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

香月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12-01 16:36 责任编辑:Edin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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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其实任何事想要做到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悲剧,只因为某些人贪图小利,全然置婴儿的生死于不顾,错的是他们,而剩下一切的做法都只是为了弥补而已,当然大错已然铸成,再亡羊被牢也找不回丢失的东西,唯一能做的便是以此为教训,方才是正道。问候作者!

“三鹿”左手一挥,给了婴幼儿脸上重重一拳,让她们头大肝肾长结石,也砸她们父母的心上,让她们伤心落泪;“三鹿”右手一挥,掴在法律脸上重重一记耳光,也掴在懂法信法人的脸上,让大多数依法信法的贫民百姓迷茫得失去方向!然后一声“破产”,便金蝉脱壳似的消声隐迹了。

前不久由“三鹿奶粉”引发了一场吓人的公共安全事件,让千千万万婴幼儿喝有毒奶粉,使其成为大头儿子,并在体内长出结石;然后被国家宣布停产整顿,接着又宣布走破产程序。按法律的规定,破产企业所变卖的资产将优先赔付给企业职工、银行债务、供货商等等,最后才是赔付给一般受害者,婴幼儿就是属于一般受害者,属于最后赔付的对象!前日宣告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鹿奶粉”破产程序已经走完,“三鹿奶粉”必须在十日之內去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工商登记。今后“三鹿奶粉”便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因为“三鹿奶粉”的破产程序已经结束,“三鹿”已经没有任何资产可以赔付给广大婴幼儿作后续治疗费用了。

“三鹿”的这三招完美的功夫,打在婴幼儿的身上,打在法律的脸上,打在立法者的心上。救人第一的人道主义原则在“三鹿”事件中失效了;在公平公正的法律面前跌倒了;在婴幼儿的心灵上残酷的插上一把刀;不顾婴幼儿及她们的父母们的悲痛,一声“破产”便让“三鹿”推脱了一切责任!谁来为千千万万的病患婴幼儿的后续治疗费买单?法律就这么纵容坏蛋溜走吗?为什么不人性化的先赔付给急需治疗费用的婴幼儿呢?为什么不能让购买“三鹿”资产的企业把后续责任一同买走呢?

多么完美的三步曲啊!多么完美的三招式啊!打在婴幼儿的身上;打在法律的脸上;一声“破产”,溜之大吉了!

在佩服“三鹿奶粉”的完美招式的同时,我不由得想想谁是这场“战争”的赢家?谁是这场“战争”的输家?左看右看都没有找到赢家,全是输家!“三鹿”输了:它本是一个十分不错的企业,每年有上亿元的盈利,给上万人的工作机会,产品畅销全球,有广泛的市场;婴幼儿们输了:她们是最大的受害者,不仅身心健康遭重创,还波及她们的父母亲人,她们一出生就遭受惨痛的折磨,留下了深深的伤害;法律也输了:它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在人们的心中失去了平衡,人们开始怀疑法律的公正性,怀疑法律立法的公平性,怀疑法律为什么这么容易被“三鹿”玩弄!今后谁还敢相信法律会为“我”伸张正义!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所有人都在这场战争中或多或少有些失败,几乎所有人都成了输家!

法律如果不公正,这种没有赢家的战争还有可能发生;法律如果不公正,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广大的老百姓;法律如果不公正,国家将面临信用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