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嫖客

阳仔 杂文 乱弹八卦 2010-01-04 15:20 责任编辑:巍巍昆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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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以为,性是灵与肉的交融,情和爱的结合!

人之所以为人,那是因为人有思想,有情感,有内心世界!也只有人类才有性爱可言,动物是不存有性的,更不用谈爱了,它们的行为只能叫做本能的繁殖行为。人类从动物进化为高等动物历数了几百万年的进程,而产生人类文明的历史也有万余年(据考证),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人类产生了许多禁忌!如乱伦禁忌,同性禁忌,近亲联婚禁忌等!人类的性行为也从原始社会的乱交进化为母系社会的一妻多夫(现今的云南泸咕湖地区仍实行此类的所谓的"走婚制"),至父系社会的一夫多妻,至现代文明社会的一夫一妻制。为何会出现这些变化呢?这正是人类脱离动物渐行渐远的足迹!究其原因,不外乎包括:一,为不利于人类繁衍,确切的说,不利于人类自身数量与质量的提升,二,为不利于人类社会秩序的建立,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伦理与道德,及至法律正是服务于社会秩序之需要的!个体一旦脱离了这些规范,便会受到社会压力的作用,严重者,国家机器便会施以作用予以法律的惩处!倘若社会既乱,又何谈个人的安全与幸福呢?无数的历史事实已证明了这一点!

现代人似乎开化了许多,宣扬"绝对的自由","绝对的个性",实则是在宣扬所谓的无政府主义,如真按此行事,只怕其结局是谁也不会有自由,谁也不存有个性了,世界终将自取灭亡!任何自由与个性都是历史的有条件的,简言之,所谓的自由与个性都应合乎他所处社会的伦理与道德,及至法律规范的,都是受必然(客观规律)所支配的!自由是什么?马克思说,自由即便是对必然的认识及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只有把握了必然,人类才有自由可言!否则,处处受限!

似乎扯远了!说了这么多,又与嫖客何干呢?这是人的"自由",关你何事呢?我无意去指责嫖客,其实,对于嫖客,我所想要说的在上文已表述清楚了!这就是我的立场。行尸与走肉,决不是我所推崇的!人之需要是多方面的,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是最低等的,我想说,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更高的精神需求与创造的欲求!宣扬所谓的绝对的性自由,那是人的进化之倒退!那又与动物何异?纯粹是放大了人的生理需求,把它视做为生命之全部,那只不过是无聊人玩的把戏罢了!即便没有性,人还是能活的!可我也并不拒绝适当的生理诉求,所有在社会伦理道德与法律范围内的生理诉求都应当也能够得以满足的,这就是人的自由!我所要补充的是,现代文明社会,男女之间建立了关系,实则是建立了契约,而这契约的条款便是他们所处社会的伦理道德与法律,背叛则意味着受到惩罚与谴责!包括心灵,道德与法律!

写此文之时,我的耳畔还在回荡着她在电话里说的话语.她说:"那样才好呢?对女性具有探索精神!"我说:"那你希望我成为那样?"她又说:"我既不希望你那样,又希望你那样."

若将她的话说略加注解,即为:我既不希望你成为嫖客,又希望你是嫖客。

她才是真正的哲学家!

我回味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