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卖淫嫖娼合法化,是时候了》

荣·润 杂文 影视书评 2010-02-07 14:01 责任编辑:余伊文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19848
编者按

批《卖淫嫖娼合法化,是时候了》,此文章作了深刻的解析,两部分的设问显得尤为重要,毕竟也在质问和反驳源文章论点,有人支持就有人反对,思想值得思索一番,还是那句话“事物没绝对”。推荐讨论!

蓝色孤独写了篇《卖淫嫖娼合法化,是时候了》的杂文,引题是广东省政府的某位秘书长在政协讨论会上直言要关注农民工的“被窝子工程”,由此作者从几个角度说明了卖淫嫖娼应该合法化的理由,我对此作一解析。

一、中国人的性问题仅仅存在于农民工吗?性问题是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吗?解决性问题该从农民工入手吗?卖淫嫖娼合法化是解决性问题的好方法吗?

我因工作需要,同时出于某种原因,对卖淫嫖娼还算做了一定的调查,对这一现象还算有着深一些的认识。不知蓝色孤独在写《卖淫嫖娼合法化,是时候了》这篇文章的时候,以及那位秘书长在发言解决农民工被窝工程的时候,是不是做了比我更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如果没有调查,不清楚中国到底是谁在卖淫,谁在嫖娼,它的正面东西是什么,负面东西又是什么,负面和正面比较孰重孰轻,仅仅发现有农民工看三级片,有农民工对过路的美女抛去了不正常的眼神,就联系起人欲中合理的性需要,提出解决农民工的性问题,提出卖淫嫖娼合理化,确实有些偏颇。据我所知,中国目前的娱乐场所和一些地下卖淫场所,从事妓女和面首工作的,绝大多数是非正常的失足男女青年。所谓的非正常失足,是指他们在步入这些场所之前,极少数是自愿的,绝大多数是因为被人引诱、胁迫和情感受到伤害、生活无所着落而为的,而且好多在青春年少时没有得到家庭和社会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使得他们心灵有着一定的扭曲。但纵然心灵扭曲,纵然他(她)们一次次地靠出卖身体谋生,但没有几个把此当做正当职业的,没有几个不以此为辱的,没有几个打心眼厌恶做这种营干的。也就是说,从事此营干的,并不支持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想那些嫖娼的,虽说自己配合着完成卖淫——嫖娼这个“工作流程”,但没有几个会同意甚至鼓励自己的至亲从事这种营干。那些提议或赞同卖淫嫖娼合法化的,我想更是从社会现象去考虑了,自己更不会做这样的营干。那么,支持卖淫嫖娼合法化,是支持谁去卖淫?又是支持谁去嫖娼?总不能不支持人们卖淫嫖娼而单纯支持卖淫嫖娼合法化吧?那不跟不支持人们去抢劫盗窃却又支持抢劫盗窃合法化一样存着逻辑上的矛盾吗?这样,如果我们鼓励卖淫嫖娼合法化,其实不是鼓励人欲的合理需求,而是在鼓励社会对失足男女青年继续进行身心摧残,鼓励社会在贫富不均时,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去做富人所不齿的营干,鼓励人们在追求幸福生活的时候,可以不择手段,不顾廉耻。我想这并不是蓝色孤独和那位大秘书长的本意吧?也不是我们一个文明社会、文明人所应该持有的态度吧?秘书长通过农民工说问题,而在嫖娼的男女人中间,一百个人里面我看不到几个农民工,七成是配偶就在同城空房睡觉,他(她)在灯火朦胧中逍遥,近三成是出差寻找性伴侣。那么,提倡鼓励卖淫嫖娼合法化,他根本不是在解决农民工的性饥渴,而是在鼓励或倡导夫妻间不需要性忠诚。实话实说,如果中国的大部分夫妻不需要性忠诚,这倒也还说得过去——我就知道有这样一个民族,来了朋友以后,会让自己的妻女为朋友提供性服务。我的一个朋友下乡时,就因此被弄了个红糖满面。但是,这个民族近几年渐渐没有了这一习俗。我们能说他们丢掉了这一习俗是文明的退化吗?好多民族(包括汉民族在内)没有这一习俗是文明的缺陷吗?应该不是吧!还有,西方一些国家确实有这样的事实,在配偶外出时间较长时,会鼓励配偶找个性伴侣——但是,这是中国!中国改革开放,是学外民族先进的东西,不是说他们的什么东西我们都要学,他们妓院合法化,我们也一定要嫖娼合法化,他们管父亲叫father,我们也要改去叫爸和叫爹的习惯——我们绝大多数的中国夫妻,还是希望夫妻之间应该保持忠诚,尤其是性忠诚。那么,鼓励或倡导卖淫嫖娼合法化的意义在什么地方呢?因为我们从上面的事实中知道,嫖娼的绝大部分不是农民工,那么它就不是解决所谓的农民工性饥渴问题;而七成以上是配偶在同城独守空房,说明也不是在解决性欲满足不了的问题;那么就只有一个意义,就是要解决吃着碗里还得看着锅里的泛爱问题。说到泛爱问题大家清楚了吧?地球人都知道,中国人是允许自己泛爱却不允许配偶泛爱的!当然,而今的年轻人比较开放一些,但吃醋的人也不少。从上面这几点看,我觉得鼓励或倡导卖淫嫖娼合法化是站不住脚的。至于说这种现象现在很多,只能说改革开放在带来一些好东西的同时,也让一些坏东西嚣张了起来——就像生物在吃东西吸收营养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垃圾——因此它需要的是遏制和打击,绝不是鼓励和倡导。

我接触的农民工也不少。我去过他们二十几人挤在一起臭气熏天的工房,走进过他们租住的简陋平房,去过他们条件较好的宿舍(多是年轻未婚的),吃过他们热了又热的剩饭,喝过他们劣质的烧酒,跟他们说过荤笑话,也谈论过家庭和女人,阅读过他们的泪水,解决过他们的困难,欣赏着他们的朴实,关注着他们的无奈。正因此,我才在小说《惑》里写了王二愣这个人物。他,代表了大部分男性农民工的情感心理。他们是对女人有着饥渴,他们是对穿红挂绿的女人会多看几眼,但他们对性有着更朴实的理解。你别说让这些把一块钱想撕成两半花的农民工去“花大钱”嫖娼了,就是白送他们一个美女,他们多数也不会放纵。他们知道什么是生活,什么是自我解嘲——在浮躁的市民心理,找不到他们那种执着!他们对配偶背叛和自己出轨往往很难接受。他们自己犯错时,会像小孩一样接受众亲朋的批评;配偶出轨时,他们又会像家长一样,等待迷失的孩子早日回头。况且,大部分农民工都是累得筋疲力尽的时候才倒头睡觉,还有那个心思想女人吗?所以说,性问题不是农民工的问题,最起码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或者说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他们真正的问题,是付出了拿不到工资和到了都市却找不到工作。这些你调查一百个农民工,九十九加一的会这样回答。秘书长拿农民工说问题,却忽略了农民工的真正问题,把不是问题的当成问题,简直是盲人摸象!由此更有人提出卖淫嫖娼合法化,更是不敢恭维了。我不知道他们是真发善心,想解决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别有想法,或者只是像个别领导一样,开会时没说的了随便找些话说!

二、性欲需不需要解放?怎么解放?给什么人解放?鼓励卖淫嫖娼就是解决性欲问题的好途径吗?

性欲作为人欲与生俱来的一种生理需求,社会一直是承认的,没有人认为夫妻过性生活是错误的,就是不想结婚的,也没有几个反对性生活的。那么提倡性解放,是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呢?我国法律保护一夫一妻的性生活,道德谴责一夫一妻之外的通奸行为,打击的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和卖淫嫖娼行为。性生活便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形式表现了出来。既然提出解放性,那就是不满足法律保护的一对一,希望一对多或多对多了。我对此还是持开明态度的。我上面已经说了,假如中国人都能接受,那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以理解成共产共妻提前实现了。但是,别说中国,西方的很多国家也没开放到这种程度。中国社会的主流还是鼓励性忠诚的。这么多年,大家听过有为性背叛跳楼喝药的,有为性背叛杀人放火的,没有听说过有为性满足不了而死的吧?要是那样,出家人就不敢出家了,寺庙佛堂就人去楼空了。是的,一两个蝲蝲蛄叫唤,并不能代表所有的蝲蝲蛄存在一样的想法,个别的国家或民族认可,并不代表整个国际社会认可。要不然,我们下次举办像奥运会那样的活动时,还得搞个性服务的志愿团——谁提倡谁就去吧!(玩笑)是啊,改革开放,不是说社会主义那些合理的、进步的也得需要改革。

而且,为了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绝大多数国家都对结婚年龄给与了明文规定,不鼓励早婚早育——千万别理解那仅仅是为了计划生育。这说明有节制的性生活是对身心有益的。倡导或鼓励卖淫嫖娼合法化,显然是不顾人们的健康。

总之,卖淫嫖娼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有些人提出来,我只能想他是对社会丑恶现象的一次变相声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