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的女人,这样的男人

小融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09-17 10:37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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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女人有女人的想法,男人也有男人的苦衷。事业是男人的立身根本,即使成家,也不能大把大把的时间来花前月下,生活还是需要物质来做基础的。文章对于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可谓批判激烈,但是如果换个角度,又或许是一种同情和无奈了。

看一则新闻,一个八岁孩童被其母亲剁去双手,扔进茅坑里。先是震惊,后是愤怒,再是同情,继而却是无奈了。

孩童的父亲在外地打工,接到妻子的电话,说是把孩子的双手剁掉了,就赶快给孩子的爷爷打电话,老爷爷一路奔跑,见孙子的的双手已被剁去,问儿媳,才知道那双可怜的小手已被扔进茅坑里。孩子的爷爷费了好大的劲才从茅坑里捞出两只小手,赶快送孩童去了医院。

还好,医生说接肢的最佳时间是八小时之内,他们到医院后是事发后六小时,孩童的双手成功连接!

悬着的心总算落下,视线转移到那个可恶的母亲了。孩童的母亲也来到医院,要求看看她的可怜的孩子。她说,就算做二十年的牢都可以,但一定要让自己看看孩子。按道理,此时的凶手应该是在警署才对,却为何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医院门口?警察给出了答案:这个女人有严重精神分裂症,也就是说,这个女人是名副其实的疯子,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其娘家人也证实此女在未嫁时就已患病,为了让她嫁出,只好对此情做了隐瞒。

问女人:为何要如此行凶?女人说老公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且生儿育女,她怕这个孩子以后也会离开她,就剁掉他的双手,打算养他一辈子。

问孩子的父亲:妻子有精神分裂症,你不知道?答曰妻子没有精神病,结婚十几年了,他很清楚。他说他在外面没有情人,过春节时给了妻子九千块钱,春节之后又给五千,根本没有经济条件在外面养情人。

那个女人,真是让人既气愤又同情,气愤是怎能做出如此没有母性的孽事;同情她却是因为她原来是个疯子,而且平时对孩子极其疼爱,剁掉孩子的双手,只是因为害怕孩子被人带走。而我的不满,已经渐渐转移到那个孩童的父亲身上。

一个女人,独自带着孩子留守十几年,真的不容易。女人嫁人是为什么?还不是希望和爱人朝夕相处,共同迈过生命里最好的时光?而这个男人,只是为了养家,把女人一丢就是十几年。不要说这个有精神病史的女人,就是找一个好端端的女人来,我估计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让人更寒心的是她老公说的话:女人没有精神病,这么说只是其娘家人为女人开脱!夫妻十几年了,这一点他清楚!

这个男人当然清楚,但他清楚的不是老婆的病情,而是对老婆的感情。明明警方和医院已证实女人确有精神病史,他还要强辩。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丈夫,他做的根本不及格。

在我所认识的小姑娘中,也有几个患过精神病的,也是被娘家人隐瞒病情出嫁的。但是可喜的是,这些女孩结婚之后,得到丈夫的关爱,变成幸福的可人儿,相夫教子,安居乐业,旧病再也没有复发过。而这个女人,他的老公对她是怎样的情形?他给了她留守女人的生活。回家过春节,一万四千元,分两次给她。其实,作为一般爱老婆的人,都会把兜里的钱一股脑儿全给老婆,自己要用钱的时候,再“可怜巴巴”地跟老婆讨要。其实,作为一般的老婆,自己并舍不得乱花钱,但是就是喜欢被老公宠,被老公疼。家里的财政大权全在手里,却要去满街找换季打折的衣服穿;明明羡慕别人的名牌化妆品,却死要面子说没时间搞那些玩意儿。勤俭持家,只为报答丈夫的爱。

究竟有多少女人,把丈夫的辛苦钱独个儿吞掉了?究竟有几个女人,背着丈夫自己在家开小灶吃香喝辣?究竟有几个女人,把丈夫挣得钱全丢在了大街上?为什么总有男人不肯把老婆当成自己生命一部分?既不是命中注定的另一半,何必把她娶回家?既把她娶回家,却又为何拿她当外人?也许有人认为,有的女人不能挣钱,只能在家受气,白养她已经不错了。可是,作为中国的传统,女人靠男人养,并无大过,倘若,你不喜欢此类女人,你可以不娶她。找到能挣钱的女人当然是男人的造化,只是此类女人不知是否乖巧,对你如同她们一样服服帖帖?

有本事的女人,追求爱;“没本事”的女人,渴望爱;世间的女人,需要爱!男人,就应该对老婆多多关爱。如果你说做不到,那么就不要把她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