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宗离奇的“偷盗案”看人性的觉醒

烟雨平生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3-04 15:33 责任编辑:司马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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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位善良母亲的形象跃然纸上。但某些方面也易引起争议,如法律、如义举。就人性而言,这位“偷盗”的母亲无疑是高尚的,闪烁着人性的光芒!

前不久新闻媒体爆料了这么一件事:天津某地一父母,生育下一个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疾病的女婴。他们基于抢救成功的希望非常渺茫,为此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得不偿失,以及即使侥幸保住性命,孩子以后的生存形势也相当严峻的两种因素考虑,最后决定放弃治疗,并将孩子送到了一家临终关怀医院,任其自生自灭地走完她自己及其短暂的人生之旅。

但是,令人意想不到,始料不及的事发生了,一北京极具善良人性,将生命视为高于一切的女性网民。出于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拯救这个鲜活而弱小生命的美好初衷。不辞辛苦,风尘仆仆地赶到了那家临终关怀医院,避开所有人的视线,乘着茫茫夜色,将女婴“偷盗”回了京城,放在了首都经有关权威专家会诊后实施抢救的手术台上……。

至于事后孩子父母如何将这位“心怀好意”的所谓“偷盗者”,以“偷盗罪”将其引入法律程序以及孩子抢救治疗的后事如何,因不在本文议及范围,故就此忽略。

单单就这位伟大的母亲(笔者看过有关她的一段采访视频,她自我介绍是一个拥有两个可爱女儿的母亲)那种不计得失,不顾安危,为拯救这个濒临死亡,命悬一线的弱小生命,而实施全力大营救的惊天动地,惊世骇俗的义举,就值得我们大书特书,大张旗鼓地好好弘扬褒奖一番。

这位母亲的义举,与笔者在自攥杂文《生命不能复制》一文中提及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职日,发生在画廊宫地铁站,因伤人而主动停运和因误认为一小孩与热气球一起升空,而引发的警方立体大营救的那两起新闻事件相比,不仅毫不逊色。而且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人性觉醒与珍爱生命的一曲曲颂歌。

这为伟大母亲的义举,如果被那些无视安全,无视矿工生命,认为只有用几个钱,就能与矿工宝贵的生命相交换的黑心矿主们闻知,如果被那些只顾赚钱,无视消防隐患,酿成冲天大火,将许多无辜的生命,化作缕缕青烟的娱乐业老板闻知,如果被那些或无视交通规则,或酒后驾车,或超员超载将无数乘客与路人的冤魂,平白送上九天的司机们闻知,一定会羞愧难当,而无地自容。

这为母亲的义举,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昭示着一种全体国民善良人性的觉醒。令人欣喜的是:“生命诚可贵,一切以人为本”这一基本理念,时下已升华成为我们全体国民乃至世界人类社会的共识,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呵护生命,已经成为一种全民意识的集体行动。譬如国家以死亡率为一切事故定性,存在死亡率的事故再小,也绝不轻易放过,死亡率为零的事故再大,也有回旋余地。因为楼可以重建,路可以重修,桥可以重架,唯独人的生命不可以任意克隆。社会上各种福利性质与自发形成的爱心基金会、爱心捐助组织和机构如雨后春笋,比比皆是。以及有关智障残疾幼儿的早期教育也在蓬蓬勃勃的展开等等,现实中东一切,无疑均可以雄辩地证明这一点。

正像前苏联那位作家讲的那样“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我们的生命都来自伟大母亲那“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痛苦而艰辛的历程,是何其不易,那怕她(他)再幼小虚弱,多灾多病,我们也绝没有任何理由,选择放弃。只要上帝让这支小花,在这个世界上盛开一分钟,我们就有义务极尽全力让她绽放六十秒。而不是由于你我人为的原因,让其在我们手中迅速的凋谢。在这里我们要试问一下那位同意将自己女儿接受“临终关怀”的母亲,你若将笔者的文章读到此处,还能保持沉默,保持无动于衷吗?

先别说珍爱生命,是属于我们人类独有的善良天性,人人应该具有:遇见一株小草跌倒,都主动去扶起的高尚情操。单就看看我们身边的那些:为了让大限将至,奄奄一息的父亲或母亲延长生命的每一分钟,而废寝忘食,日见憔悴的那些子女们的身影,为了让身患不治之症的她或他,能多看看这个世界的阳光,为了由此带来的高昂的医疗费,不惜倾家荡产,甚至四处举债的配偶们的眼神,为了……。你也同样应当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更何况你漠视的是你自己小女儿的鲜活生命呢?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