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治安清除无业人员你怎看?
当今社会的治安是一项艰辛的大工程,如何维持社会政策的秩序已经迫在眉睫。“为确保治安问题,要把无业人员清除出去。”这样只能激发起无业人员仇恨社会的反抗意识,从而造成治安事件的恶性循环,这样后果更不堪设想。如果只是治标不治本,绝不能防御次事件的发生!编者认为,社会分配的不平衡和缺乏人性化的关怀是罪魁祸首,当然和个人的成长教育以及社会的影响是分不开的。无疑,国家政策的人性化、公平化、服务化才是上策。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放言说:为确保治安问题,要把无业人员清除出去!换言之,就是把无业人员请回原籍。副市长李铭与政协委员座谈表示:深圳的治安为什么乱,其根源究竟在哪里?李铭认为,流动人口总量失控、具体管理缺位,是深圳治安的症结所在。深圳的治安要从根本上解决,就是要解决无业人员长期滞留等问题。
当然,政府要出台新政需要通过民主投票决定,因为现在是自由民主社会,每项新政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的选举才可以产生,才符合民主选择举的基本准则,才符合“法治社会”的本质。民众投票表示支持的有60%,表示中立的有35%,表示反对的有5%。换言之,5%的人便是无业人员。
其实,对于这项新政于本地人来说是绝对举双手赞成的,为何如此说?理由也明显,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外来人口越来越多,治安问题常有发生,屡屡发生抢劫、斗殴、强奸、赌博等等治安案件,其中挠乱治安跌序的人竟然以无业人员为多。无业人员中,年青人占绝大多数,原因大概有四:其一,由于厌学,所以提早缀学流入社会;其二,由于年龄常小,未能领取身份证,所以即使想就业也很难;其三,由于《劳动法》有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能从事就业问题;其四,由于无业人员当中有大部份是缺少家庭教育及社会教育,法律知识簿弱,由于无知,所以违法。由于他们没有正当职业,整天游手好闲,久而久之,便形成各种犯罪行为,对社会治安造成威胁,站在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政府机构实行“清除无业人员”政策,驱逐无业人员出境无疑是一件值得支持的大好事。
然而,表示中立的35%呢?似乎处于七上八下的矛盾心理,为何如此说?理由也很显,如果深圳实行这项新政之后,其他市区也会同时仿效。就无业人员而言,广州市的无业人员远比深圳的要多,换言之,推行“保治安清除无业人员”政策理应在广州市同样得到实施。但是,如果各个市区同时推行这项新政,那么,无疑是把无业人员推向犯罪的边缘。为何这么说?因为到哪个城市居住、居住多长时间,这是一种迁徙的自由。而仅仅根据职业身份、状况而决定一个人是否有资格待在一个城市的做法,也对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自由栖居、迁徙的权利构成了明显的侵犯。地方政府仅以治安为理由,将一个群体驱逐出管辖范围,无疑也是有失妥当的。换言之,就是”新政“严重侵犯了“自由民主”的基本国策。与其说“清除无业人员”,不如说实行更多“优惠政策”让更多无业人员可以成功就业,也不失为一个良策!
总之,无业人员的形成是社会管理人口政策失误所致。换言之,社会犯罪现象是社会管理失误的结果,归根究底“社会”不能把全部责任推向无业人员的身上,站在“社会管理”的政府机构要换个角度理解,只有这样,才会体现“社会管理”的制度完善;只有这样,才会体现国家政策的人性化、大众化、公正化、客观化、服务化。
2010、05、02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