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成长史

评古魁告官案

舞动尘埃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06-26 20:57 责任编辑:子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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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好一句“刁民”绝对不是愚民,他们是民众中的聪明人。欣赏作者能于文中交待事件的前因后果和人物背景。

古魁和成都市成华区政府有个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最后,不厌其烦的政府请古魁来告政府,并借给了古魁10万元律师费。古魁就这样不情不愿的开始了一场奇特的民告官。

--《南方周末》2008年11月13日

古魁,成都市成华区将军汽配城老板,军人出身。1974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特约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是成华区工商联汽车汽配行业协会会长。

据同事和朋友介绍,古魁完全是个勤俭节约,奉公守法的良民,“性格虽然有些固执,却很少与人争执。”

2006年,成华区政府的强制拆迁改变了他。

在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古魁放弃了走司法渠道解决与成华区政府的纠纷,而采取了非常措施。

一开始,频频找领导理论;半年的拉锯战,慢慢消磨掉了古魁的耐心,他遂萌生了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再谈不拢就和政府鱼死网破。

此后,这名53岁的中年男子做出了一系列惊人之举:

显示到花炮厂打工,学习爆破和远程发射技术;随之便密切监视政府的一举一动,甚至跟踪;开车撞人(企图);准备并扬言要炸掉成华区政府。

最后,从古魁怕政府演变成了政府怕古魁。

终于,官员口中的“刁民”可怕的长大了。

在人们的印象中,“刁民”是带有无赖,狡猾,奸诈特征的人。人们总是习惯性地将“刁民”与“邪恶”相联系。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刁民”是官员们创造的词语。“刁民”是与官员相对的。进一步说:“刁民”绝对不是愚民,他们是民众中的聪明人。

政府产生于大众并为环境所驱使,而“刁民”大众却处在历史的边缘,环境对于每个“刁民”都是障碍而不是跳板。

“刁民”古魁因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辛辛苦苦,白手起家的资产,在政府的强拆下说没就没了,而且还没个公道的说法。所以才走了一条了非常之道。

若不是“政府的积极引导”,古魁会坐出什么事来,我们从他的举动中就可以预知了。

这让我想起了杨佳案,如果公安部门也能积极引导,那边不会有六名警察踏上死亡的不归路了。

利益受损者碰到了不公,第一:期待司法能给一个公正的交代,有这种期待就不会铤而走险。

第二:即使是司法不公,在社会上能够得到关怀和关爱,也会使情绪平复。可目前社会没有这样的机制。司法体系的责任没有很好的承担,又缺乏民间组织之类的非政府机构伸出援手,所以把最后才会出现个人报复政府(社会)的现象。

帕斯卡尔在《思想录》里感慨的“以河为界的荒诞正义”------杀死同岸的人是凶手,但如果被杀死的人来自对岸,那么杀人者便成了英雄。

如果理解了这种“以河为界的正义”的荒诞,就不难解释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在遭受某种不公正时何以会报复社会。

“刁民”的产生不是没有理由的。如果一个社会的民主足够健全,司法足够公正,那么“刁民”也会自我蜕化为“良民”。民主是笼子,而“刁民”是鸟;鸟被关在笼子里,如果笼子跟鸟差不多大,那么鸟不会挣扎,它最后的命运只是痛苦的死亡;如果笼子比鸟大一些,鸟便有想飞的冲动,但却没有足够的空间起跑;如果笼子足够大,那么鸟便不会飞出去,因为空间足够大,鸟可以在笼子里享受外面的新鲜空气。

“刁民”的存在和成长,是必须的。

如果,民是草,官是羊,那么“刁民”是毒草,可以防止杨暴殄天物。

如果,民是羊,官是狼,那么“刁民”是刺猬,可以使狼谨慎下口。

但新时代的“刁民”是有风险的,他们行走在合法与非法的界线上。他想进入合法的疆域;但合法的领土的污垢让他犹豫不决,于是,他不得不向非法的领地眺望。

成华区政府的做法还是值得表扬的,但结果未出之前,谁也不能下定论。

让我们一起等待法院的说法吧!

静观“刁民”和政府官员之间的司法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