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狗钱,就要管好狗事!

迪雅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11-07 09:47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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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所谓“在其位谋其政”,既然手里捏着老百姓的钱,是不是应该为老百姓办点切切实实的事情呢?面对公众的质疑,拿出自己高官的姿态来搪塞,于民意不服。文章言语铿锵,对于此种现象的批判入笔三分。应该要反省了。

近日,“你是不是党员?”这一句话在网上成为新的流行语——

话说11月4日,郑州一都市报刊登一篇调查稿《“养犬办”被指只管收钱不管事》,文中记者质疑1200万元的养犬管理费的去向,采访了郑州市养犬办负责人王平,希望公布相关账目,王平让记者直接问财政局。记者通过郑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上了该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城建处处长王冠旗,对方一语雷倒记者:“你是不是党员?”

结果,从来名不见经传的养犬办大红大紫了!

这个郑州养犬办“红”得当然不是毫无道理的。

从2007年10月1日起,郑州市按新出台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凡郑州市区养狗的居民必须办养狗证,并每年上缴年检费。截至今年9月16日,按每办一个证收取600元、年检收取200元计,郑州市此项收入共计1200多万元。虽然收了这么多钱,且养犬办花费数十万元添置了专门的打狗装备“铁甲威龙”,但郑州依旧狗患猖獗,被狗咬伤的人数、死于狂犬病者逐年递增。

交了狗费,却不见办狗事,群众们心生不满。而面对群众的质问,有关部门却想用一句“你是不是党员”就搪塞过去。莫非“养犬办”的信息只向党员公开?难道纳税人想要问问自己缴的钱到哪里去了都不行?郑州政府的这样的做法与态度,让无数人愤慨不已。

本来,一个城市市民养狗无序,并给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麻烦,搞个养犬办收点费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前提是收了狗钱,就要管好狗事。而这个养犬办只是单方面不遗余力地督促居民掏钱办证,却让上千万管理费神秘消失,让市民面对“被狗咬伤的人数却与日俱增”的局面。这种做法,无非就是借着管理之名进行“盈利式”的创收,打着管理的旗号却不干事罢了,套用一个俗语,就是“空手套白钱”。

对于这种靠办证来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有论者将其归纳为“办证经济”。这是一种近乎无成本的敛财形式,而且成为衡量一个部门是否有“油水”的潜在标准。当“办证经济”成为某些部门的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时,办证就成了一切工作的重点,哪里还会有人去进行管理呢?郑州的狗患问题日益严重其实早该在意料之中。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政府部门向养狗市民收取管理费用,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管理费使用情况应当属于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范畴。

鉴于此,郑州养犬办是不是应该好好反思:收了那么多管理费,有哪些是“狗钱用在狗身上”的?这些收费使用情况透明吗?是不是应该一一向群众明示?

不仅如此,郑州政府还要积极应对和解决当前的问题。狗事失控,正是由于政府部门‘盈利式’管理,政府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而不应该让养犬办通过杀犬、办证的手段来创收!

另外,政府要加快治理狗患。首先,判定准不准养,比较养狗者的收益和不养狗者承担的外部成本,前者大就应准许,反之则当禁止;其次,若确认准养,就必须立法规范,对怎么养订规矩、画方圆,以平衡养狗者与不养狗者的权利。最后,要严格执法。城市养犬牵涉的部门较多,畜牧、防疫、公安等,这些部门都应该被纳入城市养犬管理的序列中,任何一个部门都应该在各自的职责内,加强犬只管理,比如防疫部门,发现犬只未防疫,就该采取强制措施;而公安部门在执法局执法中应配合采取强制权,这样才能有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