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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写的

五年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10-16 10:07 责任编辑:山中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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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的有感而发,对文章,作者有自己的见解,有独到之处。

开门见山的说,我是来骂人了。

我想我现在是有那个能力把我的心情体现在文字上的了,我猜想如果你们看不到文字的表情,至少也要看到他的装扮,要么光鲜亮丽,要么衣衫褴褛,要么一丝不挂。当然人心都是难懂的,更何况文字,它可是个骗人的高手,但是大部分能憋出几个字的人都应该有个浪漫的思想,即使不是个浪漫的人。如果是这样的话,但愿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是文学家,包括饭桶。

然而我清楚的知道我自己不是所谓搞文学的人,充其量只是一个搞文字的。在中国要是跟文化扯上关系,要么被臭骂,要么被歌颂,要么一边歌颂一边唾弃。这是一种历史现象,改变不了的,我真是高兴自己没有那么高傲的追求,所以来夸奖的,我接受,来愤青,我只能说你怎么小气的跟这些横竖撇捺过不去。恶心得可以了,这就是文学跟文字的区别。

如果再问我,为什么喜欢来这边唠叨,我只能回答,我不尽然是个骗子,要能称得上,我自当也是高兴的,现在的一些闲杂人不也是偶尔的哼哼哈哈的来骗别人的感情,然而我没这个功力,我只是碎碎的说话,不说我会难受的,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自己的空间里时常有一个声音,它会一字一字的把一些言语塞到我的耳朵里来,然后字在里面像跳蚤一样不厌其烦的击打我的耳膜,而我就如此这般的来这边敲击我对他们的厌烦,如此而已。

大多看不惯我的字的人的文章,都会出现一种动物,马,什么白马王子的出现中途又杀出一匹黑马王子,而最后却嫁给了意大利种马这样的情节,这让我感到好笑,两年前我还在上高中,每每得到高分的作文都是要感谢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周总理啊,董存瑞,黄继光,牛顿什么的,最有效果的当然是中西结合了,到了大学,想想形式还是没改变啊,只不过把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变成出类拔萃的马,文章大体上还是过得去的,只不过还是逃不出中国式硬式教育的影子,我该是感叹教育的失败还是写马的人的落后思想。

我不会太在意某些人的意见,他们尚且不知道如何擦屁股,又怎么会懂得给自己擦嘴巴呢?无聊的言语如果不能成为一种经典那么它只能变成一种笑话,更何况这些言语常常是漏洞百出得像陈水扁的言行。搞笑得像黄色大狗一样,走到哪里就尿一泡,全然不知这样是影响市容的。

其实我并不是排斥任何人的,社会在发展,过去对立的企业都要拼个你死我活的,现在都已经改成了共赢的形式了,我的思想是积极的,进取的,所以我是接受别人的挑战又乐意为敌人服务的,你看天空繁星点点,闪耀动人,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这样才可以使得整个社会的人就像天空的星星一样,热闹闪亮,即使天文学家都提出异议的说其实每个星星都是离得很遥远的问题,但这就是我们人类的关系,表里不一是后天的教育成功的典范,我们该是支持的,要理解假如两个星星碰到了一起便是一次“天灾”所以还是不要有交集的好,但至少要好看。

如果要我自己评论自己的文章,那铁定是好的,天下就没有嫌自己儿子丑的娘,除非是二奶,而且我并非自恋的人,我的字不是美得可以去炫耀的,但也不是丑得见不得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通常都是有自信的,因为虽然我的字没有什么高山流水,至少也有油盐酱醋的吧。假如大家吃腻的深海鱼之类的东西不妨尝试我的家常菜,如此而已。

如果要我评价身边也能写字的人,我便也是表示支持的,因为我知道,但凡能涂鸦几个小字的人,到处是场景,到处是故事,那是一个无底洞。而不能写字的,千万不要含蓄的说自己没感觉,我对此表示深深的怀疑,因为我很清楚的明白你们缺少的只是一颗品味生活的心,自然就不会有会说话的笔。不需解释,徒增笑料尔。

其实我上面所说的话也不尽然的对,我知道有一种文体是需要极大的精神力量的。那便是写诗,无奈小弟我没有这份才气,然而我有朋友是有写的,不差,量也不多,但对于这种重质不重量的文体,我们自当不会那么苛刻的要求他一夜之间写个三千字的诗,那的确是难为人的。

我觉得许多南方人真的要去体会“闽”这个字,门里面的始终是一条虫,得出去看看,至于能不能变成一条龙谁说得准的,我就嫁给他,的确的不要在说别人的字写得不好的时候,别人反问一句为什么这么说,竟然用一句“什么为什么”来突出自己的无知,这个可是当代的“莫须有”啊,是会被后人取笑的啊,如果是聪明的人略知历史或者有看电视的都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才是上策。

话说这个“莫须有”也是个悲剧,文人李敖推翻了这个“不需要有的”翻译,他说“莫需”两字是宋朝的口气用词,表示“等一下”的意思,而“有”则当个表示,这样才是言顺的,哪里有什么堂堂大将军被杀的罪名是“不需要有”的,这未免太过于儿戏可笑,然而就是这么儿戏可笑的一句话,骗倒了我们亿亿万的人们,这也就说明被你们义正言辞的某些东西其实本质上就是个错误,然而你们被古老的思想束缚住了,可怜的年轻的老人。

然而我知道现在的人们都有一种求虐待的变态心理,这样说好像不贴切应该说是求死心切的心理才对,大家口中也都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却又一个个走上这铺往坟墓的红地毯,在扼杀自己所梦幻的爱情,所以说,其实人呢就是这么个奇怪的动物,有时候扼杀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时候心情却是好的,我还能说什么呢?来吧,扼杀我吧,我庆幸我是你们的爱情而不是婚姻,如此尔尔。

看完以上不要认为我是自恋的人,不然我会写篇万字文章来臭骂你的。谢谢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