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当真与虚伪无关?
作者因《谈谈中国式虚伪》一文,引发质疑,尤其对《孙子兵法》一书,能否作为“虚伪”论证,成为议论焦点,今作者又对《孙子兵法》作了论述,肯定了它的虚伪性。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能够对文章观点越辩越明,对谁无疑都是一件好事。走过、路过、别错过,你也进来看看,发表你的评论吧!
前些日子本人通过嬉笑怒骂的方式写了一篇《谈谈中国式虚伪》的杂文,没想到先是被编辑评为“好”,后来不知怎地突然又变成了“精”,并终于上了“编辑精选”版,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然而这“轰动”可不仅仅是“点击率”,还有不少对本文某些观点的不以为然或质疑声。其中主要集中在对文章中引用《孙子兵法》的看法上。有评论者认为“把兵法引入虚伪作为证据,有点勉强,那是机谋智慧的体现,所谓‘兵不厌诈’”;也有人由此感到困惑:如果《孙子兵法》中的“诡”和“诈”被视为虚伪,那又如何理解“斗智斗勇”?凭心而论,这些质疑声对我来说是有益无害的,我对此非常欢迎。且不说这样反而提高了我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是,这些质疑会促使我不得不进一步地深入思考,以利我的个人成长和思想的进一步成熟。
现在我正在深入思考的就是:我不禁要问,《孙子兵法》当真与虚伪无关?
一般中国人都知道,《孙子兵法》又称《孙武兵法》,简称《孙子》,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兵书,也是现存最早的一部兵书,约成书于春秋战国之交,作者为孙武。为便于进一步探讨的方便,现将其主面内容介绍如下:
第一篇为“计篇”。主要论述战争中谋划和研究的重要性,提出了“五事”,“七计”、“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等重要的军事原则并总结出了“兵者,诡道也”的著名论断;
第二篇为“作战篇”。主要讨论军需物资与战争的关系,提出了“因粮于敌”的思想原则;
第三篇为“谋攻篇”。主要论述“伐谋”的战略思想,揭示了“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著名作战规律;
第四篇为“形篇”。主要论述军事实力的重要性;
第五篇为“势篇”。主要论述军事态势和作战的指挥问题;
第六篇为“虚实篇”。主要提出“示形”的思想,要求作战中要“避实击虚”,同时还要注意虚实并用迷惑敌人;
第七篇为“军争篇”。主要论述把握战争主动权的问题,提出了“兵以诈立”的军事思想;
第八篇为“九变篇”。主要论述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军事原则的问题;
第九篇为“行军篇”。论述行军作战,要准确判断敌情的问题;
第十篇为“地形篇”。主要论述作战中要有效利用有利地形的原则;
第十一篇为“九地篇”。主要论述在九种不同的作战地形情况下用兵的原则;
第十二篇为“火攻篇”。主要论述实施火攻的条件和方法,提出“五火之变”的应对原则;
第十三篇为“用间篇”。论述了使用间谍的战略意义,及各种间谍的使用方法。
《孙子兵法》之所以一出书便受到世人的极力追捧和广泛的轰动,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的周朝成立时是一个统一的大王朝,周朝分为“西周”和“东周”两个时期,而“东周”时期又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阶段。在春秋和战国时期,相继出现了“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统一的中央大王朝周朝已是名存实亡。为取得对中原大地的最终控制权,这些“雄”和“霸”各自打着“忠于朝廷”的旗号,数出浑身解数,相互混战,相互吞并,战火连年,民不聊生。为了在你死我活的残酷战争中取胜,各国都急需一部能屡战屡胜的“兵法”作为战争的指导力量,《孙子兵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形成并很快受到各诸侯国的重视的。
孙子在第一篇“计篇”开篇即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说明,之所以要“用兵”,是因为它关系到自身的生死和存亡,这样一来,达尔文的“物兑天择,适者生存”就成了最现实版的真理了。为了达到“生”和“存”的目标,避免“死”和“亡”的悲惨下场,必须不择手段才能实现这一目的。正因为如此,才提出了“兵者,诡道也”、“兵以诈立”、“兵不厌诈”、“避实击虚”、“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运兵计谋,为不可测”、“三军之事,莫亲于间(挑拨离间)”等重要的作战原则,才形成了“是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的重在“伐谋”的战略思想,才总结出了“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的著名作战规律。然而无论其作战原则也好,战略思想也好,又或是作战规律也罢,其目的都是为“诡”和“诈”服务,以实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终极目标。
有人说,“诡”和“诈”在作战中并不是“虚伪”,而是一种“机谋智慧”,在具体运用上更是一种“斗智斗勇”的表现。但我却认为,不管对“诡”和“诈”如何命名或理解,但其本质一定是直裸裸的“虚伪”体现。大家都非常清楚,所谓的“虚伪”指的就是不实在,不真实,心口不一,装腔作势,既然如此,难道“诡”和“诈”还不符合“虚伪”的这种定义吗?
孙武在对“诡”进一步阐述时这样写道:“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试问,这种“诡”和“诈”难道在本质上与“虚伪”有什么分别吗?难道这些做法都是“真实的”,“实在的”,“心口如一的”,“正而八经的”吗?
我想,只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兵法中的“诡”和“诈”不能算是一种“虚伪”,而是一种“机谋智慧”,认为“诡”和“诈”的过程是一种“斗智斗勇”的过程,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兵法一旦用于你死我活的斗争中时,人类本能中自私的一面就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了,谁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呢?还有比生命更为可贵的吗?所以,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无论在战争中采用什么手段,都会显得“天经地义”了;另一方面,一旦发生战争,各方的领导者就会极力地渲染战争的“正义”性,而敌方总是“非正义”的,应该受到应有的“报应”,故无论我们用什么方法都不为过。
由此,我突然想到了二万五千里长征,共产党说是“战略大撤退”,而国民党却说是共匪在国军的多次围剿下的“被迫大逃亡”。都是二万五千里长征,为什么在不同立场的人的眼里会有如此不同的看法呢?然而二者的实质内容有什么分别吗?没有丝毫分别,倘若一定要说分别,也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我们都应当承认,战争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方式。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一章中明确地指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谈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孙子兵法》其本意是用来指导战争的,所以在激烈的战争时期,以“诡”和“诈”为核心内容的兵法会得到最广泛的重视并为各方所认同为“理所当然”。但和平战争呢?“诡”和“诈”还能以“理所当然”来认同吗?还是一种“机谋智慧”吗?还是一种“斗智斗勇”吗?古往今来,社会上都极力宣扬对名利要“取之有道”,为人处世要“仁义礼智信”。但实际上呢?在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深受儒家封建礼教影响的特殊环境和文化里,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官场、商场甚至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人们都将《孙子兵法》的“诡”和“诈”作为“取之有道”中的“道”,“仁义礼智信”也成了人们之间交往和竞争的“手段”,将“仁义礼智信”实者虚之,虚者实之,将它们运用得出神入化,变幻莫测,久而久之,竟与其本义相距万里。大概人们认为,既然在战争中“兵不厌诈”是正常的,是理所当然的,是天经地义的,那么在激烈如战场的官场,商场甚至工作中,为什么不能运用“诡诈之术”呢?诡诈之术又怎么能被认为是“虚伪”呢?
文化是一把双刃剑,好的文化使人类日益进步,而不好的文化却为祸不小。然而,文化是一种人们长期积累所形成的约定俗成的言行集合,一旦对某种事物或观点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被固定下来普遍接受,形成一种文化,那么,不管是精华也好,糟粕也罢,都将被人们潜移默化地继承下来,而人们对兵法中“诡诈”之术的继承和发扬,就是这样一种文化下的产物,这种产物,人们认为是一种“机谋”,一种“智慧”,一种“斗智斗勇”,甚至一种“文明成果”,但独独不能承认它本质上是一种虚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