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应增强人文关怀意识
作者很专业地提出了媒体与记者应增强人文关怀的理念。什么是新闻的人文关怀呢?即是:尊重人、关怀人,重视人的个性、尊严、独立人格,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作者从关注弱势群体、规避个人隐私、隐性采访尺度的把握及灾害、不幸事件的报道等几个方面加以阐述。论证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作者观点新颖,具有实用性。
所谓人文关怀,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照,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对人类的解放和自由的追求等”。人文关怀强调人的主体性,主要表现为尊重人、关怀人,重视人的个性、尊严、独立人格,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对于在新闻实践和新闻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倡导贯彻人文关怀精神的实质、意义等,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都做出了非常深入的阐述和探讨,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见解和论断,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在新闻报道中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的理念是现代受众、新闻媒体的需要,是媒体文明和成熟的重要标志,更是记者的使命与价值所在。
二、在新闻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是时代的要求,是现代文明的要求,更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在新闻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人类文化活动的内在要求。
四、新闻传播中的人文关怀精神体现出传媒“受众本位”的回归,折射出受众和传媒关系的平等化。
五、在现代传播中,人文关怀的实质,就是“通过确立人的主体性,从而确立一种赋予人生以意义和价值的人生价值关怀”,主要表现为强调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把对人性的根本关怀作为最终要义。
笔者认为,在新闻实践和新闻报道中倡树人文关怀理念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要求,符合“三贴近”原则。我们的新闻事业是党的文艺事业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新闻当然也必须为人民服务。新闻要为人民服务,自然要去关心、关注普通群众的所思所感,关注大多数人的喜怒哀乐,也唯有如此,我们的新闻才会为他们所接受和喜爱。如果我们的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缺乏人文关怀意识,要让我们的新闻报道真正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恐怕只能是纸上谈兵,空喊口号。
那么,在新闻实践中如何来体现人文关怀理念呢/
一、关注弱势群体
面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处境,对他们进行人文关怀是每一个新闻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规避个人隐私
新闻报道中应设法避开一些不雅或不宜公开的画面,不披露被采访对象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如年龄、学历、住址、电话等)、人际纠葛(如婚姻史、个人矛盾等),体现出媒体对人的尊重。
三、隐性采访在操作过程中要把握好“度”,要遵循“别无它法”和“公共场合”的原则,以充分体现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
四、正确处理不幸事件、灾难性事件的报道。不能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而毫无顾忌地展示受害、受难者的遗体以及残酷、血腥的场景。媒体报道此类事件的根本目的应该是给大众以警醒、引起对事件发生原因的思考,以达到“亡羊补牢未为晚也”的效果。
五、要考虑报道对象及相关人员的情感和感受,不能为了一味追求报道效果,引诱甚至逼迫被采访者说一些违心的话,并一字不动地运用在报道中,伤害了被采访者的感情,并有可能因此而给他们的生活和人际关系带来不便和麻烦。尤其是在灾难报道中,更应该体谅灾难亲历者和他们亲属的感受,刨根问底,给他们的心灵带来二次伤害。
六、新闻报道在语言措词上要坚持客观、准确、平和的原则,不使用带有歧视性的,甚至是漠视人的生命和人格尊严的措词。
总而言之,人文关怀应贯穿在选材、采访、摄像、编辑、主持等整个新闻的采制过程中。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不少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并没有自觉地把人文关怀理念融合到实践当中,致使我们还能经常看到一些严重缺失人文关怀精神的新闻报道。常见的表现有:
一、涉及弱势群体的报道蜻蜓点水、浮光掠影,缺乏说服力,甚至让人倒胃口。某电视台播发了一条有关城镇低保待遇扩大覆盖面、提高发放标准的新闻,其中被采访者目光呆滞地说了这样的一段同期声:“以前生活没有保障,现在我享受到了低保待遇,每个月能拿到100多块钱,今后再也不用为生活担心了”。每一位观众都知道仅靠区区的100多块钱低保金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个人的生活问题的,怎么能说“今后再也不用为生活担心了”?这样的话明显是记者教给被采访者鹦鹉学舌说出的违心话。记者根本没有站在被采访者的角度去想问题,采制出的新闻也就根本不能够打动人。而同是关于城镇低保待遇扩大覆盖面、提高发放标准的报道,有一则电视报道就很有人情味。在报道中,记者让刚刚领到低保金的一位居民算了一笔账,他说有了这100多块钱的低保金,可以买两三袋面粉,一个月就够吃了,还可以吃上两三次肉。像这样的报道既真实可信,又能让观众真切地感受到国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政策的重要性,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在对不幸、灾难、犯罪事件的报道中,打着客观报道的旗号,刻意渲染血淋淋的灾难现场;有的详细描述犯罪方法或细节,致使人们可以轻易地模仿;有的忽视违法者或犯罪分子的人格权,对其面目彻底曝光“公示”;对未成年的违法行为人,镜头与声音不加任何技术处理,将孩子粗暴地暴露在公众面前。
三、采访和报道中不考虑报道对象及相关人员的情感和感受,比如对不幸事件、灾难事件的当事人或者亲属进行重复采访或“一窝蜂轰炸式”跟风采访;有的刨根问底,一遍遍追问“当时啥感觉,现在啥感受”。有的电视报道为了追求现场效果,就将车祸、溺水事件遇害者亲人痛哭流涕的场景搬上屏幕,好像是要用他们的哭声来引起观众的注意,进而起到“教育、警示”作用。但是恰恰忘记了这样的场景、画面如果让他们自己看到了,他们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只怕是如同在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在对慈善捐赠事件的新闻报道中,有的采访者出于完成报道任务的需要,反复要求受赠者重复感恩的语言,而毫不顾及他们的心理感受。
不考虑报道对象及相关人员的情感和感受的情形如果发生在正面宣传报道当中,其负面作用也同样不可低估。有一个电视台的记者去采访一位异地创业的典型,想当然地认为他一定会遇到刁难和麻烦,就提到了这方面的话题,采访对象明确告诉他自己来这里后得到了当地基层干部的大力支持,附近的群众待他也很好,创业环境很好。可是记者不依不饶,反反复复地提起这个话题,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在记者的一再逼迫下,那位创业典型只好无奈地说了几句创业不顺利、环境不好之类的话。结果被记者当作同期声一字不落地用在了报道中。当地的基层干部和群众看过后大为恼火,说那位创业典型“不知好歹”。导致后来他好长时间都无法取得大家的谅解,给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这就是只追求报道效果,而不考虑报道对象及相关人员的情感和感受、缺乏人文关怀意识的典型表现。
四、滥用隐性采访,或者为了迎合低俗趣味,故意让新闻庸俗化、娱乐化等,或者在操作过程中忽视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
某省级电视台法制栏目曾经播发了记者暗访色情服务场所的新闻,片中把记者与服务小姐的对话大段大段地公之于众,如讨价还价、“你怎么不脱”之类的话;不仅服务小姐的面部不打马赛克,甚至将其脱掉衣服后的画面也毫不掩饰地一遍遍重复使用。也许有人会说:对他们这样的人难道还要讲什么人文关怀吗?可是我们的媒体和记者是否想到,这样的新闻、这样的画面、这样的语言,如果让十几岁的未成年人、让我们自己的孩子看到、听到后,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吗?新闻不能因为揭露、鞭挞丑恶而污染荧屏,这样做不仅仅是对不知情的受访者人格的侵害,更是对广大受众的不尊重。有学者指出:人文关怀中的“人”,不仅仅是指被报道者,也指与新闻事件有关或者将会受到影响的受众,这样的见解的确很有见地。
五、新闻报道语言措词不当,在对弱势群体的新闻报道中,人文精神缺席。如对艾滋病患者、下岗职工、残疾人、商贩等的新闻报道,使用歧视性的语言。如有的把商贩称为“小贩”,甚至称为“不法商贩”(只有从事不法经营如售价制假者才能被称为不法商贩),把上访群众称为“刁民”、上访专业户等。更严重的是不考虑报道的综合效果,只图一时痛快而简单处理涉及弱势群体的新闻事件。
一家报纸曾经刊发了这样一条新闻,说的是城管人员治理商贩占道经营现象。3
其中这样写道:看到城管人员,刚刚还在忙着招徕生意的摊贩们如惊弓之鸟,一个个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有的搬凳子,有的收桌子,只听得锅碗瓢盆叮当乱响,刹那间便作鸟兽散,地面上留下了许多打碎的碗碟和来不及拿走的蔬菜、器物,狼籍一片。
记者的语言不可谓不流畅生动,描述不可谓不精确动人,这样的情景以往也的确经常上演,然而作为负有引导舆论使命、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新闻媒体刊发这样的报道,让广大读者看过后会作何感想呢?尽管人人都知道商贩占道经营不应该,清理占道经营理所应当,但是当看到一个老者因此而被执法人员呵斥、没收物品甚至遭到打骂时,还是禁不住会流露出同情和关切。所以看到这样的报道后,读者产生的不是对占道商贩的反感,相反会是对城管人员野蛮执法的谴责。近几年城管人员在公众中的形象之所以越来越糟,恐怕与这样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和电视荧屏不无关系。要知道在这些商贩当中有很多都是生活无着的下岗失业工人和失地农民,他们都有一家老小要靠他们摆摊设点挣钱补贴家用,不能把他们看成是不讲道理的“刁民”和故意损害市容环境的破坏者。如果记者在采访中多一点“平民视角”,多一份人文关怀,恐怕就不会写出这样毫无人情味的文字来。更加耐人寻味的是,后来一位评论者还把这段话引用到了新闻评论中,用来说明新闻语言的生动性、活泼性。由此可见,人文关怀意识的缺失绝不是某一家媒体、某一个记者的问题,而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而同样的题材,有的媒体和记者就处理得比较好,使用了诸如“反复劝说,对拒不配合者,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搬走他们的物品时轻拿轻放,没有损坏”等语言。有的媒体更进一步,报道了有关职能部门取缔马路市场后如何妥善安置流动商贩、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从而拓展了报道深度,更让观众看到了政府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树立了职能部门的良好形象,拉近了干群距离,产生了良好反响。
之所以在我们的新闻实践和新闻报道中会出现这样种种有悖于人文关怀精神的现象,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人文关怀意识不强、人文关怀理念没有深入内心的原因。这就要求我们的新闻工作者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平民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写出充满人文精神、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的新闻作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