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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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方式全在写作人的习惯。
假如你是一位作家,眼前有这么几件物品:一张白纸,一支笔和一台计算机,那么你会选哪样来进行文学创作?毋庸置疑,你会扑向电脑的“怀抱”,毕竟人是有惰性的,在现在这个讲求速度的时代,没有多少人写文章是用笔的,除了咱学生群体。对于这点,我深感自豪,因为我是学生群体的一员,还不至于彻底告别笔杆子时代。我为什么这么倾向用笔杆子?说来话就长了。
首先,亲自动笔写后有欣赏价值,当然啦,只能自己欣赏,为什么呢?因为咱的字不像颜公和柳公之辈那么敢登大雅之堂,与其拿去让人评头论足,再者,笑掉了别人大牙也不好意思,所以我宁愿把自己的丑字留在房中,暗自自嘲一番之后继续加强得了。
其次,笔杆子起稿还起着练字的作用,而且写东西的思路往往比用电脑时清晰。记得在写《说狗》一文时,我没起稿,坐在电脑旁把思路理了半天才出一篇文章,真受不了!
再次,笔杆子起稿的速度虽然不快,但却不必摆开与时间赛跑的架势,很多时候可以浅斟慢酌,深思熟虑这个词用得怎样,那个词用得如何之类的细节,这样更容易把文章打造成精品。
现在,不是很流行“某某手稿,某某真迹”之说吗?想想,真有吗?可能吧,也许吧,但如若不留情面,我们完全可以对此笑而置之,为什么?因为这只不过是商家们为了牟取暴利所用的骗术而已。
这就是我倾向手写起稿的原因,作为一个作家,为什么该保留底稿,而且是手写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对读者们负责,及时修正不妥之处,这样的作家才算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