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教,谁之过?

陈清海 杂文 处事之道 2010-04-25 10:49 责任编辑:余伊文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22199
编者按

充满疑问的标题,如何解答?切入话题。交换别人的观点,以《三字经》为证是唯一出彩之处,可惜太少。整体论述的力量、观点还不够鲜明,期待佳作,问好清海!

其实一个人成家立室不是一件难事,困难的是成家之后生儿育女了,要如何教育子女成才才是一件颇为让人伤脑筋的难事。

今天,我看了一篇“处世之道”的文章《爸爸妈妈,请不要对我说这种话》,该文大意是说作者对父母的管教与教育方式有所不满,不用看内容直看命题就已经告诉我们说作者对父母有大大的不满。其实作者根本没有换位思考作为父母的那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心情!所以我在该文的评论是:作为学生的你,你是不会体会到做父母的苦心的,所谓望子成龙心切,或者望女成凤心急,做父母的何偿不是希望自己的仔仔女女样样出色,出人头地呢?当你为人父母之后就会体会其中的所有缘由,到时候的你也不会如此认同现在的父母了!问好!

《三字经》有云“养不教,父之过”,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教育之事不但是学校之事,而且也是为人父母的重中之重的大事!特别于现时少年犯罪率直线上升的今天,如果为人父母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子女,难道让自己子女进了“四面墙”的时候才醒悟需要教育子女吗?我想,那时候真的是悔之已晚矣!记得小时候在学校的围墙上我曾经看过“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样的标语,那时候的我就朦胧知道“教育”之事不是一朝一夕的小事,而是一件很遥远的大事,所以说,教育祖国花朵是学校与父母之间长远的共同大事。

今天夜里我看了一则新闻特写,讲述一个两岁左右的小男孩竟然学会抽烟,他不但学会自己抽烟,还学会递烟给别人抽,看着那模样真的很可爱!这不是我们在QQ上发送的那个“假的”抽烟小男孩,而是现实的真实版“抽烟男孩”,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家长的重视,当家长的可以仔细想想,如果两岁大的小孩学会抽烟,长大之后会是怎么样的结果,两岁大何来有钱买烟?不外乎是偷偷从父母的衣兜里“拿”,拿不了便向别人“借”,借不了便“抢”,抢不了便“扒”,扒多了自然就走上了犯罪之路。可想而知,少年犯从此又旦生了一个,日复一日,这个小男孩还递烟给别人抽,换言之,那些与他年纪大小的小孩也学会抽烟,然后与他一样“所作所为”,从此之后,社会岂不是大批的少年犯旦生吗?

当少年犯已经铸成的时候,最伤心最难过的是谁?我想,绝不会是那些与你朝夕相处的酒肉朋友,肯定是生你养你的父母与曾经教育过你的老师!当老师的希望自己的学生可以有所成就,为社会与国家有所贡献就是学生对老师最大的安慰,而作为家长的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所成绩,可以看到自己孩子的将来有目标与理想,脚踏实地地做人,便是父母最大的安慰。

《三字经》有云“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这说明什么?说明父母教导的时候,做子女的要恭敬地听;父母责备的时候,子女要心悦诚服地接受。为人子女,我们要有孝与义,不可以对自己父母顶心顶肺,诸多不满!做子女要换位思考问题,不能因为父母一两句“难听”的语言,便视父母对你不爱,如果你如此想便大错特错了!

也许现在90后的年青人与60、70后的父母存在有代沟现象,所以父母唠叨两句便会有诸多不满!然而不敢用语言表达,就使用书信的方式来抒发年青人的内心世界!但是做为90后的年青人要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做父母的永远是想自己子女成才,对家庭、对社会或者对国家有所成就有所贡献,便是父母生儿育女最大的欣慰,最大的满足。

总之,希望青年一族可以很好理解做父母的所作所为,不要对自己的父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与不快情况!就是家庭之幸,社会之幸,或者国家之幸!

2010、04、22子夜

修改于04、24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