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没钟可敲的和尚还俗吧

空山静夜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12-13 12:11 责任编辑:巍巍昆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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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其实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最需要的是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现在我们讨论和世界接轨的问题的确不现实也为时太早,作者的提议很好,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实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乃是当务之急。

前几天在路上听广播,有记者反映某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午上班8:00-11:30,下午上班14:30-17:00,工作时间每天仅六个小时。记者咨询该中心主任时,主任说,我们不在意工作时间长短,我们在意的是工作效率。

其实,现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都是有闲阶层了(有多大工作量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不再是那种一杯茶一张报混个大半天的初级阶段了,而是与时俱进,与高科技接轨了,时兴的是网上冲浪,炒炒股票,玩玩游戏,种种菜园,几个小时就更好打发了。当然,如果在服务大厅里拉上球网,随时挥它几拍,劳逸结合,脑体结合,张弛有方。怎么样,佩服吧,南开社保工作人员真该得个最佳创意奖的。

有时,静下心来想一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缩短些,效率提高些,最起码办公费少些,行政成本低些,纳税人的钱省些。

在今年的“两会”,有政协委员以扩大、解决就业为由,提出四天半工作制。不可否认,缩短工作时间已成为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联合国每周工作四天半,欧洲、亚洲和北美的很多发达国家都实行每周4天半甚至是4天的工作制度,工时大都不超过36小时。“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甚至人口环境能否与发达国家接轨,还有待考量。中国不要轻易做那“种橘收枳人”。

一、政策收益面很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无福消受。这政策在政府机关会立马不折不扣地执行,而事业单位、规模较大的公司会基本执行,在中小企业(而占就业人员80%的是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私企根本执行不了。现实生活中,需要24小时连续运转的企业很多。这些企业如果实行4.5天/周工作制,无论每天工作8小时还是6小时,都很难分配工作班次,且时刻面临加班加薪,老板不干,员工有意见,劳资纠纷不断。你要争取权益,你就丢饭碗,排队等着上岗的人多了去了。1995年5月1日起实行的五天工作制,还有为数不少的企业未执行,就更别奢谈四天半工作制。

二、延长了行政审批周期及到行政部门办事难度。有些发达国家是实行的四天或四天半工作制,但你要结合别人办事程序、效率是怎样来考虑。在我国,尽管经过改进提高,但政府办事效率、审批程度、人为造成的办事难度,相信很多人的切身体会。现在,我们的行政审批、审核等一切公务活动都是以工作日(一般为5—60工作日)来计的,而非日历时间,如以审批周期30个工作日为例来计算,实行四天半工作制后,办理周期又得延长7天日历时间。再加上学习不办公、开会不办公、出差不办公、庆佳节搞活动不办公、休(请)假不办公等闭门羹,任你心急火燎,也只能耐心忍受。

三、变相为部分群体(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规模较大的公司工作人员)加工资。时间缩短10%,工资水平不变,按实际小时工资算,涨幅10%。

四、增加就业机会只不过是水中月而已,看着诱人,却无法得到。从理论上讲,据估计,企业工时缩短10%,可增加6%的就业岗位。按官方公布数据,现在我们的失业率尚不足6%,一旦实行四天半工作制(正好工时缩短10%),我们的失业率变为零了。那可真是太平盛世,大同社会了。

缩短工作时间,易激化社会矛盾,显得不合时宜,如果是消肿,让那些没钟可敲的和尚还俗,节省点老百姓的香火钱,才是合乎民情顺乎民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