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孝的价值论析
要一个社会变得和谐,人民的智识水平固然重要,但人民的心理水平同样是不可缺;一个完善的思想传承可使人民这两方面都得到充足的教育。
儒家学说产生于“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的时代,与王官之学有一定的联系。儒分达名,类名,私名之儒,儒家开创的学派,是继承文武周公的王道政治和西周的礼乐文化而来。儒家学术的文化根基核心是在宗周的礼乐文化基础建立起来的。教化论的基础是心性论,是心性论在社会教化领域的延伸,儒家教化可以说是天道论,心性论,政治论三者的结合,儒家的社会政治理论核心就是德治!在早期儒家德治中孝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儒家文化是中华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的源头。其核心思想是“仁”,而孝文化是“仁”的起点渊源和根本思想,它不仅传承了中华文明的传统,更深入到“仁”学的理论体系,从自然血缘的概念提升到社会思想道德的理论高度,从而形成了深远的影响,流传于现世。
“孝”乃“仁”之本也,孔子,孟子,旬子都是讲德政王道,立论基础不同。孔子讲得政,立论基础是孝悌仁义之德,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孟子的仁政之道立论基础是“人有不忍人之心”荀子则是以“人性恶,需要圣人化之,非圣人莫之能王”,孟子讲“民贵君轻”,荀子讲“重民而轻君”。“孝”引入“仁”拓宽了孝文化的理论内涵,使其上升为一种内化了的社会道德情操,“孝”乃儒家文化之本源,儒家文化系统的阐述了“孝”之义,“孝”立德修身之本也。
“孝”的思想源远流长,其可追溯于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在这一时期集中论述孝道思想,使孝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孝文化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孝”乃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基石,立德之基,做人之本,“孝”演化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基本特征,“孝”中华传统道德内涵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的时代内涵及传统特征体现于“孝”,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和谐社会背景下传统美德的弘扬,“孝”是促进社会和谐并有利于社会道德的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孝”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从社会主义构建的本质和基础来看,“孝”是核心要素赡养父母和抚育子女的根本家庭义务和道德准则,“孝”是最根本的义务,由于社会文化历史的多样性以及传统道德的更替与发展,“孝”成为社会道德的核心支柱。“孝”有利于推进社会民主道德的建设,具有强大的威慑力能产生巨大的社会道德效应,起到示范的作用推动和谐社会道德的建设。
“孝”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公共道德基制,社会转型过程中分化加剧,社会利益结构失衡加重,社会规范与价值取向存在一定程度的紊乱和社会道德下降。诸如此类,必将导致我国社会道德的下降,“孝”是一种社会安全阀机制。是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从而维持社会道德的稳定,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指出“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构建和谐文化,是构建社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孝”作为现代道德的主要载体,也是社会主义和谐道德的重点,也是和谐社会道德的重要驱动器。也就是说推动和谐道德的建设,构建和谐的社会道德,是“孝”的主要任务,在这个前提下是推动社会道德和谐健康发展,发挥社会道德的范式作用是“孝”的根本功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职责也是推动和谐社会形成的必然条件。
针对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现状,加强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孝”在道德中的作用,以保证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常,和谐,健康的发展,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社会的道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