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能否见效 能否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呢
其实任何行业都避免不了会出害群之马的,法律部门违法犯罪的人我们也屡见不鲜。一个通报能否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我看未必,但对有些人起到警醒作用还会有的。我认为不论从事什么行业,我们都要奉公守法,严于律己,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避免少犯错误,不犯错误。问好作者。
今天我看了一则新闻,新闻题目为《司法部通报李庄案警示教育全国律师》看完之后我的感触很深。
通报如下:
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通报指出,李庄从一名执业律师变成违法犯罪分子,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在执业行为上违反了法律对律师执业的基本规范,在执业操守上违背了律师应当具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李庄案件危害很大,教训深刻。李庄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
其实话说回来,我一直对律师这个职业抱有崇拜(敬)之心,觉得这个职业是神圣的,不可玷污的。
然而李庄案的发生,让我最初的想法有了动摇,觉得律师这个职业当中也有害群之马……
但话说回来,李庄的案子只是个案,毕竟大部分律师都能按照法律的规章制度办事,使被告人和被告人家属满意。
身为一名律师,最起码的准则就是要遵纪守法,这不但是一名律师应该做的事情,也是一名公民所应该遵守的原则性问题。
而李庄做的如何呢?为了谋求一些利益,连律师最起码的尊严都舍弃了,没有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也没有树立和认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至于增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那更甭提了,既然触犯了法律,还谈什么执业纪律观念,好好在冰冷的铁窗里反省吧!
写到这里,我又有疑问了,这个通报能否见得实效取得成果吗?能否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能否给还在或者是即将触犯法律的律师们起到震慑和悬崖勒马的作用呢?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