铡《铡美案》

塞宾的左手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1-04 12:53 责任编辑:余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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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我们的社会里,摆在第一位的永远都不是正义,而是民众的幸福指数。而正义往往是能提升幸福指数的,但仅限于这个社会尚且一团糟的时候。欣赏其文字逻辑,问好!

这是一篇以有趣为主的杂考文,我姑妄言之,诸君姑妄听之。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大概是《铡美案》百年来的罪化效果过于出众,我们都没有去思考其“罪点”所在。所以我们若把事情复盘便不难发现,其实陈世美是在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条件下犯下了重婚罪,把乡下的妻儿抛在了一旁,而独自享受荣华富贵。这有错吗?其实在某种意义上,这本身是没错的。因为同样的模式发生在《云水谣》和《纸醉金迷》上。将《纸醉金迷》的观点套用在陈世美这里,那陈好演的角色就相当于公主,而这里的公主其实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主动追求自身幸福、不管外界流言蜚语的新女性形象。这种新女性形象在那个讲究革命的年代,是妇女革命运动的极大助力。所以换了环境,这样的婚姻结合,非但无罪,反而是自由恋爱大胜传统包办婚姻的例证。你看徐志摩不是就这样离了吗?这是觉悟。而如果将《云水谣》的观点套用,两人仍旧相爱,只是荣华与地位使得他不敢冒这个风险来承认糟糠,犹如一道浅浅的海峡的阻隔。那在“大陆”找一个新欢,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问题的关键是:相爱没了,杀念起了。如果陈世美不是要杀人,事情本可以有一个更好的结局。

那是什么致使爱没有了呢?我在这里提出一个最人性的观点就是:在娶到了公主成为了驸马以后,生活实在是过得太滋润了。夫妻感情很好,以往贫穷时的种种不得翻身的痛苦也再也不用尝试了。所以他首先恐惧回到过去没有出头的日子;其次他珍惜现有的来之不易的生活。也就是说,既然幸福已经落地生根,拔出来,就是一地的血泪,任谁都是舍不得的。而秦氏却不满足于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死心塌地地要人,这就产生了矛盾。所以说,从现代的观点看来,这只是秦香莲作为一个作女,所兴风作浪而惹来的案子。不要惊讶,我们现在常常说:如果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便是成全。如果你不是去成全他,而是仅仅以自身的利益先声夺人,讲究自己受到了多少多少的侵害,自己应该获得多少多少的报偿。然后又拒绝所有变通与和解,说她就是要一个公理与正义。那我只能说:你很懂法律。可是法不近情,情是有关于幸福的,法是有关于正义的。没有幸福的正义,要来何用?而《铡美案》,就是一桩彻头彻尾的没有幸福的正义。除了观众得到了看似的“正义愉悦”之外,剧中之人,谁得到了幸福,包公吗?生活中出现相似状况,你也按剧中方式追索,谁又能幸福,人财两空的人会欣喜于出了一口血淋淋的恶气吗?

所以说,在我们的社会里,摆在第一位的永远都不是正义,而是民众的幸福指数。而正义往往是能提升幸福指数的,但仅限于这个社会尚且一团糟的时候。就如同补课对差生的作用尤为明显。而到了后来,或在某些时候,我们就要好好计算一下“正义成本”了。如果为了达到一个正义而消耗了太多的幸福,那么这个正义显然是不值得的。因为首先它自身是一笔亏本买卖,进而你还要考虑到它的模仿效应。如果这样一种模式被广泛效仿,那便可能造成此类的“幸福负债”大量增值并导致所谓的“通胀危机”。这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