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学奖项的公信力》杂感
作者的态度十分中肯而正确,见解深刻。文章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入手,分析了当前文学不再纯洁的现象。当一个民族的文学沾染上了世俗之气,乃是这个民族的悲哀。赞同作者观点。问好作者。
近读陈鹏先生《文学奖项的公信力》一文,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悲哀。陈鹏先生开篇这样写道:“中国作协最近公布,将在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奖中将‘拽入’网络文学。这原本是个好消息,但知名网络写手慕容雪村振臂高呼:绝不参评!‘现在国内的大小文学奖项都是一小部分人的文字游戏,也可以说是贵族游戏,和草根网络写手没啥关系,即便能去,也只是充数、垫背而已’。”陈鹏先生还对文学的现状以及文学评奖本身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社会转型期的文学价值严重失落;文学评奖过程不透明,缺乏公信力。最后,陈鹏先生总结道:“其实文学奖项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并不大,如卡夫卡、乔伊斯等大师就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却不妨碍他们的不朽……真正的好作家从不介意奖项,但奖项如何提高公信力,真正激励作家创造出优秀的作品?这仍是中国各大文学奖项应该反思的。”读过这篇文章,我的感触有以下几点:
文学奖项评奖过程的不透明难保其公正性。商品社会,经济可谓是无孔不入。既然社会已被物化如此,文学奖项又何能全身?既然文学评奖如此不透明,也就说如此不民主,也不能怪慕容雪村先生拒不参加评奖行列了。由此,我想到了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的XXX杯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大奖赛聘请了许多很专业的人士担任评委,计分当场公布;还设立了监审会,设置了地区回避规则;采取了观众手机短信、网络互动,有问题可以随时提出并指定评委回答。可以说赛事的这些规则起码在表面上保证了比赛和评奖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只是那个不伦不类冠名有些影响耳朵而已。与此相比,那些国内文学大奖评奖过程的不透明又怎么能够保证她的公信力呢?如真如慕容雪村先生所言,那么把网络文学“拽入”评奖范围,与其说是一种进步,倒不如说是敷衍民众,即使有网络文学最后真的获了奖,也只是在形式上对民众进行的一种侧面回复,为自己寻了一块“遮羞布”。所以,要想保证文学奖项的公信力,还要吸收更多的读者参与到评奖过程之中,削弱那些所谓“评委”的高傲与偏执,在评奖之前给予民众更多的话语权,尽量打消大家的疑虑。而不是在奖项出台以后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疲于应付大家的无限质疑。
文学奖项评奖已远远脱离社会需要。现代文学提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但是我也不反对那些有高度和深度的,纯粹而有指导性但不迎合大众口味的文学研究理论。从大方向上讲,文学奖项还是应该按照“三贴近”这个原则为文学“鼓而呼”的。说句实话,我读书从不冲着那些书是不是获得过什么奖的。但是,陈鹏先生在文中还提到了一种现象:“诸如矛盾文学奖这样四年一届的中国最高文学奖项,评奖之前很多作品都是默默无闻,奖项出笼才一夜之间声名鹊起。”如果那么多获奖作品真是这样,从正面来说确实是推动了优秀作品的推广与普及;但是,由于文学奖项公信力的问题,从另一个方面看,“评奖之前很多作品都是默默无闻”,这样的作品肯定不符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他们的获奖只不过是有力证明了文学奖项评奖已远远脱离社会需要。这样的作品获奖又有什么实际社会价值呢?由此,我觉得如果这样的问题真的存在,是不是需要我们的评委们好好反思和修正一下方向呢?获奖作品“名副其实”才是文学评奖的最好的选择。
许多文学作者(作家)正在偏离写作轨道。我们许多人都贬义地认为文人是“清高”的,其实在我的理解里,“清高”则较好地保证了文学作者(作家)的高贵人格。而高贵的人格节操乃是决定一个作家的写作态度、写作的独立性和文品质量的最主要因素,对文学有着相当积极的促进意义。但是现下呢?文学作品植入大量广告、预定有预谋的写作风格和目标、文人寻求被人“包养”等等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是媚俗还是堕落?是无耻生存还是光荣牺牲?恐怕既有酸涩又不难判断。这就是为什么“社会转型期的文学价值严重失落”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了吧。另外,根据陈鹏先生的观察,为了获奖,“也有作家马不停蹄地跑、要、托、买”。如果这些人不择手段地想获奖,是为了把自己真正有价值的作品通过获奖推向社会还是情有可原的,现实逼迫不得不为之也是值得理解的。如果作品并不能代表什么,或者是水平一般般,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声誉,换回更多的金钱,那岂不是可耻至极!这样的行为不仅败坏了文学评奖的公信力,也是将文学拖向更遥远、更可怕的无底深渊之中。
像陈鹏先生说的那样,“其实文学奖项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并不大”,我们的古代“四大名著”,我们的“唐诗宋词”,甚至我们近代、现代国内的所有的文学作品,也没有获得什么“诺贝尔文学奖”,难道我们会否认他们所达到的文学和历史高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