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酒驾需形成高压态势

秋风秋月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4-10 22:47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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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近年来,酒后驾驶因驾驶人主观故意造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非常大的危害,所以必须对重罚“酒驾”形成高压态势。

把“四个一律”和“一次扣十二分”等重罚“酒驾”的相关规定、办法,形成一种制度化、常规化,的处罚措施,并从法律层面固定下来,用行政与形事的的手段加大处罚力度,不管涉及什么人、什么理,都一视同仁,从严惩罚,绝不手软,也不搞下不为例,有效整合警力,划分区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使更多警车和设备上路,进行全天候、全区域、覆盖性的巡逻检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形成多管齐下制度。建立单位内部“酒驾”追究制,对“酒驾”者实行通报公开,并与单位评奖评先挂钩,加强对餐饮、娱乐场所较集中区域管控,把“酒驾”危害控制在上路前,消灭在萌芽中,在这种对“酒驾”保持重罚重处的高压态势下,形成“珍惜生命,拒绝酒驾”的社会意识。

重罚整治“酒驾”这种对生命、家庭、社会极端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是一项更大程度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工程,必须常抓不懈,只有开头,没有期限,没有结束,一旦结束,那种“严查不喝,不查就放任,”的“酒驾”现象又会抬头,只有保持整治重罚酒驾的高压态势,才能把禁止“酒驾”的行为在驾驶员中形成一种自发行为和常规状态,让他们从心里认识到“酒驾”不仅家人担惊受怕,而且因自己的一时侥幸“酒驾,”祸及一大片,造成无情吞噬自己和他人无辜的生命,且无论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的惨痛恶果,真正意识到酒驾是不能碰,也不敢碰的“高压线”,从根本上打消那些有饮酒嗜好的“酒驾”者的侥幸心理诱因,迫使他们不得不摒弃酒驾恶习,使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车祸致死的首因--“酒驾”这一恶习,消灭在源头,构建一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关爱生命,热爱生活的社会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