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顺溜坐视姐姐受辱姐夫被杀想到的
作者的这篇影评洋洋洒洒写了近五千字。作者从顺溜姐姐受辱、姐夫被杀谈起,从剧情的角度、意识的角度和伦理理性的角度,加以分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的兄弟叫顺溜》(以下简称《顺溜》)是前一段时间很热门的电视剧,央视一套黄金时间热播,各地方台轮翻上演。但说实话,我并没看多少,零星的片断,加起来估计有一两集的样子。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不知为什么,剧中军分区司令陈大雷的言行举止、神态相貌,总让我感觉像一位黑老大,怎么看都不舒服(我承认,这也许是一种偏见);二是,也是更重要的原因,在偶尔看到顺溜射杀日军中将石原那一段时,就再也看不下去了。
这一段故事情节是:顺溜受命在姐姐家对面山上埋伏,准备狙杀石原。石原还没来,打前站的日军却闯进姐姐家,强暴了姐姐,杀死了姐夫。顺溜亲眼目睹了这一人伦惨剧,然而,为了完成任务,他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一动也没动。最终,他终于射杀了石原……
因为不满意剧情的设计,我当时就转频道了,以后也没再看。但总有一肚子话憋在心里,想说出来,于是,才有了写作此文的念头。
根据从网上下载的《顺溜》一剧的剧情,编剧应该是把这一情节作为全剧的高潮之一,同时,它对于剧情向全剧的最高潮,即悲剧性结局发展,也是一个关键性的转折;同时,它还可以表现顺溜作为一位革命战士的大局观念、纪律观念、牺牲精神等,从而完成对主人公的刻画;最后,作为一个极具悲剧性的情节,又可以打动观众,赚取大把眼泪。有了这些理由,我猜想,也许编剧把这个情节当作了本剧的神来之笔,也未可知。
然而,正如古语所说,过犹不及,无论做什么,都要讲个适度。文学创作并不是越煽情、越夸张越好。鲁迅先生就曾批评《三国演义》的描写失度:“至于写人,亦颇有失,以致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煽情也是有一定限度的,煽过了,只能适得其反。我在网上搜索剧情时,看到对这一细节提出异议的,不止本人一个。
不过,在我看来,这一情节最令人难以忍受的,还不是煽情过度的问题。
在这个情节中,编剧给顺溜设置了一个两难问题,使之陷于严重的道德困境:是救姐姐一家还是坚持狙杀日本军官?如果选择前者,那么就有不忠于职守、违反纪律、以私忘公,甚至不忠于党的嫌疑;而如果选择后者,也就是对姐姐的受辱、姐夫的被杀袖手旁观,这在感情上、道德上,都是令人难以忍受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正确”的选择?电视剧已经替我们可怜的顺溜做出了选择——编剧,也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所认为的“正确”的选择,从而完成了顺溜这一新形势下“高大全”型革命战士的塑造。我觉得《顺溜》一剧塑造的这个顺溜,与文革中的“高大全”相比并不逊色,甚至还更“高大全”——顺溜是比他们更有血有肉,甚至还有一些弱点,但它能战胜姐姐受辱、姐夫被杀这一撕裂人性,挑战人伦底线的“考验”,放眼人世间,能有几许如此心如磐石者?
话说回来,顺溜是“高大全”了,是让一些观众感动地落泪了,可这代价也太沉重了吧!难道成为一个“优秀”的革命战士,竟然需要像盗取天火而被苍鹰啄食肝脏的普罗米修斯那样?
这就反映出来我们潜意识里面,实际上也是我们传统道德里面的一个问题:道德诫条过于严苛,缺乏以人为本的情怀。这样,个体在满足自己的道德需要过程中,就会比顺溜更经常、更频繁地陷于顺溜式的道德困境之中(因为顺溜的困境出现在比较少见的战争情境中):要做出道德行为,就要付出个体难以承受的代价。
从社会学的交换理论分析,道德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行为:个体以某些需要的少满足或不满足来换取道德需要的满足,即以自己某些方面利益的“失”来换取道德名誉上的“得”。道德行为肯定会带来利益的丧失,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合理的道德诫条应该使这种“失”保持在合适的界限内——既不过高,也不过低。我们应该承认,所谓“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某些人别有用心的虚构和宣传。绝对无私的人即使存在,也是极为罕见的。这样,如果我们将道德的门槛提高到很少有人达到的高度,那么,个体要么成为干脆不守道德的真小人,要么成为假装遵守道德的伪君子(这也许是中国历史上假道学、伪君子特别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吧)。这实际上是以道德的名义,剥夺了人们成为有道德的人的需要。这种道德,实际上是一种不公正、不道德的道德。
不幸的是,我们的传统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一种道德。比如,旧道德公然喊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文死谏,武死战”这样的口号。中国历代《烈女传》中女子殉夫、死节、终身守活寡的故事比比皆是。著名的《二十四孝图》里有一个“郭巨埋子”的故事,讲的是郭巨夫妇为让母亲吃饱饭,竟然要活埋自己三岁的独生子……我们的传统道德里就充满着大量这样极端的诫条、榜样和故事,难怪鲁迅等五四先贤斥之为“吃人的礼教”、“吃人的道德”。
刘济生先生在其《离我族类其心必异——汉武帝政治心理分析》一文(刘济生著:《历史的误读》P41-45,金城出版社2007年版)中谈到,1945年末,在沈阳被日军俘虏的1000多名美国士兵回到了西雅图等港口,岸上人山人海,欢迎的人们燃起鞭炮,人们与归来的战士们热烈拥抱,激动万分。而美军战俘中军衔最高者赖特中将,日本一投降就被美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接走,直接去参加在密苏里号航空母舰上举行的日本受降仪式,并获得美国政府的勋章。写到这里,再联系此前讲到的汉将李陵血战被俘,却被汉武帝杀了全家,且累及司马迁受宫刑的故事,刘先生感慨万千地写道:“看了这些,我们才真正懂得了什么叫国家的大度和宽容”。
其实,这样的事例何用到遥远的汉朝去找?几十年前志愿军战俘归国的遭遇就是现成的例子。据有关资料,整个朝鲜战争期间,志愿军被俘人员共约2.2万人,除了被直接遣返回国的五、六千人外,还有14700多“非直接遣返”的战俘。在这些战俘中,只有600多人选择回到大陆,选择去台湾的却多达14000余人。这样,归国者约占志愿军战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了回到祖国,这些战俘在集中营里,与美国及韩国军方做了坚决的斗争,他们秘密成立了“共产主义团结会总委会”,许多人将台湾特务强行刺在他们身上的“反共救俄”、“杀朱拔毛”等字样割去、烙去,许多人因为不屈被杀害。然而,他们回国后,虽然一开始也受到了欢迎,但不久就被组织观看《钢铁战士》、《赵一曼》、《丹娘》、《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勇敢的人》、《八女投江》这类影片,接着又让他们对照“党员八条村准”、《狼牙山五壮士》、《八女投江》检查交待自己的问题。最终的处理结果,几乎所有人被开除党籍、军籍。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人被免去职务,有的人被剥夺上大学的资格等等,许多人生活无着……(详见李金明:《七千志愿军战俘归国内幕》,《观潮》2006年第1期;张颂甲:《志愿军战俘艰苦卓绝的斗争》,《百年潮》2009年第1期)
两相对比,除了感慨之外,我们更应该反思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志愿军战俘归国后的悲剧性遭遇?除了当时的极左思潮外,传统道德恐怕亦难辞其咎:几千年来,国人受到的教育都是“杀身成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和敌人同归于尽”之类;若是不幸被俘,那就是投降、变节、苟活。正因为如此,这些战俘普遍受到这样的质问:“你为什么被俘?”“很多同志都牺牲了,你们为什么活着回来了?”就因为这一思维方式,他们与敌人浴血奋战的事迹、被俘的不得已(如弹尽粮绝、孤立无援,还有的人是在昏迷的情况下落入敌手的)、在集中营内和敌人的坚决斗争等等,都被一笔抹杀了!
显然,与在败局已定、或者丧失抵抗能力的情况下,士兵可以选择求生,放下武器的西方观念相比,我们的传统观念显然过于严苛了。正如我们在前文所说,过于严苛的道德诫条实际上是不道德的道德,以它来进行道德评判只能给当事人带来不公正的结果。
所幸的是,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我们的许多道德规范正在抛弃这种严苛,正越来越变得人性化。比如,1960年代,党和政府曾大张旗鼓地号召全国少年儿童“学习刘文学,做党的好孩子”;直到1988年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还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英雄少年”赖宁学习;而现在,我们更强调儿童青少年要学会自我保护(如2004年新修订的《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要求“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删去了“敢于斗争”一词,此后,北京市各中小学相继摘去悬挂已久的赖宁画像)。以前我们往往宣传某人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或为抢救公共财产而英勇牺牲的事迹,现在除了继续宣传见义勇为的精神外,还比较多地强调普通人避险求生的权利(当然军人、警察等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是例外的)。这实在是一种不小的进步。
我们回过头来再来看顺溜的故事。在编剧为顺溜设计的这个道德困境里,说是两难,实际上根据传统道德,已经预设了“正确”的答案:坐视姐姐被辱姐夫被杀,否则他就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革命战士。这显然是一个严苛得近乎冷酷的要求。试问,在这种场景下,除了那些最冷血的假道学,谁有权向顺溜提出这样的要求?因此,笔者不得不遗憾地说,这种情节的出现,只能说明传统道德的惯性还相当强大,重建宽容的、以人为本的道德体系,我们任重而道远。
有人或许会说,顺溜是个军人,军人要守纪律,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可是,我们不要忘了,这部片子是拍给我们普通百姓看的,是用来“教育”我们普通人的。据《史记》记载,有一次,流氓皇帝刘邦斥骂劝他学习诗书的大臣陆贾道:“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贾马上就回敬道:“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明确告诉流氓皇帝,你可以在马上打天下,但你不能用武力来治天下!如果说战争和革命时期,为了胜利,极权还有一定合理性的话,和平和建设时期,再用这种方式来治理国家,只能带来普遍的腐败和民怨。现代社会更需要的是健全的社会公德、完善的民主与法律制度。宣扬所谓革命精神,用军人的行为准则来教育普通群众,幻想使全国成为一个令行禁止的大兵营,在日益民主化和利益多元化的今天,既不合适,更不可能,只能白白为后世增添笑料。
即使纯粹从一个军人的角度,编剧替顺溜做出的选择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问题。在战场上,执行命令是必要的,但由于战场态势的瞬息万变,战士及一线指挥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也是必不可少的。《三国演义》描写的诸葛亮那种未卜先知、“包治百病”的“锦囊”,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国共内战时期,蒋介石坐着飞机到各个战场上指手画脚,干预手下将军的指挥,最终使本来身经百战的将军们无所适从、畏首畏尾,终于导致一败再败。
从伦理理性的角度分析,顺溜的行为更不应该。不知编剧先生想过没有,遵守纪律执行命令的目的是什么,抗日的目的又是什么?难道不正是为了保护自己、亲人以及其他同胞不受杀害,姐妹免受污辱?在这个意义上,狙杀日本将军难道就比救姐姐一家更重要?可能有人会说,狙杀日本将军要比救姐姐一家价值更大。这就使笔者想起了1980年代,围绕大学生张华因救一个老农而牺牲一事而引起的争论。当时有人说拿“金子”换“石头”,不值得,当然,这种观点受到了许多人的批判。道德行为不应该是一种庸俗的功利计算,而应该是发自于良知的一种冲动,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一些“于社会于己都有利”的行为,如将天生残疾的婴儿,或者病人、老人处死,为什么会为人类所不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愚以为,于情于理,顺溜坐视姐姐受辱姐夫被杀而不救,都是一种道德上有瑕疵的行为,更谈不上什么高尚、无私——如果有所谓在天之灵的话,不知顺溜将如何面对他的姐姐姐夫!当然,笔者这样说,对顺溜来说似乎有点不太厚道,也不太公平,毕竟顺溜也是有其苦衷的。笔者无意对顺溜过多地妄加苛责。我们在这里探讨他的行为是否适当,意义并不仅在于这件事本身,更重要的是以此反思顺溜做出这种行为的更宽广深厚的传统文化背景。
这是一个与上面提到的严苛道德同样沉重的话题。毋庸讳言,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鲁迅先生曾大张旗鼓批判过的奴性。奴性与主体性相对立,奴性的主要特点是缺乏自尊意识、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自轻自贱,认识不到自己是自身命运和社会发展的主人;没有良知,缺乏理性自觉,臣服于权力、权威,忠顺、盲从,得过且过,人云亦云,以致发展成为一种迷信、愚忠、愚孝。不说别的,单说“大跃进”中“亩产山药120万斤、一颗白菜500斤、小麦亩产12万斤、皮棉亩产5000斤”这样的弥天大谎竟然堂而皇之地登上中央党报而无人质疑(靳德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P230,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文革”中竟然全民山呼“万岁万万岁”,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风行一时,我们就可知道这种奴性是何等普遍而又根深蒂固!
现代主体性哲学认为,个体是是认识行为和道德行为的主体,个体的理性和良知是内在的根本动力。与个体理性和良知无关的行为不可能是真正的认识和道德行为。顺溜坐视姐姐受辱和姐夫被杀这一行为的硬伤在于:拘泥于既定任务,无视良知的呼唤(挺身而出救姐姐一家),更没有进行理性的分析(狙击日本军官,或者说抗日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考虑到他长时间浸淫于以服从为特征的传统文化和军队文化之中,我甚至怀疑他是否有这方面的习惯和能力。
说实在的,虽然对顺溜这一行为持批判态度,但考虑到其特殊的“革命军人”身份,我觉得还可以理解。令我感到难以理解的是,竟有那么多普通人被他的“无私行为”感动得热泪盈眶,竟有那么多人不假思索地相信一些显而易见的欺世邪说,更有一些人在“国家”、“民族”利益的名义下不受质疑地兜售他们的私货!再想想四百多年前,明朝大思想家王守仁(阳明)就提出了“人人心中皆有良知”,“只信自家良知”的口号,三百多年前,法国思想家笛卡尔也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口号,认为要用自己的理性来怀疑一切值得怀疑的事物。两相对比,令人不由百感交集,一声浩叹。
2009,8,21-23于郑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