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功不可没

xinglinxunxi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2-11 13:18 责任编辑:余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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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代课教师,对中国的教育事业曾做出重要的贡献,如今却面对被清退的命运,而且是教育改革中的必然过程。有谁曾知道,有多少的代课教师为了执著的追求,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十几年如一日,甘守清贫,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舍小家为大家。值得追问,值得批判的社会问题。改革总要安顿好那些“功臣”吧,他们为了一个国家(这样说也不为过)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到头来呢?...望大家讨论、思考,多提意见!

近日,我在凤凰网上看到一条新闻:凤凰网友赴雷州慰问部分代课教师。并且还看到凤凰网推出了“全国代课教师地图”。此活动迅速在网络平台上形成了热议,引起了全社会对代课教师们生活的普遍关注。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与到来,代课教师的问题与关注还没有像今天这样波及如此之广泛,如此之强烈。

我作为一名曾是代课教师中的一员,首先感谢凤凰网此举之活动。能够唤起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的普通民众对代课教师的同情与呼吁,同时也会引起党和政府的更加关注。

历史已进入2010年,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全国现有几十万代课教师将面临最后清退的消息,虽然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已经澄清,并不会在今年将代课教师全部清退,但是清退的洪流似乎已经不可逆转,代课教师在我国教师队伍中的存在将不会长久了。

代课教师的清退,是教育改革中的必然过程。这是全社会必须要清醒认识到的这一点。代课教师的清退并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有指出:在2000年通过“转”、“考”、“辞退”等方式基本实现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其中的“转”指“民转公”;“考”指通过师范院校招录一批民办教师;“辞退”指将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不合格代课教师予以清退。

时间又过去了10个年头,事实上,在有些农村地区,地方政府与当地教育部门却未能真正领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减轻当地农民负担而采取了过激的“一刀切”的手段以1986年12月31日为时限来确认清退与否的惟一政策杠杆,而将大量的代课教师全部清退。

早在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严格教师资格条件,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逐步清退代课人员”。2006年3月,教育部表示“在较短的时间内,将把余下的44.8万名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

何为具有教师资格?怎样认定?国家颁布的相关教育法规与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实施的原则与方法。但为什么在签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时候,并不是以取得了哪些必须具备的各种教育教学合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甚至包括个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为条件,而是以1986年12月31日前后任教为惟一的决定条件来界定民办教师是合格还是不合格,这本身就是教育体制存在的最大弊端。也正是因此而使多少优秀的代课教师而被无情地加以清退出农村基础教师的行列。

代课教师作为我国教育史上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要从历史的角度高度地看待代课问题并妥善地加以解决。

代课教师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和曾有过的人口高峰时期,由于当地农村经济的落后与师资力量的薄弱,承担着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主力军,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代课教师同样地感受着“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与“为人师表”的赞誉。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时期,教育史上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与推行“素质教育”之中能取得辉煌的成果,其历史功绩无不与庞大的代课教师的辛勤耕耘有着直接的关系。实则功不可没!

有谁曾想到,有多少的代课教师为了祖国的未来,在“教育下一代”的人类最光荣的伟大工程中,失去了青春好年华,付出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但却无怨无悔。为什么?献身党的教育事业。

有谁曾知道,有多少的代课教师为了执著的追求,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十几年如一日,甘守清贫,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舍小家为大家。为什么?在拥有“教师”光荣称号的同时,能有朝一日老有所养。

但真正在面对现实的时候,这一切的付出,换来的却是众多的代课教师的无声的叹惜和无奈的默许。

多少年来,一批批的代课教师已逐渐地离开了孜孜不倦的工作岗位,而分布在社会的角角落落,依然过着默默无闻最低层人民的生活。他们的名字已渐渐地遗忘在社会的角落里。代课教师退出历史的舞台,虽然已成为必然趋势,但是,正如有的人所认为的那样:让代课教师顺利退出历史舞台,重要的是要考虑到清退后的安置工作。清退工作应尽量避免“一刀切”,不少代课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也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缺少的只是执教的资格,地方不妨加强培训工作,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农村教师聘任制,以保证教育质量,让代课教师执教“合法化”。这对于在代课教师退出的过程中维持教学稳定尤为重要。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称,代课人员为我国的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努力,他们的成绩要充分肯定。对此,有人指出:这样的评价似过于笼统,代课教师的付出和收获需要系统的评价,包括他们的收入、教育成就、权益以及健康情况等等。

现在,全社会普遍关注代课教师问题,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拿出实际行动来关心这种身份的弱势群体。全国政协常委朱永新曾提出过一些合理的建议,其中有一点:“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在全国普遍推行规范的农村代课教师聘任制度,尽快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当地现在在岗的农村代课教师签署劳动合同。代课教师的工资应不低于该地区的最低工资保障数额,同时必须在合同期内为代课教师办理“三险”。应予以代课教师与正式教师一样的培训、学习机会,将其纳入当地教师培训计划,提升代课教师素质。对连续在岗10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应根据《劳动合同法》与之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工资及相关待遇”。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此种做法合理。

我想:在凤凰网开展的“寻找代课教师”的大型活动中,对那些在社会上公认的有过突出贡献的早已在不公正的清退过程中而被迫下岗的代课教师,国家有关单位应与当地政府是否将这些人纳入保障制度中实施对象?以此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他们曾有过的历史功绩。因为社会如何对他们的贡献认可,如何对他们的损失进行合法地补偿,不仅事关这一群体的切身利益,也将影响到更多公众对社会的认可与态度。毕竟他们曾撑起了中国基础教育的半壁江山。

现在关心代课教师的问题,民间在行动,政府部门也不应该无所作为,要通过多种渠道,对他们的未来予以保障。国家,始终应该善待那些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人。

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作为特殊群体的代课教师来说,功不可没,勿容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