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价格听证成秀场
长期以来,听证会已经成了通过会,成了政府征求民意的秀场,反对的声音稀少而无力。老百姓已经麻木了。
上个月,备受市民关注的出租车价格听证会高调举行,市内各主流媒体也都做了大篇幅报道。从报道中,我们看到消费者代表极力反对,认为涨价并非减低成本的唯一途径,可考虑通过油改气、规范公司管理费用、提高燃油补贴等多种途径来降低出租车运营成本;而出租车公司代表认为油价上涨、加气困难,是他们要求涨价的主要原因;双方自是各执一词,物价部门表示,听证会后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做出科学分析、审核,而在昨日公布的出租车价格调整方案,恰恰就是出租车公司申请涨价的方案,试问消费者的话语权何在?
多年来,各地关于价格听证会频频见诸报端,公众对价格听证会的“审美疲劳”也愈发明显;公众对听证会制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产生极大怀疑,听证会也正面临着严重的公共信任危机。我们可以见到代表们慷慨激昂的陈词和闪烁着理性光芒的真知灼见,也可以看到有关部门的认真态度。但是,听证会结束后,该涨的依然在涨,事前的听证会对于涨价的结果没有丝毫的制衡协调作用,以至于有人从此得出“逢听证会必涨”的道理,这也算是一语中的吧。那么面对和解决听证会制度的公共信任危机,我们又作何反思呢?
作为听证代表,受广大消费者之托,向申请涨价的出租车公司提出反对意见,既是为消费者主张权利,也是在提醒出租车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要忘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一味去哭穷。同时,这也在提醒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把事关万千市民切身利益的出租车公司归类于经营性企业,一旦成本稍损,即有消费者买单。
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已于12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新规明确规定消费者参加听证会的比例为五分之二,听证会参加人应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等代表”四类构成。笔者以为,消费者参加听证会的比例提高一点,听证会参加人即便有上述四类人构成,媒体记者可以全程报道,但如果对消费者的意见置若罔闻,甚至简单地凭票数决定价格听证结果。物价部门把本应该由消费者唱主角的听证会演成了物价部门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双簧戏,只言不采纳消费者的意见,且问这样的听证会又有多少公平正义可言?
听证会没有交由公众舆论充分讨论,寻求民意支持,而成为经营者与价格听证主持者自说自话的“秀场”,那么作为广大利益攸关的消费者就没有了话语权,更无所谓参与决策了,如此亦不难理解听证会何以成了名副其实的“涨价会”。这样的听证会,说白了,不过是在为垄断部门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继续“称王称霸”找了块遮羞布而已。
应该说,新近实施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在消费者代表比例,听证透明度,以及尊重媒体监督等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新规也有不少的亮点。比如,要求听证会设立记者席,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相关信息的时间提前。调动媒体的力量参与听证监督,让经营者、消费者在一个公开公平的环境下摆事实,讲道理。但何时可以把经营者、消费者的原生态声音呈现在公众面前,消费者的建言献策反映在决策之中,仍是消费者需要等待和期待的。
在笔者看来,决策者唯有对所有的、不同的利益诉求进行考虑,并且在作出最终决策时以一种令人信服的方式让公众相信,让消费者的诉求得到了认真对待,才能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在法律框架内的公平博弈,最大程度体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