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在中国》系列之别论篇——吃住宅

和煦春风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09-04 17:41 责任编辑:水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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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房地产,作为近年来崛起的疯狂行业,牟利的魔爪“深入民心”。房子被吃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丑恶,如果只是为了筑起自己的金钱大厦,那么所谓的幸福广告也是假惺惺的。《吃住宅》的论点深刻,敢于抨击“房的神主”,贴近现实,具有震撼力!荐之!

当我们国家把住宅由原来的单位分配制改革为个人购买商品住房制后,很多善于发现新奇食物的吃客立即投身房地产业,在这个全国性运动中开始了大吃特吃,于是吃出了一个让全世界都闹不明白的怪现象:在全国富豪排行榜上,前十位居然很多房地产商,这恐怕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奇特景致吧?中国的房产利润绝对性的压倒其它国家,伟大!感谢房地产商们,又为咱国家争得了一个世界第一的荣誉。

对住宅的吃法可以简单归纳为五种:征地、建房、销售、装修、管理。

征地的餐桌上一般只有两位吃客:征地的房产商人和批地的国土官员。因为区域的不同地价也就不同,因为地段的不同地价也有差异,所以国家无法对土地进行统一的明码标价,这就给吃客们带来了自由吃的便利。吃征地的关键在于价格谈判的“谈”字上,谈来谈去,就会有一部分土地或资金蒸发了,变成双方口中食、囊中物了;有时候也会来不速之客,都是有关系、有本事从关键部门弄到土地的人,这种人不用花一分钱,把土地的批条转手出让给急需土地的人就能轻松获取暴利;还有一种与房产一点关系也没有的人也可以吃征地,那就是吃拍费的拍卖行,他的作用就是使用所谓竞拍叫价的方式把土地价格抬高,价格拍的越高能吃的部分也就越多,拍出天价土地的例子已经不少见了。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一些专家学者大概是住着不花钱的大房子,就不再体谅百姓买房的艰难与辛酸,在引经据典后,说中国房价与其他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应该与国际接轨。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换作你是一个要购房的老百姓,你还会这样大放厥词吗?真正对民众无益的就叫喊着要与国际接轨,而对百姓有利的就寻找各种理由不去接轨。天价土地已经抬升了住房销售价,再叫喊着要与国际接轨又是什么用心呢?难道就是想让八十年代以后的人成为永无出头之日的房奴吗?

建房是工程,是工程就会招来很多吃客,对工程的吃法基本相同,无外乎层层转包层层吃,再加上偷梁换柱之类省成本能多吃的招数等等。销售才是关键,咱请上一大堆漂亮的售楼小姐,再印上无数份精美的楼盘广告,尽可能把咱投资建设的住宅吹嘘成人间天堂,再加上许许多多让人动心的花招和许许多多信誓旦旦的承诺,目的就是要让那些想买房的人在最短时间内上钩、订购、付款,至于盖起来的楼房质量和设施是否和广告吹嘘的内容相符合,只有等他们住进去以后自己慢慢体验吧,那时候咱早卷钱走人了。

现在修建的住宅都是毛坯房,这就等于给从事住宅装潢的吃客们送上了一个金饭碗。只要你买了毛坯住宅,你就算再节省着装修,也逃脱不了被吃的下场,如果你是特别有钱而又喜欢摆谱的人,你装修的越高档咱就吃的越厉害,当然了,如果你是一个能把装修开销变换名目用公款冲抵的狠角儿,咱更是吃你没商量,可能你会一次性的让咱吃到不想吃的地步,因为敢折腾公款的人没有一个会心疼公款的。

最后一吃更厉害。相信买了住宅的人手里都有一份购房合同和住房产权证,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户主是购房人,房屋也有产权证书,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花了不菲的价钱购买来的商品,就自然应该是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了呢?错!任何购买的商品可能都会属于你私人物品,唯独这挂着商品楼商品住宅招牌的住房不是你的私人物品,你被榨干骨髓熬尽油换来的住房只是七十年的使用权,这就是国人玩文字游戏的聪明之处,把“租”换成“购”,利用了人们对两者概念模糊的空档、认为购比租划算的心理,成功地实现了房屋制度的改革。其实,你所谓的购房款就是一次性的缴纳了七十年的租房款而已,你认为是自己花钱购买来的商品不过是包裹着商品外衣的公共出租品罢了。

房奴,多么形象的比喻,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