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每月根据工作量补贴;四是除特殊部门使用高档豪华车之外,其它普通部门都要使用真正的国产车;五是有些部门汽车使用量很少,可用租车的办法来减少养车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