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取信于民”

tlpxy57829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5-02 20:52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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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取信于民”之事情非同小可,不可忽视,更不能够置之不理,失信于民,忘乎所以。——“要使人民信任政策,必须政府说话有信,令出必行。一次失败,挽回非易。小信服从大信,是必要的。最好小信也能够顾到。”

在没有进入正题的时候,就让我们先来读一读一个有趣的、发人深省的故事吧:那就是唐朝贞观的初年,朝廷大开选举之门,有一些人就借助来伪造了自己的资历门第,乘机大捞一把。唐太宗觉察之后,就下令:凡是伪造资历门第的就必须自首,不自首的,就有死罪。不久,一些作伪者就被揭发出来了,当时的司法官戴胄就根据法律的有关条文判了他们都去充军之罪。明明是死罪的,却判了一个充军,唐太宗就对戴胄大为不满,召见的时候就指责问道:“你是就向天下表示了我的言而无信。可谓伤害,皇帝的尊严了。”戴胄不以为然,反驳地说道:“陛下如果当时都杀了他们,我就不能够过问,既然将他们交给了我来处理,在我的职权范围,我就不敢亏法了。”唐太宗听了之后更是气愤极了:“你自己倒是成全了守法的名誉,岂不是叫我失信于天下了吗?”戴胄也不觉得自己不对的,回答得更有道理:“法者,国家之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唐太宗这一位开明的皇帝,终于被戴胄那严肃无私的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所说服了,懂得了“取信于民”的道理中还有这么一个“大信”和“小信”之分呐。他就不禁地夸奖了戴胄说:“我对法有所失,你能够纠正,我有什么可忧虑的呢。”

从上面的这么一个故事里就由然而知“取信于民”,就是领导者对老百姓讲信义,守信用,这样才能够得到老百姓的信任,也就说明了一个国家的尊严与威信。它体现了领导者的道德观念和政策观念和水平的高低。上面的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制就是大信,是要坚决不变地实行的;而个人的那些言行就是小信,必须服从国家的大信,这符合政策和法规制度。绝凭着我们的感情来用事的,来代替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更不能够以言废政、以言废法,以行违法。在当今的社会里,还有个别的党政领导干部就是去做那些不“取信于民”的事情来,借故种种原因和问题,行使自己的一言之怒,行使自己的那一时的权威,飞扬跋扈,言而无信,法而无信,甚至还打击迫害一些下属干部群众和职工,妨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生产建设,使党的政策方针得不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和实施。另外,还有的领导者还随意更改党的政策路线,以言代法,以言变法,以权弄法,极大地破坏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压抑民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例如,有的专业户遭受歧视和迫害;个体工商户遭受打击诬陷;待业奋发者遭受到了刁难和唾弃;积极工作的劳动者遭受到冷嘲热讽的对待……等等,不胜列举,所造成的这些严重问题现象,都归根于某些单位或者部门的个别领导干部身上,都归结于他们的思想和那些劣根行为。鉴于他们的不“取信于民”,妒忌心强的错误思想行为,难道我们还有何不记住这些历史教训,记住这些生活的现实东西,改正错误,做出符合人民利益和要求的“取信于民”的实际事情来吗?!……

“取信于民”之事情非同小可,不可忽视,更不能够置之不理,失信于民,忘乎所以。让我们都牢牢地记住了;历史的教训,牢记谢觉哉这位老革命家所说的一段话语吧——“要使人民信任政策,必须政府说话有信,令出必行。一次失败,挽回非易。小信服从大信,是必要的。最好小信也能够顾到。”