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几乎没有涨,谁信?

老汤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2-27 08:18 责任编辑:长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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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样的统计越来越没有诚信力。房子是百姓最基本的生活必须品,涨了多少,用一个数字也是无法掩盖的。问好作者。

国家统计局昨天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

1.5%,几乎没有涨。直觉上就发现这数字不可靠。

查阅资料,同样是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早期发布的数据:2009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8%,涨幅比上月扩大2.1个百分点,为连续6个月保持同比正增长;创下26个月涨幅新高。其中,1-11月全国房价住宅销售均价达到4600元1平方米,比2008年均价上涨了1000元/平方米。

按这个统计数据,6个月都在涨,而且是26个月涨幅新高,2008年1-11月全国房价住宅销售均价3600元,2009年全国房价住宅销售均价达4600元,也说明房价在涨,而且涨幅达到21.7%。搞不懂的是12月份统计的数据涨21.7%,过了一个月只有1.5%了。如果按照年均上涨1000元算,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去年12月份房价大跌了,跌得一塌糊涂,老百姓拍手称快,而事实并非如此。

儿子生活在70个大中城市之一的成都,去年初在成都二环三环之间看到一套房,122平,每平米5200多,总价64万元。钱少买不起,估计房价要跌,打算再看看。结果到去年底,该楼盘的二手房价都已经飙升到7500元1平米,每平米上涨了2300元,涨幅40%强。周边的房价也是涨声一片,结果后悔不跌。这哪里是才涨1.5%?

一个是1.5%,一个是21.7%,两个数据打架,不知是哪一个接近事实。虚假数据是引发社会问题和通货膨胀的最大源头,我怀疑这1.5%是不是小数点打错了,去掉小数点似乎更接近事实。

如果全年只涨了1.5%,老百姓一定会欢天喜地,毕竟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同上年实际增长9.8%(国家统计局这个统计数字也让人感觉到被增长),既然如此,那国家为什么不断出台新政抑制房价?

而有关专家称,统计数据和居民感受之间总是存在一定差距,他认为,“总体来说数据可以接受。”作为老百姓,亲身感受是房价暴涨。而统计局的统计总是跟老百姓的感受相差太远。实在不能接受。

数字出官,官出数字。有关专家也是睁开眼睛说瞎话。政府在发布市场成交均价的时候,应基于客观的现实,保持具有连贯性的统计方法及统计口径,得出正确的统计结论。而不能根据舆论与民生的要求,或者更加不能说的一些理由,发布偏离市场实际的官方数据,让老百姓有受骗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