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心情潜规则》有感

不是文章的文章

淡坦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11-20 14:23 责任编辑:apline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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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认同作者对“读者”意义的观点,然而“言情小说只是青少年的最爱”一话,就现实看来,则有所偏颇。本文论述清晰,作者对“读者”,它与作者的关系,写作意义表达自己的看法,文中,尤其是后记,读者读来相信会予以认同,并有所思考。整体来说,若能丰富论述,本文会更加出色。既然是用心写的,那么对一个真正热爱文学,写作的人来说,“聪明”还是“愚蠢”,写什么,自己的作品会否畅销,传诵百年,都是不重要的。

昨天无意间看到了《好心情潜规则》的文章,心中颇有感受。对于”潜规则”想必不止在《好心情》里有,可以说在各行各业都有他们自己的潜规则,在这里就不多言什么”潜规则”了。

何况作者的意图恐怕还是离不开文学吧!我对于文学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爱,那么小生不才就对文学发表些个人意见,也算是对作者和读者的回报吧!

说到文学、说到作者,我们不得不提到一个相当重要角色的一群人,那就是我们尊敬的读者。

一篇好的文章,不管评论员怎说。或好或坏,,其实都只有我们的读者才是最真实的评判员。马克土温的作品在当时那个时代就有很多人批评过,但是却流传了下来。

“读者多的文章,一定是好的文章。好的文章不一定,有很多的读者。”

这里的多少并不一定是指人数的多少,而在某一层含义上有着范围多少的意思,就象一篇文章是小朋友在看,还是大人在看,还是两者都有。

言情小说现在很火吧!是青少年所追求的所喜爱的,然而一旦这些青少年变老,还会去看它吗?言情小说只是青少年的最爱,因此层次很少,读者自然也很少了。

谈了这么多,就一句话;读者是一篇文章最好的编者和评论员,

至于《好心情》以及其它一些文学网占的潜规则,在此都显得不是重点了。

当然有一些“聪明”的作者,会写一些适合读者口味的文章。也许一时间会有一群的读者,但这样的文章是经不住时间考验的。没有比“言情小说”更好的例子。没有人见过它会留传百年,而那些所谓的“畅销书”也不见得能真正的畅销百年。

作者与读者间的关系,即紧密又是分开来的。紧密是因为作者与读者的区别只在于,一个把内心想的东西很好的表达出来,一个还没有表达出来罢了!至于为什么是分开来的一个例子就能很好的说明:

弗蓝克林的《我的光辉生涯》曾被大多数读者认为是她的自传,这促使弗蓝克林只能选择了回避。

作者是忍受着自己的孤独,读者却是享受作者的孤独。

谈再多的道理,都是在空谈。都抵不过一句话;

“写作是用“心”写,而不是用“利”写。”

还是佛家里的思想说得好啊!

“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后记:给自己一个忠告也给和我一样热爱文学的作者一个忠告;

作者的乐趣在于写自己心中的东西,敢于写自己心中东西。写作不可以当饭吃,一但把写作当饭吃时,你就再也没有“作品”了。但任何一个作者抱着某种功利创作,即使某时你能很有钱很你名,但你的作品也将随着你一起灭亡之,甚至早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