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利益”

hhmlyg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11-21 19:24 责任编辑:余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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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国家利益,是一个民族的根本,是最高形式的存在。国家的利益不可侵犯。作者就“国家利益”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国家之内的国家利益,有时候也是地方同中央的矛盾,希望大家来共同讨论。问好!

浅谈“国家利益”

在当前这个愈发国际化的世界里,实际上国家利益显得愈发的重要了。在诠释之前,有必要就“国家利益”的概念问题画个界。这个问题太大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等不一而足,其有没有一个共通的内核呢?应该有也肯定有,否则“自己就打进来了”。

笔者认为,它就是“人民的福祉”!社会的分工本是为了更好的合作,可是现实情况常常是,以分得的“那份工”自居乃至“估价待售”。听说,不久前,就有个大集团公司在投标之前就把底透给了国外的某个大集团公司。这种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说,都践踏了国家利益。且不谈这种见不得阳光的直接践踏国家利益的行为。这是体现于国家关系之间的国家利益。

笔者主要想谈的是第二种国家利益,即国家之内的国家利益。这种国家利益到底在哪里?笔者认为,简单分为两个方面,所谓“上传与下达”。上传者,体现国家的根本意志,体现于立法这一块;下达者,体现国家根本意志的实现,具体体现于执法;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即所谓上传下达则体现于司法。在如此的体现着国家利益的国家机器中,平头百姓的位置有在哪儿呢?被执法者。于是,许多人沉溺于看得见的体现着国家利益的大大小小的权力中,号称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据说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何以见得?君不见,高楼大厦摩天立,楼台亭阁处处欢,好一派灯红酒绿的景象!

可是,据说,人民的幸福指数普遍下降了,这也能体现国家利益?如前所述,国家利益在于人民的福祉,人民的幸福指数应该是人民福祉的范畴吧?由此,笔者想到,恰恰是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成分构成了国家利益的真正所在!回顾我国历史上所谓的朝代更迭,人民为什么揭竿而起?痛到极处矣!试想,建国之初,毛泽东主席为何要痛杀刘青山?民愤极大矣!殊不知,从根本上说,任何一种“自在”都以一种“他在”为前提;倘若人人都想自己图自在,必然风起云涌,你争我抢乃至豪取巧夺,这就是一种体现着国家利益的“竞争”?姑且认同这样一种竞争。在这样一种竞争中,应该存在一种礼让吧?倘若要让,谁先让更加能够体现国家的根本利益呢?可叹,我们这样一个礼仪之邦,为何在根本上与礼仪渐行渐远?难道这也是国家利益的需要?

在此,笔者不想也无力为何谓国家利益下一个八面玲珑的定义,只是想引起诸位乃至立法、司法、立法者的思考,问一问究竟何谓国家利益,如何实现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